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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monade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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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幻清靈
因為小時候的我們天真沒有一絲的汙吧,很單純的,純潔!長大以後接觸的人越來越多,各種有,也見的多了,社會上的人與人之間打交道,但最終還是久久不能忘記小時候的小夥伴吧!在不經意時,有事沒事提筆會寫出來,然後秒塗差掉,生怕別人看到,上學想必大家都有那種呆呆瓜!難得很現在呢大了,變的都一個個虛偽,是現在社會把我們這些原有的人的本性都裝了一層厚厚的外殼吧!長大了,心隨之也慢慢成長,有了新的小夥伴可能不去寫所謂暗戀人的名字,要寫也是寫在腦海裡深處的,不怕看穿或看透度過後半餘生!人就是這樣生活在矛盾裡,不停留的尋找缺敗的原由!有種美~回憶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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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帆秀
小時候暗戀一個人很美好,男孩女孩都太單純,長大成熟了就不一樣了,尤其現在這個社會,有些地方女孩要彩禮太多,很多男人找不到物件,也找不到心怡的女孩。為了不打光棍也是將就,是個女人就行,想想太可悲,我也不例外,結了婚就知道了,當然還是情同意合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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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魅力展現
幼稚的表現就好比放大鏡,把喜歡的人或物無限放大,並試圖告訴身邊的每一個人 ,讓大家一起分享你的喜悅。成熟的表現就是把喜歡的人或物藏在心裡,害怕別人知道,唯恐被他人窺視。
喜歡寫暗戀的人的名字,標註在筆端,自己看得見的同時,滿足那份小小的妄想,這個階段表現出來的都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既怕被人知曉,又想要昭告世界,懵懂無知,卻又難能可貴。
成人的世界裡充滿了未知,除了喜歡,我們還要考慮面子,還要想到會不會給對方造成影響,還要在意身邊其他人的反應,顧慮重重,自然不敢輕易把自己的喜歡錶現出來,只能悄悄地埋在心裡。
喜歡就要寫下來,自我安慰著,萬一能夠讓她(他)知曉,是不是會離喜歡的人更近一些。長大了,明白你喜歡的不一定喜歡你,還是默默地放在心裡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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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劉洋洋198
小時候喜歡一個人不需要什麼理由,也許一句話,一個動作,一個眼神就會讓你激動半天。那時候的喜歡是單純的,會偷偷的藏在ta每天經過的路口,就為了多看ta一眼;會創造和ta相遇的機會卻假裝偶然;還會偷偷的寫下ta的名字,幻想著和ta的每次相遇,甚至會邊寫邊不自覺的傻笑。被朋友猜透了還會違心的臭罵一頓你寫的那個ta,想讓ta知道卻又怕ta知道。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不會再像小時候那麼“幼稚”了,並不是不喜歡了,也不是已經忘記了,而是深深的藏在了那塊誰也不能觸碰的神聖領地。你永遠不會忘記ta的名字,即使ta讓你歡喜讓你憂,讓你有多愛就有多恨。有時候想把ta撕個稀巴爛,卻始終都捨不得。
在此希望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終成眷屬,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然後結婚生子,幸福一輩子……
回覆列表
因為小時候的我們都很單純,很簡單,喜歡一個人,暗戀一個人的表達方式也很簡單,不會大張旗鼓的告白,而是深埋於心底,然後在書上寫著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就覺得他在自己身邊,覺得這樣他就可以和自己在一起,而長大了,也就成熟了,覺得這樣的事情就比較幼稚,不會再去做這樣的事情,因為已經覺得這樣做不可能的,也是沒有用的。
小時候喜歡別人是一種美好的,是單純的,不會有太多的雜念,不會想很多,所以和他在一起的任何一段小時光和他在一起他做的任何一個小動作都會讓你感到快樂很滿足,你就想待在他身邊,不管以那種方式,你都會很開心,也很樂意。
所以你才會在自己的書上,自己比較私密,隱私的東西上寫上他的名字,總感覺這樣就會把他和你聯絡在一起,所以總愛這麼幹,小時候真的美好。
可是長大了,我們懂事了,成熟了,不會再去幹這樣幼稚的事情,因為我們看得清現實,我們知道這樣幹了,也不能改變什麼,所以長大後暗戀人,你就不會是這樣做法,因為現實比什麼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