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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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扁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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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號儍子
童養媳,這一封建陋俗,在我們這裡,六十年前有過,大概五十年代末,六O年左右結婚!因為有姐姐一人,弟弟是我友好,六四年龍生,沒有問過姐姐多大?!她傢俱體事,無可奉告!我這個老奶奶是個會讀小說的大家文人,聰明賢惠,教子有方,持家有道。無論孃家弟侄,還是鄉親們都拍手稱讚!因為是鄰居,去我家玩最親了!97年壽終正寢!至於換親八十年代中期仍有,以後就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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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琳琳動漫城
剛解放後的中國條件還是很艱苦的。記得我奶奶和我說過,那時候雖然解放了,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填不飽肚子的。童養媳,應該還是有的吧。童養媳在那個年代,是非常的受苦的,很可憐。年紀小小的就被買到別人家去,什麼苦力活都要幹。要遇到好人家還好,遇到那些不好的,做不好農活的恐怕都沒飯吃吧。而且長大了就直接給人家做媳婦,不管你願不願意。那個年代的女人是相當的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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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還是那個花
解放後最早的年代就不知道了,最少在上學的時候就沒有了。知道有此事多是在一些文學作品裡。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訂娃娃親的倒是有。到現在連這也沒了,自由戀愛,結婚不合適離婚的都不稀罕,從法律到社會風氣,哪有收童養媳的環境。順便說一下童養媳既是愛害者,也是窮人無奈之舉。舊社會封建思想嚴重,做童養媳受盡九九八十一難,絕不是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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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6654052456
建國初期還是有的,我四奶奶就是五十年代初期的童養媳。四奶奶很小就沒有父母了,八歲就和四爺爺成親了,家裡的老人對她也非常好,這是四奶奶自己說的。至於到什麼時候不再有童養媳就不知道了。
童養媳,又稱“待年媳”“養媳”,從小被婆家領養、等長大再跟這家的兒子結婚的女孩子。在北方,童養媳也指有錢人家娶或買回來照顧他們的未長大的兒子的人,等兒子大後再圓房的女子。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還會互相交換女兒作童養媳,有些女孩在嬰兒時已經被賣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長大,稱為“婆養媳”。亦有一些被收養的女孩為了報答養父母養育之恩而自願當童養媳。還有一種是本身沒有兒子,希望藉收養童養媳,為自己帶來兒子,繼後香燈,稱為“等郎妹”。
出現原因第一,封建社會的重男輕女思想讓人們認為女兒遲早要嫁人,生養女兒宛如幫別人家養媳婦,嫁女兒時還要忍受一次親人別離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兒送人家當童養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許多人家一生出女兒,即便有能力撫養,也會尋找適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換,買賣,指腹為婚,為小孩預做婚嫁規劃等。
第二,貧窮的人家生下女兒無力養活,就把她給了人,長大了成為撫養者家中的媳婦。安徽績溪縣這種情形很多,所以嘉慶間修《縣誌》,說貧者“女生畀人抱養,長即為抱養者媳”。
第三,結親重,婚禮浪費大,陪嫁多,而這種習俗常人又無力抗拒。童養媳習俗可以大大減少這種開支,男方抱養待年媳不需要財禮,等到正式結婚,儀式要比大娶簡單得多,不要花多少錢,女家也不要陪嫁妝,沒有破家嫁女之憂。
生涯演變雖然童養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買賣婚姻的結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會有嚴重婆媳關係。但也有一些童養媳婚姻,是以屬於買賣婚姻而成立,她們地位一般較低,常要從事大量的家務勞動,有些會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但有一些較為幸運的會有比在親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還有機會接受教育,雖然她們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親生子女(例如課餘時要做較多的勞動、受到較為嚴苛的管教等),但在親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沒有機會讀書,並過著貧困艱苦的生活。也有許多被婆家視如己出的,在婆家過著不錯的生活。
到長大後,童養媳就會和丈夫圓房,儀式從簡。如未婚夫於圓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願意和童養媳圓房,婆家可能會容許童養媳改嫁,或送回孃家,有些則會正式收為養女,視為女兒看待。有些婆家會把童養媳賣作奴婢或娼妓,或強迫童養媳改嫁他人。
近現代情況中國大陸因法律禁止,此風不再,但不能保證沒有例外。
臺灣在1970年代經濟發展後,受西方價值影響,童養媳被醜化為陋習、人所不齒、童養媳亦多倍受歧視,使童養媳習俗逐漸退出社會主流。在此之後,使臺灣多數家庭視生養女性為一種家庭重擔,間接導致生育上的重男輕女,使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加上年青人崇尚自由戀愛,多數人認為今已絕跡,但仍有收養外國貧窮女童充當童養媳實際案例。
21世紀,在改革開放前沿的福建省,一個只有4300多人的小山村,竟有近千名“童養媳”,當地人對此見怪不怪。2006年2月中旬,福建省莆田市東海鎮坪洋村有一位教師將其“童養媳”妻子活活砸死,人們才開始關注這個偏僻的村落。
一村竟有近千“童養媳”坪洋村有900多戶,幾乎每家都抱“童養媳”,村裡大大小小的“童養媳”近千名。
在當地小學作了一個調查,該校6年級有學生60人,女生33人,其中“童養媳”14人,佔女生總數的42.4%;五年級有學生63人,女生31人,其中“童養媳”7人,佔女生總數的22.6%。
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人們思想的提高,“童養媳”的問題會得到徹底的解決,願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