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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觀察員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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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糊塗君
我最近也是在開始寫小說,但是玄幻方面。個人覺得作品是作者思想的釋放,是化不可能為可能,是你想成為的那個人,但那僅僅是你的思想,是你的追求,但不要和現實相混淆。在小說世界你可能變成你想變成的人,可能擁有你想要的那種能力,可能幹了你一直想要乾的事情,但都是現實的一種釋放,而不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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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晴風微語
作為一名作家,肯定擁有超出常人的想象力,能把現實中有的事情再加上自己的想象發揮,創作成有藝術性、有不斷的戲劇化衝突的小說。或者完全根據自己的想象寫出作品。
作為一個作家,一定要分清小說與現實的分界。
小說就像理想,作家可以把自己在現實裡實現不了的願望透過自己的創作在自己的作品裡實現在他或者她的作品裡,他們有權力處置任何人任何事。
但是現實就是現實,作家改變不了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任何事物的發展與走向。所以,一個作家,必須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世界有清醒的認識,分得清想象與現實的區別,才是一個作家最應該具有的能力。
其實不需要擔心這一點。作家自己都能分得清楚作品內與作品外的不同。擅長寫情感問題的作家很多都是家庭幸福。正是因為他們比常人更看得透生活和感情的本質,知道怎麼樣經營好現實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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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粱179816305
其實,這裡面有一點可能是作者本身的生活體驗,而大部份則是從生活中搜集的素材,剩下的一小部份是作者出於藝術的考慮,發揮性地加了一些想象……
除了一些自傳體的小說除外,所有的小說幾乎都由這些內容所構成。
客觀地講,文學藝術,它是精神物質活動的產物,是對現實生活不滿,或者疑問,或者讚美的一種表現,雖然,它來源於生活,但它又高於生活,它最重要的目的是引導讀者認識社會,理解生活,同時又不要對紅塵中非主流的現象所遮蔽,產生不正確的認識,極力而委婉地用超出現實的藝術手段去引導讀者追求理想,追求美好的生活,創造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
所以說,藝術是作家對生活和人生的積極追求的行為,帶有理想化,虛構的成分,既真實,又不是真實,是其獨有的特徵。
生活永遠是作品的源泉,唯其才能誕生豐富而多彩的文學作品。
作品永遠是理想化的,所以充滿了無窮的魅力,而生活則是現實的,受客觀而侷限的,是殘缺的,殘酷的,宿命的,你無可避讓……
作家的最大貢獻,就是用筆給你修了一條路,建了一個理想的村莊,讓你到裡面去愛,種花,種草,種莊稼,自由而幸福地生活。
至於怎樣去處理現實和理想中的情感問題,每一位作家都有其獨特的處理方式。
有的是以悲劇而落幕,了斷生命以離世,有的以輝煌的燃燒,直至把生命燃盡,有的則沉淪於塵埃,而大多數的作家則心態平穩地靜觀生活,不走極端,保持客觀,不喪失追求理想和信仰,積極地創作,並且注重身體的健康,畢竟生命是創作延續的第一和最重要的保證基石。
我深深地贊同這一最佳的處理方式。
謝了,只能講到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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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悔憶智冰
作家、詩人的愛情
真正的作家和詩人都是用情很深的,因為他們感情豐富且人格高尚,他們秉持的,是人間真情。
杜甫在詩歌裡把與他一道吃苦受累的妻子楊氏描寫得很美,他在朝中做官時還規勸同僚要忠於妻子,不要到妓院尋歡作樂。白居易把自己對愛情的忠貞投射到皇帝身上,“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把唐明皇和楊貴妃的愛情寫得死了都要愛。蘇軾的妻子王弗去世,他除了撰寫情深意切的墓誌銘,還寫下千古悼亡之首的《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這還不算,他還在安葬妻子的山上、墳墓附近親手栽下三萬棵雪松以陪伴他的亡妻。陸游的母親不喜歡他的妻子唐婉,強迫他休妻,後來陸游在沈園遇到前妻和她丈夫,在牆上留下深情的《釵頭鳳》,唐婉見之大痛,回家後寫了一首和詞,不久悽然離世。曹雪芹筆下生死相愛的寶黛愛情,其實就是他的愛情觀。
五四運動後出現一些有名的作家以愛情的名義拋棄妻子的案例,例如魯迅、郭沫若,且被他們拋棄的不新潮的妻子都留了下來,堅守舊道德,精心照料兩文豪的母親,讓她們高壽。那是時代造成的悲劇,當時的作家在愛情婚姻上都有些瘋瘋癲癲,魯迅娶的學生,連革命偉人孫中山也娶的朋友的女兒。愛情竟是這樣對女性不公嗎?自由戀愛,個性解放不錯,但你得讓別人也有愛情也有個性而不是讓人家做愛情和個性的犧牲品。五四運動的作家們,對於愛情婚姻的理解,是多麼偏激片面和淺薄!儘管他們對所愛者也是情深似海,但對不愛者竟忘記了作為作家應有的人道。胡適不也是包辦婚姻嗎?為什麼他能夠把包辦變成愛和美滿的婚姻?說起民國文人,似乎就是抗婚出走和徐志摩那樣的被炒作的“花花公子”,這是時代讓作家、詩人理直氣壯,是簡單化的反傳統。唯胡適在愛情婚姻上不被時尚左右,能夠超越他的時代。
愛情,文學的永恆主題,資訊時代的作家們應該有更高深的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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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鸞驚鴻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看到類似的文字:這部小說以作者經歷為原型等等。然後在作品裡幾乎是找得到作者的生活模樣的。那麼,現實生活裡,是不是我們每個作家的生活都與他自己描寫的八九不離十呢?
曹雪芹與《紅樓夢》很多追崇紅學的人都知道,《紅樓夢》裡的賈家,實際上就是曹家的翻版,而賈寶玉與林黛玉之間的感情糾葛,就是曹雪芹與青梅竹馬的李香玉之間的互生情愫。而其它的恩恩怨怨,在曹雪芹的現實生活裡,都能找到蛛絲馬跡。
瓊瑤與她的言情小說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瓊瑤的言情小說可以說是紅遍了海峽兩岸,成為不少少男少女爭相效仿的愛情模型,《梅花三弄》、《幾度夕陽紅》、《窗外》、《鬼丈夫》,幾乎每一個愛情故事都蕩氣迴腸。然後,很多人挖掘瓊瑤的生活,發現現實中瓊瑤的感情生活是不順利的,於是便說她是因為渴望得到美好的愛情,所以創作了這些作品。
而事實上,一部作品,作家如果不投入感情,寫出來的作品肯定是沒有感染力和生命力的。
大仲馬在寫《三個火槍手》時,寫到其中一個火槍手不得不死時,很是痛苦,因為他喜歡這個人物,想要用自己的筆改變這個人物的命運,但是根據情節要求,又是無法達到的,於是他想著這個自己喜歡的英雄人物會被自己寫死,而自己又救不了的時候,傷心得流下了眼淚。。作品只有先感動了自己,才能感動別人,能感動自己的作品,必定是投入了自己的感情。
但是如果將小說中的情與愛與生活中的情與愛混淆不清,又不是明智之舉。
自古以來,不管是詩人詞人或者小說家散文家,如果他們分不清現實與作品,那最後的路幾乎只有兩種可能:要麼成為病態的人,要麼思想到了極端最終選擇離開世界。這一現象在文學界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那麼,如何處理小說與現實生活的情與愛呢?
我覺得首要的是要充分理解“作品來源於生活,但高於生活”這句話。這是對文學作品與現實最好的界定。不管是《紅樓夢》還是瓊瑤的眾多言情小說,還是這十幾年流行的穿越、修真修仙、科幻的小說,甚至是自己內心情緒發洩的作品,都要明白,沒有生活基礎的作家是寫不出好的小說,但是我們運用了寫作的一些技巧和手法,甚至是誇大或者縮小了事實,只是為了突出某一個主題。半真半假,適度把握,心裡始終有一個尺度丈量著作品與現實。
其次是作品完成後,自己要給自己一個修復期,來完成現實與作品裡的情感的脫離,使自己真正迴歸現實。其實凡從事寫作的人,到一定年限到一定程度,真的不是那麼理智的能分出作品中的情愛與現實中的情愛,長期的寫作,讓自己覺得自己就是作品中自己塑造的某個人物,然後自己又不自覺地按照作品中這個人物的生活方式去生活等等。這也是為什麼每個作家都有自己不同於他人作品的風格的原因所在。所以,一部作品完成,給自己放個假,放空自己,然後重新出發,說不定會寫出不一樣的作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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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andy
我不是作家,但創作過近百萬字的小說。如何處理小說與現實中的情與愛?談談我個人的真實感受吧。
創作小說的動力和靈感的源泉,來自於現實生活中對愛情的渴望與想象。有句話說,偉大的作品,來源於苦難。的確,如果作品是花,苦難就是最肥的土壤。一個人生活在幸福安逸的環境,很難產生創作的動力。除卻動亂的年代,最容易產生苦難的是絕望的或者希望的愛情。最典型的代表是小仲馬寫的《茶花女》。
因為悲慘的身世或生活的不如意,遇見心儀的人,渴望得到愛情,卻受到重重阻撓。又或者得到了愛情,現實卻把白月光變成白米飯,正好又遇到更加適合的人。
有矛盾,有衝突,有糾結,有絕望,有悲觀。現實愛情中,既有甜的發膩,也有切膚之痛;既有如膠似漆,也有恨之入骨;既有希望之光,也有心如死灰。
有這種經歷的作家,勢必產生不竭的創作慾望,把自己對愛情的理解和憧憬,寫到小說人物身上。
但必須指出,作家並不是小說的上帝,人物性格一旦定了型,並不像想象的那樣隨心所欲。以我的某一部小說為例,前面20萬字,小說裡的主要人物,按照我的思路在發展。20萬字之後,故事情節盤根錯節,人物關係異常複雜,主角性格已經形成。
再次動筆寫作,情節脈絡大致按照我所指示的方向在走。但每一個人物的行為方式,說的每一句話,其實很多並不是我的本意。
這些小說人物活了!這是我內心真實的感受。他們有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思路,自己的語言模式。後面情節的發展,並不是我在創作,而是把他們想說的話想做的事寫出來。
那種感覺很奇妙,也令人恐懼。我不知道,到底是誰在控制誰?直到我放棄了每天一萬字的瘋狂創作,那種被小說人物控制的感覺,才漸漸消失。
最後回到問題的本身。我覺得,小說人物就像作家的孩子,他們身上有作家的影子,但他們有自己的生活和歸宿,作家現實中的情與愛,說白了,與他們關係不大。 -
8 # 元元的天下
海明威曾說,一個作家最好的寫作狀態,是戀愛的時候。
這句話應當這樣理解: 戀愛的時候,寫作是件快樂愉悅的事,雖然不一定寫出最好的作品。
尤其愛情小說,作者的愛與哀愁一定潤浸於文字中。不信你看沈從文,在返程中,心中思念著張兆和,才有《三三》中的那句經典:
我走過許多地方的路,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一個正當好年齡的你…抱得美人歸的喜悅,躍然紙上,湘西才子的情路漫漫,個人的經歷未免投射其中。更不用說大作家那些滾燙炙熱的情話,卞之琳徐志摩這樣多情的詩人。
只是筆下世界的驚天動地,天長地久,往往在生活中過於浪漫唯美。書中人物若不食人間煙火的仙人,完美幾乎無可尋。
比如《平凡的世界》中,田小霞和孫少平志趣相投,甜蜜的愛情在現實門第的鴻溝面前,如何抉擇? 路遙彼時也有北京來的美麗女子作妻,城鄉差別的痛苦,他有深刻的體味。田小霞和孫少平
他不是寫神話故事,無法寫出千金小姐死心踏地愛上窮書生。七仙女嫁給賣身為奴的董永,結局還是分離。所以田小霞還是死了,而且悲壯。據說路遙寫到他犧牲的時候,扔筆大哭:小霞死了!…
想必曹公當年,寫到林妹妹焚稿氣絕之時,亦當心如當割,失聲痛泣的。作為作家,創造了美好的人物,又不得不心軟筆硬,將其寫死,才符合真實的邏輯,真的是一種考驗。
至於《廢都》中的莊之蝶,人見人愛,無論唐婉兒,柳月還是粗鄙人妻,一副慾壑難填的樣子,不明就裡的人,總不免將之與作者對號入座。這個不敢苟同,但書中女性的審美,都有濃濃關中風味,缺乏西京都市女性的精緻,沒有思想靈魂,倒是真的。
說到此,不得不說施耐庵,一本《水滸》中,女性非淫即盜,潘金蓮,潘巧雲,閻婆惜不說,梁山三女將不是母大蟲,母夜叉,就是女漢子被宋江送了人情,剩下李師師身在青樓,林娘子自盡,沒一個完美的。不免疑惑,作者怎麼這麼殘忍啊,對女性有多大仇多大的恨啊!
孫二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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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隱人
小說的情與愛和現實中的是一樣樣的。
所以,現實中的情愛和小說中的沒有區別,只不過小說中的需要去除枝枝蔓蔓,把一些精華接地氣的事寫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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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其實很有意思。有區別也有相同點。
區別:
2、小說是矛盾越多越好,言情小說男女越是相愛越是不能讓他們輕易的在一起,必須誤會接著一個誤會,這樣才能推動劇情。而生活則是矛盾越少越好,有問題要雙方及時的溝通,不然會出大問題。有句話說得好,童話裡都是騙人的,恩其實小說裡也是,哈哈!
相同點:
要想得到愛情必須付出真心,付出行動。
總結:我覺得是這樣的,小說更多的是一種情懷,一種寄託,現實才是歸宿,是港灣,或許現實中的情和愛很平淡,沒有小說中那麼離奇那麼美好,但很有安全感,你們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