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時間和新歡,七年的時間足夠讓你忘記一個曾經深愛的人,可是……讓你忘記一個人的到底是時間還是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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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熊叔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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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眯起愛笑的眼睛
那些年我們把純粹熱烈愛情給了青春,讓我們留戀的其實是逝去的青春時光,無論時間多久,它都會存在於心,時間只是給了我們認知、成長、成熟的過程,遺失總是美好。經年之後,一個更愛你的人會讓你忘記一個活在記憶裡的人...
忘記一個人需要七年,這個應該是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講,因為七年人身體機能換一次。(我覺得這並不可信);七年時間已經長的能讓你習慣沒有另一個陪伴的生活。除了失憶或死去,我覺得一個人要忘記一個曾經深愛的人,是不可能的。
時間久了,看不到希望,也就不再奢望了,便認命了,生活還得繼續,就算曾經多麼刻骨銘記,也唯有留在心底最深處的地方,偶爾被自己翻起,但依然記起,談何忘記:只是沒開始那麼歇斯底里了。 從生物學來說;動物都有留下自己後代的本能,人不也是如此,隨著時間的推移,年齡的增長,受到各方面的壓力,或者生理上的需求,人是群居動物,難以忍受孤單與孤獨,好像都在迫使我們另覓新歡。但該在的依然會在,時間太長了,你們不在有交際,你已經習慣另一個的存在罷了,就算被偶爾提起以前,你也能坦然接受,一笑而過。 出於本能的保護,我們誰都不願意一直活在痛苦裡折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