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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人老走不了,就會迴歸故鄉,葉落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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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力生活的小森

    一個男人離家出走二十年完全不聯絡的話基本可以說是心中沒有妻兒了,這種人不配落葉歸根,也不能稱為一個男人。因為男人是要有責任心的,光一個女人把孩子拉扯大得多辛苦啊,二十年啊,一個信都沒有,這是人乾的事情嗎?壓力全給別人自己走了。但凡有點擔當都不能這樣吧。

  • 2 # 小山東和小東北

    二十年,一個人有幾個二十年,在妻兒都需要的時候消失二十年,這就等於剛生了孩子走了,然後孩子二十歲的時候回來了,妻兒還要他幹嘛,一個如此不負責任的男人應該也不談啥落葉歸根吧,好意思再面對家裡的人嗎,難道愧疚感不會讓他難受嗎。

  • 3 # 咼友的媽

    一個男人離家出走二十年,心裡還有愛人和子女嗎。

    說說我的親叔叔吧,我爸爸他們那輩有六弟兄,兩個女仔妹,就是一起八個。

    那時我們還小,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不記得了,我叔叔就丟下我兩個堂弟走了。

    我嬸嬸靠著自己孃家加上在外打工千辛萬苦將我兩弟養大,還在我們小縣城買了一套房子。

    想起嬸嬸,心好疼,本以為兩弟弟長大了,她差不多可以享福了,忘記是哪年了,查出了癌症,後來叔叔回來照顧了一段時間嬸嬸,直到嬸嬸去世,聽爸爸他們說,嬸嬸診病期間都沒幫忙出錢診。

    叔叔幫忙料理完後事就走了,丟下兩個二十多歲的弟弟沒爹沒孃。

    還好,大弟弟結婚了,小孩都一歲了,我嬸也在天堂安心了,親愛的嬸嬸,願天堂沒有痛苦。

  • 4 # 一路風景美

    一個男人離家出走二十年,心中早已沒有愛人和子女了,有的話早已經往家聯絡了。出走二十年無音訊,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另已成家。另一種是已經去世。

    1.另已成家的可能性多些。看到一則資訊說,一個男的打工外出十多年,留下妻子和兩個孩子。家中妻子患癌治療,也無男的音訊,後來,家中鄰居在外打工,看到了她的老公,便拍了照片發給了這個女的,也把地址發給女的。這個女的帶著記者、表姐找到了老公,老公另已成家,還有了一個女兒。可見,出走後,多數都已另成家室。

    2.仍無資訊,宣告死亡。我們這兒一個山村,一男的已經失蹤十八年了,當時三人(包括這個男的)在礦井採礦,礦塌發生礦難,三人只找到兩具屍體。這麼多年,這個男的一直沒有訊息,有人說這男的往外出走了,可誰也沒見過,女的報了案,也找不到線索。根據規定,可以宣告死亡了。

    離家出走時間長的人,早把家裡淡忘了,若是心裡想著,現在交通和資訊這麼發達方便,早回來看看或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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