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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高山覓流水

    1.首先,深刻認識下ERP

    ERP的定義

    企業資源計劃即 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由美國高德納諮詢公司(Gartner Group )在20世紀90年代初提出來的。它是 MRP II(Manufacturing Resources Planning,製造資源計劃)下一代軟體,在資訊化管理領域已經不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幾乎被社會認為是製造業管理資訊化的同義語。

    ERP的本質:軟體是載體,靈魂是方案!

    說到ERP到底是什麼,還要請ERP的鼻祖高德納諮詢公司(Gartner)來說事,畢竟自己的孩子自己最瞭解。事實上最初Gartner報告對ERP的定義是“功能”和“技術”兩個核查表(check list)來表達的,就是說ERP必須做到表中提出的各項要求在功能核查表中指出:ERP的核心標誌是實現兩個整合,即內部整合與外部整合:

    (1)內部整合——內部整合包括3個主要方面,即:實現產品研發、核心業務和資料採集三方面資訊的整合。

    (2)外部整合——外部整合主要是打破企業的四面牆,實現企業與供應鏈上所有合作伙伴共享資訊的整合。

    實現ERP離不開資訊科技的支援,需要透過實施一個軟體產品來體現,但這並不意味著ERP等同於軟體包,軟體於其來說只是一個載體,ERP的實質是一種解決管理問題的解決方案或應用系統。

    2.其次ERP軟體的二次開發

    關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我只能說題主對ERP軟體行業不太瞭解,只要是ERP廠家比如市場上實施成功率及口碑還不錯的幾家:SAP(R3產品)、博科資訊(博科ERP)、Oracle等,其實都是可以做二次開發甚至是為企業量身定製一套可以,主要問題在於

    a.企業需不需要二次開發

    如果企業需要的功能,標準的ERP產品都可以滿足,那就根本沒有二次開發的需要

    b.ERP公司願不願意為你二次開發,甚至定製!

    說到底ERP廠商也是公司,也逃脫不了公司法中對其的定義:"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企業法人"。只要錢到位,一切就好說了!

    迴歸了本質,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之所以很多ERP公司不願意是因為二次開發需要額外增加實施天數,而且根據改動需求不同,往往容易導致實施週期不具備可預見性,使得營利由穩賺成為了可能,因次不被大多數公司所接受,特別是ERP代理商。畢竟ERP的二次開發還是很需要過硬的技術和優秀的實施團隊支撐的,正應了那句俗話“沒那金剛鑽就別攬那瓷器活”。否則,無異於自砸招牌,引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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