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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懶媽育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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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由職業者Am
這個問題問的太恰到好處了,孩子在幼兒園難免會受到意外傷害,如果孩子只是受了一點點的皮外傷,老師要學會和家長溝通,家長表示理解,如果受傷的情況較重,園方就會帶幼兒去醫療單位去做相應的檢查或治療,另外,每個幼兒在入園時都入了意外險,還有校方責任險,所以說,幼兒受到意外傷害後,園方是需要擔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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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想一出是一出2
主要是要看受傷程度了,如果是小磕小碰的話家長和幼兒園溝通一下就好, 如果是嚴重的話幼兒園是要承擔責任的,小孩上幼兒園期間幼兒園會給每個孩子交保險的,這個錢是家長給還是幼兒園出就看是你們當地是怎麼管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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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iKi的小精彩
孩子在幼兒園的安全是每一個家長都無比擔心的,尤其是在幼師虐童、幼兒園突發兒童意外傷害這類觸目驚心的新聞屢見報端的今天,更是讓家長們繃緊了神經。
那孩子在幼兒園意外受傷,園區該不該擔責任呢?我覺得是肯定要擔責任的,只不過就是責任劃分擔責多少的問題。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幼兒)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孩子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幼兒園意外受傷,園區肯定是應當負責的。
不過孩子的好動性,還有班級孩子較多,老師總有可望不可及的地方,對於不是多麼大的意外傷害,還是希望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來解決。不管是老師還是幼兒園,肯定不希望任何一個寶貝在幼兒園裡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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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Q海哥
謝謝,晚了點!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傷害,或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傷害的,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就是幼兒園只在有過錯情況下擔責!無過無責!如果幼兒園盡到了謹慎的注意義務。例如教師發現幼危險過錯而未及時制止,則擔責!否則,不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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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萌象啦啦君543
幼兒園裡,孩子意外受傷,園區必須擔責任。因為孩子小是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當家長把孩子交給老師的那一刻起,責任也就隨之轉移,所有園區必須承擔責任。
我也是一民人民教師,在學校也見過不少這樣的事情,就給你們分享下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事情。
現在的幼兒園和十年前比已經是好很多了,牆壁有軟包,操場有地塑。可見幼兒園對幼兒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做到了充分的保障,做到了相對的安全義務。孩子意外受傷後,園區第一時間安排就醫和打電話通知家長並說明情況。園區做到後續工作的緊急救護措施。按道理是沒有過錯的,但是還是擔著一部分責任。一般幼兒園也有給孩子買保險,醫藥費可以從保險公司走,這樣家長們也可以減少經濟糾紛!再著,家長也要理解教師的工作性質,不能胡攪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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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確實應該幼兒園承擔責任的。不過自己的孩子孩子自己清楚,如果自己娃本身就特別調皮,喜歡亂跑亂躲的,就算有點意外,家長也不好意思將全部責任怪給幼兒園的。
我家孩子的班上就有這樣一個孩子,好幾次自己推倒空氣清淨機,有一次就壓到自己了。家長還算講道理,沒有多怪罪幼兒園老師。其實那麼多孩子,老師真的看不過來的,還有教學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