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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aFUU

    謝邀。我們肯定有評價別人的權力,正如康德所說,自由應該建立在不傷害他人自由的權力上。我們每個人都有評判他人的權力,因為我們也無時無刻被他人評判。你可以在心中對任何有自己獨到的1看法,也可以說出來,但是有一點是基礎就是不要去強行讓別人同意你的評價。對錯本身就是相悖的,就像萬能的上帝能不能造出自己舉不動的石頭一樣。每個人看法都會有相似或不同之處。我們可以說出自己的看法,這是我們的權力,但是我們不能去強迫別人和你有同樣的看法。

    同時,我們在社會中生活,有一些觀點可能觸及人倫道德方面,違反社會的觀點看法自然要收到限制。

    所以 我覺得我們可以去評價人或事,但是不要去強迫別人和你一樣,聽到不一樣的看法可以適當吸取。不要人云亦云但是也要保持自己的獨特。孔子的中庸之道和亞里士多德的中間看法我覺得比較準確也比較有道理。

  • 2 # 使用者18872662153

    我的回答是言論自由,有評論別人的權利,但評論也應掌握尺度、分寸,這就是要公正、公平地評價,正確、褒義、正能量就大張旗鼓點評、誇評、贊評、張榜獎評!錯誤、貶義、負面的就不吝文筆地批評、通報批評!至於評論的尺度、分寸應因人因事和場合判斷得出,並非一成不變,也沒什麼固定的格式條文可以參照參考和借鑑。回答的不好請友批評,虛心接受。

  • 3 # 安寶貝愛生活

    現代社會言論自由,當然有權利評價他人,但也是有前提的,有句古話說的好,"誰人背後不說人,誰人背後不被說",人是群居動物,大家都生活在一個社會環境中,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思想,每個人都有一套對身邊的人和事物的評判標準,現代社會是言論自由的社會,法制社會,每個人都有對一個人一件事情發表評論、評價的權利,當然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現代社會尤其是網路的高速發展更為人們提供了一個發表自己看法、思想的平臺和渠道,對於社會上發生的一些熱點事件,社會名人明星的行為規範都會引起人們的關注,給出個人的評價看法,只要不是無中生有,刻意詆譭,進行人生攻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每個人都可以給出自己對一件事一個人的評價看法,蹭蹭熱度,過過嘴癮都沒問題,現實不也這樣嗎,看看現在網路上只要一有熱點事件,名人事件,下面不總會有無數吃瓜群眾肆意點評嗎?當然要有度不能過,做到以事實為根據,有理有據理性評論,而不是無端亂噴搞網路暴力,造謠攻擊,這樣就不對了,會有警察叔叔教你如何做一個合格的吃瓜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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