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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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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噴子狗都是我兒子
首先確定女子是因為違停,交警正常執行工作將其勸離,這兩者是沒有任何衝突的。事故的起因是因為女子誤踩油門連撞四車。那麼又有一個問題來了,當時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連續撞四輛車中那四輛車是否是停在那裡的?是否屬於違停?其次應該弄清楚那四輛車是否都是合法的,例如有無年檢,有無購置交強險等等,如果在行駛中的車還得排除有無酒駕毒駕等嫌疑。當然這幾條也適用於該女子,如果僅僅是正常誤踩油門造成此次交通事故,那她理應負全責,但是在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傷也損傷不大的情況下,不涉及刑事責任。如果女子是酒駕或者毒駕那就另當別論了。反正這件事僅僅憑女子誤踩油門連撞四車幾個字,還不能給此次事故定性。
這個女子,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1,民事責任。該女子誤踩油門並連撞四車,其行為已構成交通事故。在該事故中,該女子應承擔全部事故責任。既然如此,該女子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交強險以外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沒購買交強險的,則對全部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就本案事實來看,顯然還未達到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條件。
3,交警勸離行為與本次事故發生無關。交警勸離是執行職務,是執法行為。本次事故是該女子誤踩油門造成的,因此,與交警勸離無關。
@法海一票: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