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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唐侃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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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子博媽咪
若我說千萬別嫁,是不是有聖男聖女講你世俗,你物質,把我罵死呢?最後一大堆什麼沒錢叫愛情,什麼愛情就是不顧一切什麼什麼呢?若這樣不在乎日子好壞,愛情至上,激情能解決生活方方面面,願做第二個子群就嫁唄,告訴你生活中不會有子君那麼好的姐姐更不會有陳俊生那麼好的姐夫,只會遲早有天逼死父母……若你能讓男人做上門女婿更可以……
若我說千萬別嫁,是不是有聖男聖女講你世俗,你物質,把我罵死呢?最後一大堆什麼沒錢叫愛情,什麼愛情就是不顧一切什麼什麼呢?若這樣不在乎日子好壞,愛情至上,激情能解決生活方方面面,願做第二個子群就嫁唄,告訴你生活中不會有子君那麼好的姐姐更不會有陳俊生那麼好的姐夫,只會遲早有天逼死父母……若你能讓男人做上門女婿更可以……
首先問你一個問題,這個連戒指都買不起的男人你愛他嗎?真的愛他嗎?
時下有這麼一個有趣現象,但凡經濟條件好點的男人,挑老婆或女朋友前,都會斟酌三分“這人會不會是因為我有錢?”
為什麼對女人們有這麼個偏見?就如人們過去對八零後貼以頹廢,九零後腦殘的標籤一樣,什麼時候開始,女人們也被掛上了貪財慕勢的標籤。
能在普羅大眾中留下這麼個印象,若說這只是個別現象,似乎不太具說服力。
不能否認,拜金主義、金錢至上的觀念已經慢慢在女性世界中蔓延開來。
女人們對於自己明裡暗裡向男人予取予求的行為,不認為有何不妥,更不認為是自己貪婪。反而美名其曰是,愛的考驗。
大到談婚論嫁買房買車,小到戀愛拍拖逛街吃飯。一切賬單似乎都是男人的義務,我掏掏錢包也不過是裝裝樣子。我願意嫁給你是你的福氣,我願意跟你吃飯是給你賞臉,難道你不該為此埋單?
為什麼呢?因為諸如“男人願意為你花錢才是愛的表現”之類的價值觀大行其道。女人們似乎非常領受,猶如醍醐灌頂,彷彿只能以此才能彰顯愛的真諦。理直氣壯地認為男人為女人花錢是理所當然。
可是憑什麼呢?如果男人追求愛情的代價是付出金錢,那麼女人呢,女人拿什麼作代價?
女人們可能憤憤不平:我付出了時間,耗費了青春,這就是代價。
可是姑娘們,你們要明白啊,即使不找男人,哪怕是出家當了尼姑,單身如你照樣會年華老去,失去青春。憑什麼因為你找了個男人,就得讓對方為你的青春埋單。
更不要嚷嚷:我陪吃陪睡賠上了貞操。可是人生而平等,你覺得你失去貞操,男人又何嘗不是?憑什麼因為你是女人,你的貞操就更值錢?一開始就自己把自己擺在弱勢的位置。這樣的感情註定沒辦法平等。
如果愛情可以用金錢物質衡量,便成了供需關係,與買賣無異。那就不是愛情,說好聽點兒,那叫有償約炮。別不承認。
又有人說了,一個人願意給你花錢,他不一定是愛你,但如果連錢都不願意為你花,那絕逼不愛你。可如果不巧,他正好是個窮人,他就是窮,除了錢他能給你他所能給的一切甚至是生命。你能說他不愛你,或是沒有資格愛你?
再假如,有的人他天生就是摳,除了摳,他具備了男人所該有的一切好品質,難道要因為不愛給你花錢,把他全盤否定?
愛的表現形式有很多,但絕不該以金錢作為首要參照標準。
男人願意為你花錢,那是他的修養,他的慷慨。與愛不愛沒有半點關係,真是情到深處,等不到你主動提,對方便會為你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女人可以拜金,也可以享受物質,但不該把對於物質的追求、覬覦強加在男人身上。更不該主觀意識的把感情和金錢捆綁在一起。錢就是錢,愛情就是愛情。用金錢來褻瀆愛情。本身就是件惡俗的事情。
與其依靠金錢去衡量自己在男人心中的地位。不如自己為自己鑄造安全感。想買的東西自己努力掙錢去買,或許當下會心疼,但過後的成就感絕不亞於男人的施捨。一句“老孃自己買的!”顯然比“我老公/男票買的。”來的要霸氣。
無論是戀愛還是婚姻中,讓自己保持經濟獨立、人格獨立、精神獨立。雙方才會愛得輕鬆,愛得自在,愛得純粹,沒有負擔。即使有天不幸分手,除了擁有強大的退路。於情於愛於經濟,雙方都互不相欠。不至於戀人不成反撕破臉。可以瀟灑地跟對方說一句“拜拜吧”!
所以,女人們拋開那些世俗市儈的觀念吧。不與周遭比較,不以愛的名義綁架所有人所有事,做個獨立的,有人格魅力的女人,沒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