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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沉鱗競躍5171748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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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玄谷真人
天足不好看,纏足也不會好看。 天生的腳好看,又纏得好,會好看的,否則當時的男人就沒人看,女人也就不纏了。
現在多醜化小腳,網上就發很難看的小腳圖片,好像控訴舊時代一樣。但是,我在一個人體標本展示中看到一隻藥水中的小腳,挺好看的。
小腳審美不是傳統文化支援的。它屬於自然審美而產生的範圍,雖然有些畸形審美,走得比較偏。傳統道儒文化沒見誰有什麼理論支援纏足。反而宋代大儒二程家中不允許纏足,有歷史記述的。
小腳審美與高跟鞋審美應該是一樣的女性足部審美根源。它們也有形態的三點類似,一是前部比較尖,二是腳面繃起來,而足心弓形,三是腳後跟高起。不同只是小腳把指令碼身變形了,而穿高跟鞋是透過鞋的形狀達到這樣的審美效果,而穿高跟鞋時間長了也會傷害女人的腳。為何女人要把腳變成這樣的形態,而男人又喜歡看?水有屈曲迴環之美,足有壬癸水之類屬,先人以類族辨物。壬系膀胱癸腎藏,壬脛癸足一身覆,子屬膀胱水道耳,亥水為頭及腎囊。水,性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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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女媧補天造人
一個問題不容忽視,電影金瓶梅里的潘金蓮,那個演員,神象不像姑且不說,型就不像,那個腳不是小腳,是一雙醜大腳,所以嘛!完全沒有了潘金蓮的核心!!!
那個情況,西門慶怎麼能動心哪???
其它一切都是瞎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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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逗笑時光
中國古代畸形的審美觀,現在想想都瘮人,好好的一雙腳,從小就用裹腳布纏住 使其骨頭錯位變形,得多疼啊!見過奶奶的小腳,腳指頭除拇指外其他的都緊貼著腳掌不能動彈 走路都不方便。真不知道古人是怎麼想的。估計又是“楚王愛細腰,宮中多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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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M夢夢茹吖
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裡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臺上跳舞的故事。但這裡的金蓮指的是舞臺的形狀,也不是孃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淨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併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華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
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絡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華人傳統的語言習慣。華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關於這種說法見最後一段)。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至於三寸金蓮的“三寸”有極言其小的含義。其實並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纏足起於五代時期(公元960年前後),並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前後,這期間不知更換了多少朝代,各個時期的度量衡也不盡相同,如果說一定要“三寸”,那麼,要哪個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問題。纏足是純粹的民間行為,它是以約定俗成為基礎的,並沒有嚴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觀念在女性群體中的比較中產生,當然有愈纏愈小的趨勢,以至於有小於三寸的小腳,但這絕不是主流,因為這樣的小腳幾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說這是一雙廢腳。所以是不足為訓的。當時公認的標準是:腳纏得小而又能走路方為美足,這樣的小腳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間(10—13.2 cm)。 現代還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金蓮”,把四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銀蓮”,五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鐵蓮”,這實在是毫無根據的杜撰,而且甚屬滑稽,與正統的纏足民俗相去甚遠。事實上,一個女子,只要雙足纏成尖形並且四趾彎向足底,就一律稱之為金蓮,至於金蓮的大小則另有別論。這才是纏足民俗的本原含義。 三寸金蓮是對中國纏足婦女所穿的花鞋的美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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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七碗茶62383544
三寸金蓮是指舊社會婦女纏腳,以越小越好,,這是人心的變態,如果是要具體瞭解三寸金蓮的方方面面,建議去看馮驥才的短篇小說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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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聰穎鉛筆D
我個人認為古代纏足是一種審美觀念,為什麼這麼慘酷反而盛行呢?現代女人穿高跟鞋是為什麼呢?穿高跟鞋要找重心必須要挺胸提臀,走起路來顯得體態輕盈,婀娜多姿。如不穿高跟鞋就不用集中精神,腰可以彎點,身體前傾也沒關係,精神放鬆,神態隨意。所以古代人纏足和現代人穿高跟鞋是相同的審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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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晉陽春曉霞滿天
在民國前女童5-6歲就要纏腳,把大拇趾伸直其餘四趾彎到腳心,用白布條纏起如牛角狀。以限制女性行走活動,達到歧視女性顯示夫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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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有個誤會:認為中國婦女有1千多年的纏足傳統。其實纏足大規模流行,是在清朝中期以後,到民國就禁止了,總共才100多年。
幾個重要的考古發現:馬王堆古墓、明定陵萬曆皇帝的兩位皇后。。。都是天足,其足長相當於現在婦女的35-37碼。
在清朝之前,女子纏足僅限於娼妓之間流行,作為吸引客人的手段,民間也有效仿,但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