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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談史論新

    先秦古籍《世本》說:“黃帝時,諸侯有夙沙氏,始以海水煮乳煎成鹽,其色有青、黃、白、黑、紫五樣。”《尚書·禹貢》記載:“青州厥貢鹽、絺。”說夏禹已命青州貢鹽,表明今山東省渤海沿岸及泰山一帶那時已是盛產海鹽的地區了。  

    《周禮·天官冢宰篇》記載:周代天官冢宰的下屬中設有“鹽人”,其職責是“掌鹽之政令,以共(供)百事之鹽”。當時,祭祀時供奉“苦鹽”和“散鹽”,“苦鹽”就是產於鹽池的顆鹽,味苦,“散鹽”是“煮水為之,出於東海”的海鹽;而王者膳食中則用飴鹽,即“鹽之恬者”,據說就是戎鹽,即產於西北地區內陸的岩鹽;接待賓客則用“形鹽”和“散鹽”,“形鹽”據說是“鹽之似虎形”者,當是一種重結晶的再製鹽。可見周代時已開發了多種鹽的資源,並進行了初步的適當加工。春秋時期,齊國的宰相管仲開始設稅鹽官,可見在那時,鹽的消耗量已相當大。此後歷代都對鹽務設官課稅,鹽稅成了國庫的大宗收入。  

    中國古代內陸腹地的鹽湖要以今山西省運城附近的鹽池最著名,因為該湖在黃河東邊,所以古時稱為河東鹽池。在宋朝時此地屬解州安邑,所以又叫解州鹽池。從這個鹽池採集食鹽,可能從史前就開始了。《戰國策》中已有描寫驅趕良馬駕著運鹽的車攀登太行山時勞累情景的文字,所販運的鹽,大概就是運城附近的池鹽。《山海經》則有“景山,南望鹽販之澤”的話,所言鹽澤就是指河東鹽池。  

    巴蜀之地是中國井鹽的發祥地,其開採集中在川、滇一帶,而四川省自貢號稱中國古代鹽都,是中國井鹽開採技術創造發明的中心。蜀地開採井鹽大約創始於戰國時期,據晉人常璩所撰《華陽國志·蜀志》的記載:“周滅後,秦孝文王(當作秦昭襄王)以李冰(大約公元前265—前251年)為蜀守。冰能知天文地理,……又識水脈,穿廣都(今雙流縣境)鹽井,諸陂地,蜀於是有養生之饒焉。”李冰是中國戰國時期的著名水利專家。可能是他在帶領巴蜀百姓開山移土、修築都江堰工程時,發現了成都平原的地下滷水。

    《華陽國志·蜀志》又說:“南安縣(今四川樂山市)……治清衣江會。縣溉有名灘,一曰鹽溉,李冰所平也。”明確指出了李冰曾平整過地下滷水流出所形成的鹽灘。當時,秦據蜀地後,大量移民,帶來了外地的各種先進手工業技術,包括中原的鑿水井技術;加之蜀地人口猛增,必然急需更多食鹽供應。在這種形勢下,李冰首創開鑿井鹽,既富國利民,又推動了鑿巖穿井技術。他的這項偉績可以說不遜於他在水利方面的貢獻。  

    梁代時的醫藥學家陶弘景(公元452—536年)在其所撰《本草經集註》中已對各種鹽作了相當全面的概述。他說:“五味之中,唯此不可缺。有東海、北海鹽及河東鹽池;梁、益(梁州、益州都在巴蜀地區)有鹽井;交、廣(廣州即今兩廣地區,交州為今越南)有南海鹽;西羌有山鹽(即戎鹽)……而色類不同,以河東者為勝。”北宋學者沈括在其名著《夢溪筆談》(卷十一)中更翔實地敘述了當時各類食鹽供應地區的分佈情況。  

    今據史籍記載並結合近代的鹽業生產社會調查,試對技術性較強的海鹽、池鹽和井鹽的生產工藝的演進作進一步的講解。  

    (1)海鹽生產——熬波煮海與淋沙煎滷  

    中國先民煮海作鹽的活動,如前文所說,傳說興起於神農教民稼穡的時代,這是可信的。至於初期的加工過程是怎樣的?缺乏記載,現在已經不可考了。鑑於海水中的食鹽含量並不算很高,每公斤海水中平均大約有27克,而食鹽濃度要超過每公斤海水含265克時(30℃)才會結晶出來;若直接煮海水提取食鹽,燃料消耗會很大,效率也相當低。估計中國沿海居民很早就已先加工海水為滷水(即適當濃縮的海鹽水),然後再煎滷成鹽,可能與後世宋代人的舉措相似,或是它的某種雛型。 

     據北宋學者蘇頌所撰《圖經本草》的記載,那時的海鹽生產方法是淋沙制滷和煮滷成鹽,分兩步進行。但還沒有出現曬鹽,而且這種工藝一直延續到明代。 

     關於淋沙制滷,就是利用海灘沙土來吸附潮水帶上來的鹽分,然後或人工舀水浸滷,或利用潮汐淋洗,來獲得較濃的滷水。至於究竟採用哪種方法,這要看海濱地勢的高低了。地勢較高的地區,潮水不能淹沒,便把飽吸鹽分並經晴日曬乾的海沙刮取來,堆積、平攤在草上,形成一個個的“溜”,大的“溜”可高兩尺,方一丈以上,各溜間則形成槽渠。在各溜之後面一側挖一個深坑,叫作滷井。於是用“蘆箕”(舀水器,俗名“黃頭”)舀海水灌洗,於是海水浸澤海沙,溶出鹽分後成滷水,經過槽渠便匯入滷井中。若海灘地勢低窪,那麼就可以“於海濱掘土為坑,上布竹木,覆以蓬茅,又積沙(已飽吸大量海鹽的海灘沙土)於其上。每潮汐衝沙(或人工就近舀海水澆淋),滷鹹淋於坑中。”另外在淋沙坑側掘一滷井,埋一小管於淋沙坑底下,與井相通,使淋滷流入井中(圖4-1)。用以上各法得到的滷水在煎煮前,最好先估測一下其中鹽的濃度,如果太稀,消耗燃料仍會很多,就不合算,應再度浸沙。為此,在宋代時已有了原始的方法,可以說就是現代“浮沉子法”的雛型。宋人姚亮所撰《西溪叢語》說,福建用雞蛋、桃仁來試滷水的比重,能令它們上浮的滷水便認為是上好的濃滷水。宋人樂史所撰《太平寰宇記》則提到用10枚比重不同的石蓮(就是沉於池底泥中的老蓮子)來“嘗其厚薄(滷水濃淡)”。令10枚全浮者是上等滷水;一半上浮者也可勉強煎煮;只令一二枚上浮者,則不堪用,“卻須剩開,而別聚溜滷”。這種方法到了元代以後,有了很大進步。  

    到了元明之際,鹽民又發現燒稻麥杆所得到的灰有強烈吸附海鹽的作用,遠勝於海沙,於是很快便普遍利用起來了。《菽園雜記》和明末人宋應星所著《天工開物》都有相當翔實的記載。這種制滷法也因海濱地勢的高低不同而分為兩種。第一種:“高堰地,湖波不浸者,地可種鹽(圖4-2)。度詰朝(次日早晨)無雨,則今日廣佈稻麥藁灰及蘆茅灰寸許於地上(海濱鹽沙灘上),壓使平勻。明晨霧氣衝騰,則其下鹽茅勃發。日中晴霽,灰、鹽一併掃起煎淋。”這是指在地勢高陽的灘地用草木灰吸收海沙中的鹽分。清人王守基所撰《鹽法議略》也說:“秋日刈草煎鹽而藏其灰,待春晴暖以後,攤灰於亭場(鹽場),俟鹽花浸入,用海水淋之成滷。”可見草木灰還可反覆使用。第二種是海灘地勢較低,潮水可經常浸沒的地方。“燒草為灰,布在灘場,然後以海水漬之,俟曬結浮白,掃而復淋。”(見《菽園雜記》)

      圖4-1淋沙制滷  (採自喜詠軒版《天工開物》)  

    取得足夠濃的滷水後,就可以煎煉海鹽了。煎煉海滷的鍋,漢代時叫“牢盆”,宋代以後,一般稱作“鹽盤”。據《圖經本草》記載,煮鹽之器有兩類,一種是“鼓鐵為之”,是用生鐵鑄造的,當然比較耐用,但成本高;一種是用竹篾編織成的,內外再用海邊牡蠣之類的遺殼所燒成的生石灰厚厚地塗上一層,這樣就耐燒烤了,它“廣丈,深尺,平底”,其狀似盤,可見是很大的,雖易燒壞,但可就地取材,成本低廉。圖4-3是《圖經本草》對宋代煎熬海鹽的情景的描繪。

      圖4-2布灰種鹽  (採自喜詠軒版《天工開物》)

      圖4-3宋代煎煮海鹽  (採自宋·蘇頌《圖經本草》)  

    還值得一提,《太平寰宇記》已說及海陵(今江蘇泰州)鹽戶所採用的“散皂角於盤內”的方法來絮凝食鹽的散晶,以利於食鹽結晶的析出和成長。皂角是豆科植物皂莢的種子,其豆粉放入水中可產生大量泡沫,因而會吸附食鹽小晶粒,使它們凝聚起來。到了明代,各鹽戶就較普遍地採用這種措施了,《天工開物》的記載很詳明:“凡煎滷未即凝結,將皂角搥碎,和粟米、糖二味,滷沸之際,投入其中攪和,鹽即頃刻結成,蓋皂角結鹽,猶石膏之結豆腐也。”這可算是煎鹽工藝中的一項有趣的發明。  

    在煮滷的過程中,滷水漸漸濃厚,終於會析出食鹽晶粒。為取得食鹽,一種是把滷水完全燒乾,一種是隨煮隨將析出的鹽晶撈出,再加新滷水,再煮再撈。兩種方法比較,《熬波圖》說:後法“則晝夜出鹽不息,比同逐一盤燒乾出鹽,倍省工力”,就是說,連續操作出鹽法比較經濟,效率也高。  

    海鹽的曬製法在中國出現相當晚,元代時才興起於福建,大概是借鑑瞭解州曬制池鹽的經驗。大約到明代中葉時已有更多地區改煎為曬了。但其時多數的曬海鹽法還不過是以天日曝曬代替煎煉,而仍未擺脫預製滷水(淋滷)的工序。 

     大約在明代中期的正德、嘉靖之際,在河北滄州興建了長蘆鹽場,出現了與現代海鹽曬製法基本相似的、完全的曬鹽法。此後該鹽場獲得了迅速發展,並很快成為中國海鹽生產的中心和典範。  

    大約從明代後期到民國初期,海灘曬鹽的具體步驟大致是:在海濱預先掘好潮溝,以待海水漫入。在溝旁兩側建造由高至低的七層或九層(最高的可達12層)的曬池。這種曬池,長蘆、山東、遼寧呼作“滷臺”,淮北稱作“沙格”,閩粵地區叫“鹽埕”,也叫“石池”。每當漲潮時海水灌滿溝渠,退潮後將溝中海水舀或車入最高一層曬池,注滿曝曬,經適當濃縮後,則放入次一層曬池。如此逐層放至最低池。在此過程中一般沿用上述石蓮子等估測滷水濃度。及至已成濃滷,便趁晴曝曬,於是得到顆鹽。不過這種方法到了清代初年時,由天主教士又傳來了義大利西西里島人所創造(大約在一千年前)的所謂“天日風力曬鹽法”的經驗,得到康熙帝的讚賞和獎勵,於是在遼東、長蘆推廣。其後沿海各處鹽場便相率引進、融合此法。從此曬海鹽法就逐步完全取代“煎煮海滷”的方法了。 

     (2)池鹽生產——集工採撈與墾畦澆曬  

    中國的鹽池主要分佈在西部和北部氣候屬於乾旱或半乾旱的地帶,即西起新疆,向東經青海、藏北、陝西、甘肅、寧夏、內蒙、山西直至吉林和黑龍江等省分的廣大地區中。但歷來以山西古安邑地區,即今運城附近的解池最為著名。  

    自原始社會後期到漢代初期,運城鹽湖的生產方式大概還只是組織大批人力採撈由滷水中自然結晶析出的食鹽,即那時的解鹽還屬於天然石鹽。《漢書·地理志》記載:“鹽池在安邑西南。今池水東西七十里,南北十七里,紫色澄渟,渾而不流,水出石鹽,自然印成,朝取夕復,終無減損。”  

    但解池的滷水屬SO42-·Cl-—Na+·Mg2+型,即NaCl、MgCl2、Na2SO4、MgSO4的混合溶液,因NaCl的溶解度相對於其他成分要較小,所以當池水蒸發時,NaCl往往就會先結晶出來。但隨著NaCl的不斷結晶和被長期不間斷地“集工採撈”後,滷水中含鹽量要顯著下降,自然結晶的石鹽必然越來越少。而隨著中原人口的增長,鹽的需要量卻在不斷增加,這種形勢必然會促使鹽民(古時叫“亭戶”)嘗試著開畦用滷水曬鹽,以輔助“集工撈採”來取得更多的鹽。至遲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這種亭戶了。  

    到了唐代,畦鹽生產已得到大力推廣,十分興盛。其時,張守節在其《史記正義》中作了翔實的記敘。他說:“河東鹽池畦種。作畦若種韭一畦。天雨下池中,鹹淡得勻,即馱池中水上畦中,深一尺許,以日曝之,五六日則成鹽,若白礬石,大小若雙陸(棋子)。及暮則呼為畦鹽。”這種人工墾地建畦,將經天雨適當稀釋後的池水引入畦內,再靠天日、風吹蒸發濃縮曬制食鹽的方法,能夠從滷水中令食鹽單獨結晶析出,使池鹽產量猛增,品質也會得到改善。《圖經本草》對這種製鹽法也有生動的描述,並附了精美的插圖(圖4-4)。利用這種方法制取池鹽,鹽畦經過幾度曬鹽、撈鹽,留下的滷水中,Na2SO4、MgSO4等的濃度越來越大,並且必然會結晶出來。如此經年累月,最後便使鹽畦地表結上一層厚厚的硝板(即芒硝Na2SO4·10H2O或白鈉鎂礬Na2SO4·MgSO4·4H2O)。所以到了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對這種鹽的描述就稍稍不同了。它說:“池鹽出河東安邑、西夏靈州(寧夏靈武)。今唯解州種之。疏鹵地為畦壟,而塹圍之,引池水注入,久則色赤,待夏秋南風大起,則一夜結成,謂之鹽南風。”把宋代的“以耕地為畦”改為“疏鹵地為畦”,“鹵地”就是已覆滿硝板的湖邊地,一字之差,反映了鹽場面貌的改變。那麼《圖經本草》、《本草綱目》都提到“南風大起”時鹽花結晶,是什麼道理呢?《河東鹽法備覽》記載:如遇“東北、西南風,鹽花不浮,滿畦如沸粥狀,謂之‘粥發’,味苦色惡,不堪食用,須刮畦外”。可見這種情況發生的根本原因是東北風或西風是冷風,會使氣溫驟降,造成白鈉鎂礬的微細結晶大量析出,混入食鹽晶粒中,而成粥樣,致使該鹽“味苦色惡”,生產失敗;而南風為熱風,既可使滷水加速蒸發,食鹽“一夜結成”,而又稍稍提高了芒硝、白鈉鎂礬的溶解度而抑制了它們的結晶,遂提高了池鹽的質量。

      圖4-4宋州解州池鹽場  (採自宋·蘇頌《圖經本草》) 

     (3)井鹽開採——鑿井汲滷,煎煉成鹽  

    巴蜀之地是中國井鹽開採的中心。這種食鹽是以鑿井的方法開採地下天然滷水及固態岩鹽,所以主要的技術問題是鑿井。自秦初李冰開鑿廣都鹽井直到趙宋初年,可以說是中國鹽井史發展的第一階段,可稱之為大口淺井時期,技術比較原始,只能開採淺層滷水。主要是靠人力,使用簡單的鍤、鋤、鑿等挖掘工具採進,通道至少得留一人掘進、運土等勞作的空間,所以鹽井口徑很大。歷史上典型的大口井可舉出唐代時在今川中平原仁壽縣開鑿的“陵井”,縱廣竟達30丈,深80餘丈。大約在本世紀50年代初,考古專家在成都櫪子山漢代磚室墓中出土的畫像磚中發現了一塊清晰地描繪著一幅生動的井鹽場生產全景(圖4—5)的畫像磚。圖左方有一大口鹽井,井架的頂上安置有滑車,架上有四個鹽工兩兩相對,上下汲滷,灌入旁邊的滷池。滷水又透過“筧”〔jian簡,用大竹銜接起來的輸滷管道〕被翻山越嶺輸送到圖中右方的鹽灶。灶房內有貯滷缸。滷水從滷缸挹入鹽鍋。鹽工則上山砍柴,以柴草熬鹽。這個場面表明漢代井鹽生產已經具有一定的機械化,生產規模也相當大了。關於煮鹽,巴蜀地區至遲在三國時期已開始利用天然氣作燃料來煎熬井鹽了。

      圖4-5四川成都出土的鹽場畫像磚拓片  (採自《新中國出土文物》,外文出版社,1972年) 

     經過五代時期的動亂後,及至北宋年間,社會又趨穩定,經濟恢復繁榮,巴蜀人口驟增,食鹽供應緊張,政府放鬆了對鹽業的控制,放民自開鹽井。川民大膽創新,採用了小口徑鑿井技術,發明了“卓筒井”。從此,中國井鹽技術登上了新的臺階,步入了第二發展階段。這一發明大約出現在北宋慶曆年間(公元1041—1048年)。卓筒井是小口徑鹽井,其開鑿技藝和開採滷水工藝概括地說,包括三個方面:

    (1)發明了衝擊式的頓鑽鑿井法,用鑽頭——“圜刀”來開鑿井;

    (2)利用巨竹去節,首尾銜接成套管下入井中,以防止井壁砂石入墜和周圍淡水浸入;

    (3)創造了汲滷筒,即將熟皮裝置於一段竹筒的底部,構成單向閥,每當竹筒浸入地下滷水中時,滷水便衝激皮閥上啟,而滷水入於筒中。每當提起竹筒時,筒內滷水便壓迫皮閥關閉而滷水不漏。總之,卓筒井的發明開創了西方衝擊式頓鑽鑽井之先河,被譽為現代“石油鑽井之父”。 

     至於煮鹽之法,至遲早在漢代時於巴蜀井鹽區已開始採用,所用的方法叫做“敞鍋熬鹽”,一直延續到現在,但其中細節則不斷在改進。據《四川鹽法志》和《富順縣誌》的記載,可知至遲清代時熬鹽的某些舉措與今日自貢鹽井的工藝已很相似,包含了很多頗有科學意義的技術經驗。例如:A,在煮鹽前,往往先進行黃滷與黑滷的搭配,調劑濃度。按黃滷的NaCl濃度大約為100—150克/升,並常含有一些有毒性的BaCl2;黑滷的NaCl濃度約為170—200克/升,並含有較多的硫酸鹽。兌滷的比例一般是黃滷比黑滷為6:4或7:3。在此過程中,又可使BaCl2轉變為BaSO4而沉澱。B,當煎煮近於飽和時,往滷水中點加豆漿,可以使鈣、鎂、鐵等的硫酸鹽雜質凝聚起來,並以其吸附作用將一些泥沙及懸浮物包藏住,此“渣滓皆浮聚於面”,用瓢舀出,再“入豆汁二、三次”,直至“渣淨水澄”。C,當滷水濃縮、澄清後,點加“母子渣鹽”。“母子渣鹽”就是在別鍋煎製出的、結晶狀態良好的食鹽晶粒,它可以促使濃縮的滷水析出結晶。《四川鹽法志》有很好的說明:“所謂‘子母渣’者,別煮[滷]水,下豆汁,澄清後即滅火力,用微火熅燖(xun尋)。久之,水面鹽結成,如雪花。待彼鍋鹽煮老澄清,挹此入之,鹽即成粒。”D,洗去“礆質”,提高鹽質,以防潮解。所謂“礆質”實際上是鎂鹽(MgSO4、MgCl2等)。鹽工們用竹製長網勺從滷水中打撈起鹽粒後,“置竹器內”(叫“篾淵”),再用“花水”沖洗鹽粒。“花水者別用鹽水久煮,入豆汁後即起之水也”,所以花水實際上是澄清了的飽和鹽水。因此它可以洗去礆質,又不會溶去鹽分。如此所得的精品鹽叫做“花鹽”,“粒勻而色白,類梅花、冰片。”

    中國曆代對私鹽打擊的力度是相當大的。漢武帝時,對私鹽販子“鈦左趾沒入其器物”。“鈦左趾”是在左腳趾掛上6斤重的鐵鉗,“沒其器物”是沒收生產工具,煮鹽的工具當年也相當值錢。唐代“自淮北置監院十三”,捕私鹽者。私鹽販子要殺頭,連相關官員都要連坐。五代時,鹽法最酷,販私鹽一斤一兩就可以正法。宋代略寬了一點,無非是殺頭的標準放到三斤或十斤而已。

    甚至是有些朝代,將販賣私鹽列入了謀逆的大罪,和造反的罪名差不多,是誅九族的大罪。在古代,只要朝廷能對國家進行有效的統治,就會將販賣私營列入謀逆大罪裡,殺人了遇到皇帝登基時的大赦還能免死,可販賣私營卻和造反一般,天下大赦也沒私鹽販子的份。而且有些朝代,還沒有說多少的問題,現代的毒販還有50克的量才是死罪,古代有些朝代卻是對販賣私鹽沒有多少死,多少不死的分別,只有販還是沒販的分別。(也可以這麼理解,販賣私鹽的,也不吭就販賣幾斤,主要是被抓住時,哪怕你只賣了一兩,也可以定罪。)

    為什麼古代歷朝政府都要如此打擊私鹽呢?

    表面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私鹽私鹽,也就是私人制造銷售的鹽,而商人逐利,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他們可能摻別的東西進去,或者技術條件不過關,從而生產出對老百姓有害的鹽出來。當然了,這並不是主要原因,畢竟在古代掌權者的眼中,民眾如螻蟻,老百姓的身體健康不是他們關心的重點。

    第二:私鹽氾濫破壞國家財政。鹽是生活必需品,需求量大,交易量高,有交易就會產生稅收,如果私鹽氾濫,將直接減少朝廷的財政收入,財政收入少了,就會造成各種問題,你想想看財政收入用處很多,養兵、救災、發薪水都靠朝廷的財政,而鹽稅卻是古代最重要的來源之一。

    第三:私鹽氾濫會造成社會動亂。程咬金、黃巢、張士誠這些亂世梟雄,都是販賣私鹽起家的。

    第四:私鹽氾濫會滋生腐敗。這個很好理解,朝廷專營的鹽,要交很多錢給朝廷以作稅收。私鹽卻是不用交稅的,那麼私鹽販子為了得到當官的保護,便會透過行賄來獲得當官的支援,諸如對他們製造運輸銷售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裡面的獲利之大可想而知,所以說明清時期,私鹽販子都是大富翁,而掌管鹽業的官都是大肥缺。

    可是這些只是一般人知道的表面原因,實際上鹽這個東西如果控制不住,會造成更深層的社會危機。

    我來舉個例子吧:

    比如說三國時期的魏國,他們國家專營的鹽賣一文錢一斤,然後蜀國生產的鹽賣去魏國要兩文錢一斤,這個時候大家會說,誰會那麼傻去買貴一倍的蜀國鹽。是的,老百姓都不是傻瓜,自然不會去上當買雙倍價格的蜀國鹽。

    可是這個時候蜀國商人對所有銷售他們鹽的老闆說,你賣我們的鹽吧,賣一斤我們會多給你0.5文錢的利潤。也就說如果老闆們賣蜀國鹽,就能有比賣魏國鹽多一份額外的利潤。

    那麼老闆們是不是就會選擇利潤更大的商品呢?可是對於老百姓來說,鹽是必需品,可是用量卻很少,一斤鹽可以吃兩三個月,就算是雙倍價格,其實對一戶人家來說,也沒增加多少負擔,而且商店卻只有蜀國鹽賣,鹽這東西你不買還不行。

    那麼最直接的肯定是影響魏國專營鹽的鹽湖鹽商的利益咯,大家是不是覺得其實這樣子也沒什麼大不了,因為魏國完全可以向蜀國鹽徵收賦稅啊,而且他賣得貴,魏國還能多徵收點,表面上對魏國的財政還有益處?

    可為什麼古代朝廷還是不願意放開鹽業專營呢?僅僅是擔心監管不到位,走私過多,交的稅少這麼簡單嗎?顯然並沒這麼簡單。

    如果是一個敵國這麼幹呢?

    敵國透過控制渠道,造成了一個國家專營的鹽企生存越來越困難,只能有兩種選擇,一呢是加大對鹽企的補貼,這樣子就會加深國家的財政危機。二呢是直接讓國家專營的鹽企倒閉,這樣子就會造成敵國的鹽完全控制本國鹽業的生產及銷售渠道等。

    繼而敵國可以透過賄賂官員,透過高價格收購本國的所有鹽企,然後封鎖鹽場停止生產,停止銷售,逼迫市場只能購買敵國的鹽。

    而敵國這個時候就可以說他們的鹽生產量不足,必須漲價銷售。然後鹽的價格控制不住,飛速上漲,一旦鹽這種百姓基本需求品的價格猛漲,必然會造成其他產品的價格跟著漲,然後就造成了通貨膨脹,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控制了另一個國家的鹽業,就可以直接摧毀一個國家的金融體系。

    怎麼樣?想想都覺得厲害吧?

    事實上,當年諸葛亮就是這個乾的,蜀國有大量的鹽礦,他更是加大了生產,然後大量的走私的魏吳兩國,直接破壞魏吳兩國的財政收入。而魏吳兩國又是世家政權,無法有效的集權,也就無法控制私鹽在他們國家氾濫。

    諸葛亮此舉就直接毀掉了魏國的金融穩定,再加上當時戰爭頻繁,以致通貨膨脹非常嚴重,魏國發行的錢幣都沒人用了,魏國百姓寧肯回歸以物換物的初始交易階段。只可惜諸葛亮活的太短了,他的金融戰沒有繼承人來繼承發揚。

    以史為鑑,歷史上很多事情對現代也是很有借鑑作用的。大家想想,如果中國的基礎物質,諸如鹽、電、大米、油、土地、石油,甚至是菸草等,私有化了,就有可能,不,應該說是大有可能會被猶太資本大鱷所控制,那個時候國家還能穩定嗎?即便是被本國資本所控制,也會造成地方勢力強大,中央集權困難。

    歷史上,一旦中央集權受損,諸侯林立,就是戰爭四起,老百姓就賤不如狗,絕對的民不聊生,想想春秋戰國,想想三國兩晉南北朝,想想五代十國,那人口都是直接被毀滅掉一大半啊。

  • 2 # 天藍山水

    古代,鹽是一個很重要的東西,舉個例子,對農業社會的價值不亞於今天的石油。以前沒有冰箱,所以用鹽醃的食物容易儲存。而且有了鹽,食品可以選距離運輸買賣。

    關於怎麼製作,最早是用海水煮鹽,後來又蒸餾湖鹽。南方Sunny充足的地方透過曬開獲得鹽,北方則是用鍋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七歲孩子的飯量跟大人一樣,一次一大碗,有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