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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最近過節活動太多。要連加三天班!公司規定每天要7點之前到場!所以要6點就起床。連加三天其中一天還要一直熬到晚上12點才能走人!其餘兩天最快也要晚10點才能下班!我無法理解這是什麼奇葩規定,有什麼用!雖有200元的加班費。但是我個人感覺就是不值得!乾的活與得到的完全不成正比!有時還不夠罰的。我想問下大家這樣的加班值得幹嗎?如果是你會不會幹!本人20歲。剛工作三個月穩定下來!所以想請教大家值不值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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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老方談管理

    理論上講加班不合規範,這同法律法規是有衝突的,問題是你不去檢舉反映,也不會有人來處理,而且有的時候就是你反映別人也不一定受理。畢竟這是人民內部矛盾,內部矛盾協商處理就好。

    不要問法律為什麼不管,存在即合理,現階段的現狀就是這樣,你以為脫離苦海,換個地方可能依然如此。

    談完法律,我們談談道理,我們的思路是情理法,迫於無奈才會法庭上見,否則大家都是談感情講道理。道理就是一個人活得太計較,通常沒有朋友,一個人活得太精明,通常會缺少機會。你的付出所有人會看在眼裡,你也許不能感動別人,但要感動自己。

    吃虧可能是福,裝傻可能學到經驗。傻人有傻福,有些人就是憑著相信的力量得到。我們不缺精明,但有時我們需要一股傻勁。

  • 2 # 東風高揚

    你覺得不爽不合理,但現實他就這樣,你不幹有人幹。老闆還是找得到人幹,這個市場真不缺人,特別是 不是不可替代的人。就業市場行情並不怎麼好,老闆還要給加班費,相對來說還不算怎麼講理的人。

    至於連續加三天班的事情。先不說加班費用多少的問題。這個其實也就是短短的三天,公司有公司的經營思路,如果這個都承受不了的話,像大部分程式設計師(別以為工資有多高)經常加班到十一二點,甚至為了客戶幹通宵的事也不少,很多也是沒有加班費的。你這個加班算得上很輕的了。

    至於加班費的事情。如果是三天共計才200元的話,這個確實有點兒少了。這個是可以適當爭取的,看能不能提高一些。但目前市場上是很多加班的根本就沒有加班費!很多的加班,加班費又很高!合理不合理它都存在了。

    打工者始終還是弱勢,大部分情況是老闆或上司決定了你在這個公司的命運。所以,有時候該表現就表現一下,實在計較的話那就撂挑子大不了不幹了,但這樣的心態估計今後也很難適應或者擔當更難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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