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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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光體壇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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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媒體訓練營
直播產業比較複雜,不能一概而論的“主播門就是不勞而獲,靠出賣自己的色相來賺錢。在攝像頭前露一露自己,等著別人打賞,那不就是網路乞丐麼?”
雷軍、李楠等網際網路大佬也在網路上直播過,不少影視明星也網路直播過,甚至國外有過國家領導人上直播,直播是一種新時代特有的內容傳播方式,切不可一概而論。
全職的網路主播有唱歌特別好的網紅,有跳舞特別好的業餘藝人,有廚藝特別棒的家庭主婦,也有超長途自駕的旅遊狂人,也有知識淵博的大學教授,這些主播自身具備某種才藝或者能力,才能吸引大量粉絲,這些主播的直播過程其實就是表演、演示、傳授當然還有互動。就算是隻會賣萌的妹子在直播之前也得絞盡腦汁去想段子、背笑話去取悅觀眾,他們直播的過程其實就是內容製作的過程。
只要有傳播,就有價值,有的遊戲主播每年甚至能賣出千萬級別的肉鬆餅,有的演唱主播每年能賣出大量的服飾,當然也有主播在直播時為一些企業做宣傳廣告。他們在直播中能吸引使用者關注,為企業推廣或者銷售,便創造了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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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百40萬
你說的很有道理,主播行業不產生任何利潤,沒有任何價值,而且會對現在的主播價值觀進行扭曲,靠騙玩家感情的行業,大多數看直播玩家都是因為無聊,空虛,落到最後什麼都沒有,沒有意思。對於主播來說,個人的交際圈子也沒有了,整天就是透過網路與玩家進行互動,沒啥意思?毫無意義
首先在談論這個行業該不該被取締之前,我們應該考慮一下為什麼如今這個行業越來越火。
首先觀眾有需求,觀眾在無聊的時候都喜歡去網上看點東西解解悶,無疑看直播跟主播互動是一種不錯的解壓方式。
另外主播想展示自己,主播大多都是年輕人,正是渴望證明自己的年紀,所以直播花樣越來越多。
而且直播的網站平臺想吸引流量。這三個因素加在一起,網路主播這個行業想不火也難。
對於該不該取締主播這個行業,個人認為!主播看似風光無限,實際上承受的負能量也是其他行業所不能想象的。每個做大做活的主播也都是透過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爬上來的,任何透過努力獲得成功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而且個人認為主播跟那些拋頭露面的明星都可以算作是藝人,可以說都是靠臉和特長吃飯的,雖然對整個社會並沒有產生任何利潤價值,但是也令很多人愉悅了身心,這個行業的作用跟演員的作用難道不是一樣的嗎?
對於主播靠出賣自己的色相來賺錢的這種情況,也確實是如今這個行業存在的一個漏洞,但是我們並不能因為一個缺點而否認整個行業!恰當的做法應該是用法律來規範直播規則,提高直播門檻,提高直播質量。
所以說取締直播行業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