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筆尖停留
-
2 # 洋qzuser洋
喜歡一個人可以是“一見鍾情”,那麼忘了一個人可以是“你已淡去”,就像“往事如煙”不留痕跡,從此不再憶起。可普天下真愛過的人又有幾人能夠做到真正忘記一個人呢,只不過是暫時塵封了記憶罷了。愛一個人好難,忘記一個人更難,它日的偶遇,一個眼神、一個背影都足足勾起你埋藏多年的回憶,哪怕是痛苦的、悽然淚下的回憶,那時一瞬間才會真正懂得自己這麼多年從來都沒有真正忘記,只不過是不願記起而已。可見,愛之深、傷之深、忘之難是多少有情人分手後的寫照,都說時間可以沖淡一切,但沖淡的只能是記憶,衝不淡的永遠是那份真情,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當你對一個人用“忘”字時,證明你曾經真的愛過,你所謂的忘只是在告訴別人:你沒事了!你放下了!你內心難道真的就記不起了?
偶然朋友嘴裡一耳朵訊息,路上街頭一次擦肩而過,甚至躺下後腦海里的一閃而過!你真的忘了嗎?愛之深所以至此,我們從來都不會忘記,只要在心有過,即使某一個小小的瞬間,都會有一些波動!
你笑嘻嘻的說都過去了,如果可以,誰不想著一起走到最後,不管是你錯,還是她錯,過去了就過去了!也許根本沒有對錯,只是你不適合她,她不喜歡你!
所以說忘了一個人,其實是“一往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