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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量子小飛豬

    一個理論都可以被證明是假的了,怎麼還科學呢?如果你抱著這樣的疑問,說明你還未了解“可證偽性”這個詞,希望透過本文,能夠解答各位看官心中的疑問。

    1.明晰詞義

    所謂開宗明義,在讀下去以前,必須先搞清楚“可證偽性”這個詞說的是什麼。

    在字面上,這個詞的意思就是“可以被證明是假的”。

    當把這個詞用到一個理論上面的時候,說的是這個理論是可以被證明是錯的。

    到這裡為止,相信各位還很糊塗:這和我理解的一樣呀,但是我還是不懂為什麼科學理論可以被證明是假的卻還是正確的?

    這是因為大家用到這個詞的時候往往忽略了另一個要素,那就是“仍未被證偽”。對於科學領域內的人,這通常是不言自明的共識,但是對於領域外的讀者,很容易因為不知道而被搞糊塗了。

    實際上完整的說法應該是這樣的:

    科學理論必須是可被證偽,並且仍未被證偽的。

    而當一個理論已經被證偽了,那就不是科學理論了。

    2.什麼叫可以被證偽?

    相信各位心中的疑惑已經解開一部分了:原來科學理論不單單要求可被證偽,還要求未被證偽!說話說一半害死人呀!

    那麼,怎樣才叫可以被證偽呢?下面,我就用“太陽從東邊升起”的例子來說明一下吧。

    A、B兩人對於太陽昇起分別提出了兩種觀點:A:太陽從東邊升起。B:太陽從所有方向升起。

    其中,A是可以被證明是假的,只要我們找到一次太陽不是從東邊升起的情況,就可以證明A是錯的了。

    但是B的理論可以說是完美,根本找不到任何方法證明他是錯的。

    3.為什麼不要求被證明呢?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疑惑:既然一個理論是正確的,那證明就可以了呀,為什麼要用可證偽性繞圈子呢?

    是的,科學家有能力在一定範圍內證明一個理論。但是,卻無法證明一個理論始終是正確的。

    這就是理論的”侷限性“。

    想必大家都知道,現有的科學體系的基礎,是科學家透過長年累月的實踐歸納總結得來的。實質上的證據可以說是所有理論的根基。這就是科學界長久以來使用的”歸納法“,採用的是先證據、後理論的模式。

    然而,”證據“是有限的,人們能夠找到的只有一定量的證據,這些證據只能支撐一個理論在有限的範圍內正確,一旦超出這個範圍,就不知道這個理論還有沒有用了。

    也就是說,科學家有能力在證據支援的範圍內證明一個理論是正確的,但卻沒有辦法證明缺乏證據的部分也正確。從整個領域來看,科學家就無法證明一個理論始終/在任何領域都正確。

    為此,有人提出了使用”演繹法“代替”歸納法“,也就是”先理論、後證據“。科學家根據現有的理論演繹推理出一個假說,這個假說必須是能夠進行檢驗的。然後對這個假說進行檢驗,想辦法去否定這個假說。如果當前的證據無法否定這個假說,那麼就先採信這個假說,認為這個理論在其宣稱的領域中都是可信的,直到找到證據來否定它。

    ---------------------------------------------------------小遊戲-----------------------------------------------------

    在我們回到A和B關於太陽的爭論以前,先來玩一個偷換概念的小遊戲吧。

    科學理論是放在四海之內皆準的,但是科學理論並不是放在四海之內皆準的。

    答案:

    科學理論是放在四海之內(不論在那個國家、地區,由哪個人來用)皆準的,但是科學理論並不是放在四海之內(在任何領域,任何情況)皆準的。

    ---------------------------------------------------------小遊戲-----------------------------------------------------

    回到AB的故事來。

    實際上A和B都沒有辦法證明他們的理論是正確的。

    A的理論,完整看是這樣的:從人類確立方向開始,太陽都是從東邊升起的,從而推知太陽從地球形成到消亡,都會從東邊升起。

    B的完整理論是:從地球形成以來,太陽就可能從任意方向升起,從人類確立方向以來,太陽都是從東邊升起的,並且會在未來的某個時間改變。

    如果A和B要證明自己正確,那麼就需要有地球從形成到消亡,所有的太陽昇起方位的證據,這是不可能的。

    大家都有的證據就只有從人類記錄太陽昇起以來的資料,也就是有限的證據,單靠這些證據,兩人都無法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

    4.兩者只能選其一?

    歸納法和演繹法只能選一種嗎?當然不是。演繹法發揮最大作用的是提出假說,比如宇宙、時間、量子等等人類無法輕易獲得證據的領域。證偽主義使得科學家可以根據已有的理論發展出新的假說,然後根據假說尋找證據。當來到尋找證據,回頭來修正假說的階段,就是歸納法上場的時候了。

    沒有一個科學家會僅僅用演繹法或者是歸納法的。

    歸納法和演繹法的爭論,是科學哲學範疇內的事情了。

    5.可證偽性只在科學範疇內有意義

    可證偽性是科學理論自然具有的一個屬性,用邏輯學的術語來說就是必要非充分條件。但是一個理論具有可證偽性,不一定就是科學理論。不具備可證偽性的說法不會是科學理論,但不代表就不靠譜,正在發展的科學假說,非科學領域的理論往往都是沒有可證偽性的。

    可證偽性可以用來區分科學和非科學,但是不能用來區分科學和偽科學。只有當可一個理論宣稱是科學的,並且不具有可證偽性時,才能從可證偽性得出這個是偽科學的說法。

    要判斷是個說法是不是偽科學的,有很多標準,而”可證偽性“並不算是一個靠譜的標準。

  • 2 # 智障科主治醫師

    科學理論兩個條件,必要條件是可以解釋現有問題並可以做出準確預言,充分條件是可以被證偽。證偽不是必須的,不過由於科學的發展大多理論都可以被證偽,但是也有一些不能或不具備條件證偽卻依然被適用的定理。最後提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分歧,提出證偽屬性實際上是為了解決科學就是歸納演繹法這一論調,從而讓科學本身變成一套不斷進步的體系,但是其本身是建立在經驗科學上的,非經驗化的研究就無法被納入這套體系。比如某些前沿理論,這些理論大多依靠數學模型解決一些非經驗性的問題。比如弦理論解決的是物理統一性問題,其本身不是用來解決過去經驗的,所以很難被證偽,也可以說這些理論本身還不夠完備,但是依然會被一部分科學家接受。所以說,可證偽性本身只是用來證明科學理論並推動科學發展的一種方式和框架,其本身也有侷限性,歸納法雖然也具有侷限性但是並不能否認其在科學研究中的作用。

  • 3 # jjjjjjjzl

    物理學理論當然要具備可證偽性,因為物理學是要描述現實,幫助人們認識現實的。可證偽性也就是可檢驗性,才可以透過各種觀測和實驗來證偽,從而確保理論的可靠性。

    在這種情況下你弄一個不可證偽的理論,豈不成了詭辯了?比如你說你家院子裡有一條龍,但這條龍是隱形的,人類也沒有能力檢測到它;或者你預言總有一天太陽會從西邊升起的,你這樣說和詭辯沒有啥區別。

    當然不可證偽的知識也是有其價值的。數學是不可證偽的,但數學是研究邏輯和證明的,是所有學科的工具;哲學是不可證偽的,但哲學可以用來吵架,或者美其名曰坐而論道;宗教神學是不可證偽的,或者任何試圖證偽的行為都是對該理論的大不敬,但宗教神學可以用來蠱惑人心,幫助實現壓迫和剝削。

  • 4 # 法度之家

    一切言論都可能是錯誤的,包括科學性可以被證為的只有道理性真理。如科學性的發展是正確的,只是從人類的物質條件需求來講,如我們增加一個條件性自然生態系統功能性的保障性,科學性還那麼真理嗎?如宇宙之道的非生物區是浩瀚宇宙之道的廣闊空域,而只有地球繁衍著生物的全面性的存在,這也說明地球生存之道必然不同於天道,人道的本源生存之道必然比天道增加了生態系統功能穩定性,那從科學性極速的角度看科學性又不利於生物的生存。所以科學性不同於真理。人道的真理是生存,而不是物質條件的簡單滿足。

  • 5 # 自然法則是真理

    我認為不是可證偽性,而是允許證偽。科學不霸道,不稱神。科學謙虛,承認自己肯定有不足的地方。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科學信仰自然法則,而科學知道自然法則可知又不可知,自然法則可探測又深不可測。

  • 6 # 奧斯的世界

    其實用漢語說很簡單:科學理論必須具有可證性!如果不具有可證性就是非科學。 可證偽性 是西方詞語,不知是西方人的思維不同還是構詞不同,還是愚蠢的翻譯,還是嚴謹的需要,西方原話為“科學理論必須是可被證偽,並且仍未被證偽的”。這需要探討。

    科學理論必須具有可證性,也就是你提出的理論是可以用觀測和實驗來證明的!否則就不是屬於科學類,如神學,你無法也不准許你去證明它是怎樣的,它屬於唯心的,可以很好解決芸芸眾生的心理問題。 還有一類,如哲學,無生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也是無法用實驗直接驗證的。 但它是唯物的,也是正確的!用當今的漢語來說也是“科學的” 。(注意此科學非前面的科學)。此外還有偽科學,是建立在錯誤或者偏執的基礎知識上的,這類是有危害的。如騙錢類的醫學講座。

  • 7 # 振光趙

    對,測不準原理告訴我們,物理的存在是具體的,非先驗的典型環境典型存在,位置和速度非線性同步決定,我們的真理不是靜態的,平面向量擴張延伸的狀態,而是在粒子之間,依據運動波函式振盪二元區間度規,顯現熵的漲落而已。換句話說,在與不在,都不是有固定模式的,可以被自我否定之否定事物,才是重複驗證的前提。正如生命的盛衰,線粒體每時每刻都在成為你,你在下一刻一樣看到我的文章之後的你,已經位置由於資訊而變化,前後就會有差異性。

  • 8 # 科技袁人袁嵐峰

    是的,而且這不僅是對物理學,而是對整個自然科學的一個要求:一個理論要被稱為是“科學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你有可能設計一個實驗,在這個實驗中如果觀測到某種結果,大家就承認這個理論錯了。也就是說,存在這樣的“判決性實驗”。

    傳說伽利略在比薩斜塔上釋放一重一輕兩個球,發現它們同時落地,證偽了亞里士多德的傳統理論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要求呢?

    因為科學之外,太多的理論都是“不可證偽的”,而這些不可證偽的理論浪費了人們大量的時間精力。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上帝是存在的”。如果你問一個宗教信徒,你為什麼相信上帝存在,他可能舉出大量的理由,從自己的神秘體驗到大自然如此精巧。好好好,這些理由我們都可以商量。不過,在什麼情況下,你會同意這種情況證明了上帝不存在呢?如果你向信徒問這個問題,你會發現,他就張口結舌了。更大的可能,是他把你的問題視為一種冒犯,因為他們一直關注的都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信仰的堅定”,從來沒有考慮過什麼情況下應該不那麼堅定。

    如果兩個人發生矛盾,雙方都堅持自己的看法,而雙方的觀點都是不可證偽的,那麼會怎麼樣?結果就會變成車軲轆話來回說,永遠卡在那裡,或者憤怒之下打起來。歷史上無數的宗教戰爭,就是這樣的。

    而自然科學是關於客觀世界的確定的知識,大家最終要取得共識才行。怎麼才能取得共識?這就需要理論能夠做出可觀測的預言,而當實驗與預測不符的時候,要坦率地承認錯誤。能夠修正錯誤,才能不斷進步,這正是科學的威力所在。

    因此,可證偽性是對科學理論的一項基本要求。

    常有人提出一些包羅永珍、大而無當的民科性質的理論,沾沾自喜於自己的理論能夠解釋多少現象。但你一旦問他,在什麼情況下會承認自己的理論錯了,他們就會惱羞成怒了,——這正是民科的表現!

  • 9 # 紅鹿青衫

    當然不是。所謂可證偽性云云是一種“我沒辦法證明你錯但你必須告訴我怎麼證明你錯”的詭辯技巧,是一種“我不科學但我高於科學”的現代迷信,但唯獨和包括物理學在內的科學半毛錢關係都沒有。既不是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

    拿可證偽性作為科學必要條件的話最直接的問題是“科學一定要有可證偽性”這句話自己是不可證偽的,它自己把自己划進了非科學的範疇。這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問題:可以存在一種非科學但“高於科學”因而可以為科學制定標準的存在嗎?我們憑什麼判斷這種“高於科學”的東西是對是錯還是封建迷信?又憑什麼認為它可以高於科學而基督神教薩滿教伏都教飛天麵條教等等就不可以高於科學?甚至當我們依據它去判斷任何一個命題是否“科學”的時候,又怎麼知道人家是真的不科學還是“可證偽性”碰到了反例被證偽了?

    另外還有個極其嚴重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科學,人類幾乎的知識都是建築在數學邏輯學和哲學的根基之上的,而數學邏輯學和絕大部分哲學是公認不可證偽的。換而言之,物理學也好,其他什麼科學或不科學的知識也好,只要深入研究下去那就一定會進入關係到數學,邏輯學或哲學因而必然不可證偽的某些層面。所以,從這一點上說,包括物理學也包括科學在內,人類絕大部分知識都必然不可證偽的。

    比如牛頓三定律,空口白牙說一句設計個實驗來證偽或證實當然簡單。可一旦要去設計這麼個實驗立刻就會發現,單一個無其他外力作用的理想環境就是人類可能永遠無法達到的。就算我們撇開這個姑且認為這只是人類或科學暫時的限制,那也還有數不清的不可證偽在等待我們:怎麼去證偽一公里的確等於一公里?如果不能,勻速豈非就是不科學的了?運動如何定義?有沒可能定義出一套不依賴數學邏輯哲學等等不可證偽的“非科學”內容的概念出來?甚至你這個實驗本身,至少也得依賴因果律吧?因果律您老打算怎麼證偽?

    所以,把可證偽性當作科學的前提條件,也就註定了要麼匯出所有科學均不可證偽的結論;要麼就得額外劃定一條邊界,只要研究深入到這條邊界之外,也就不再需要繼續“科學”了。科學也就因此成了構築在“不可證偽”的非科學基礎之上的某種區域性可證偽的“區域性科學”的存在。

    換句話說,無論如何處理,只要不拋開可證偽性這個扯淡的標準,科學要麼徹底滅亡,要麼就只能是某種淺層和區域性的存在,不得深入不得擴充套件,再不是你所認為的那種可以作為真偽的評判標準,可以無限趨近和體現客觀規律的“科學”了。它僅僅是一個和你認為的科學沒有什麼特別聯絡的“可證偽學”了。

    所以,科學和可證偽性這條“標準”註定不可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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