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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5786795538

    我父母這是疼愛弟弟妹妹13歲就沒上學在鄰居家的作坊做手工一年到頭賺的錢見不到營養不良貧血還說我裝的,我去診所拿藥還罵我怕死了浪費錢,21歲結婚我父母拿了男方7萬塊錢刨腹產兩個孩子也沒來看過現在9年了造房子也不來幫忙有困難也借不到一毛錢,每年我都是大包小包的給父母買衣服買黃金首飾,後來婆家說我太顧孃家離婚了,今年再婚嫁外地父母還要我拿錢我只給8千買了2千多的禮物,我要珍惜現在的家不想再離婚流浪了!

  • 2 # 沁兒的屋

    從法律角度上講,年滿22歲的你,已是完全擁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自己做出任何不違反法律的決定,在承擔教育弟弟的事情上,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父母才是第一監護人,你並不具有直接監護責任。

    但法律畢竟是冷冰冰的,親情是需要有溫度的。由於你本人從小受到父親重男輕女的思想的影響,在你幼小的心靈裡留下了陰影,甚至給你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傷害,於是,弟弟出生後,你並不歡迎他,也不願意幫助父母養育他,甚至想遠嫁外地逃離這個讓你受傷害的家庭。

    由於父母的重男輕女渴望有個兒子,弟弟的到來讓你傷心,但是弟弟也是無辜的,他並不能決定自己的出身。“血濃於水”,不管如何,他是你這個世界上除父母以外最親的親人,他現在還小,他需要姐姐的愛護和疼愛,父親給你帶來的傷害不應把這個憤怒強加在弟弟身上,不是嗎?否則在他年幼的心理裡也會跟你一樣產生疑問和傷害:為什麼我的姐姐不喜歡我?

    在教育弟弟的問題上,如果你有能力去幫助父母減輕家庭負擔,是一個作為女兒的選擇,給不給都屬於你的自願。

    關於遠嫁,希望讓你父母同意,很少有父母能強制自己閨女的,主要決定權在你手裡。要讓父母同意,一定是這個男生人品過關,有能力把日子過好,才放心把女兒交出去。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女兒不要嫁遠。除非你心中完全不關心父母的死活,否則不管你身在何方,家中一旦有事,你都恨不能馬上回到家裡,離家遠了,回趟家是沒有本地方便的。另外,遠嫁外地男友家人真的就能給你超過父母的愛嗎?男友會一輩子疼你愛你嗎?如果你已確定這個人就是你想要看到的,那麼就算父母反對,也是遲早要攤牌的,需要去給父母商談,也可以藉助可信的親人去幫你給父母說。22歲其實還年輕,可能父母覺得你還小也不著急,父母不同意是極有可能的,所有父母反對的愛情能走在一起都是磨出來的,在日積月累的接觸中讓父母產生好感最後接納他。

    最後想說,原生家庭背景雖不能改變,但依然要感恩於父母賜予了生命,感恩父母的養育之恩。

  • 3 # 也說教育

    這個要求未免有些苛刻。雖然姐姐大弟弟16歲有能力也有精力去教育弟弟,但是如果作為要求且要承擔責任,個人覺得不合適,畢竟孩子是父母的,不是姐姐的,是父母決定要的孩子不是姐姐要的。現在很多人都不再苛求老人幫忙帶孩,就是因為很多人認識到孩子是自己的事而不是隻管生不管養。同樣的,父母生了孩子,就有義務把他養大教育好。從法律上講姐姐可以教育,也可以不教育,作為中國的國情以及人性,姐姐還是會幫忙教育孩子的,畢竟弟弟也是姐姐的親人,血濃於水!

  • 4 # 諾媽諾爸育兒說

    不知道你和弟弟年齡差多少,也不瞭解你們家庭的具體情況,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你可以跟父母談一談,他們可能也只是想讓你起到引導的作用吧?因為小孩子都喜歡模仿哥哥姐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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