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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ia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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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繞樹三匝
蟹妖!
既然題主問的是房屋的高度了,那麼肯定是問的建築工程類的建築面積計算方法了!
這個問題,得系統地回答,因為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咱們國家可是編了一整本規範了!
這本就是號稱建築工程造價行業的“三本聖經”之一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13】
這本書很上面的每個字你都認識,但是想深入地理解,得花時間+現場經驗,
但是對於回答題主的問題,足夠了....
現摘取彙總本規範中有關高度與面積之間關係的問題,回答如下:
3 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3.0.1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自然層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2 建築物內設有區域性樓層時,對於區域性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3 對於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頂,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3.0.4 對於場館看臺下的建築空間,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室內單獨設定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臺,應按看臺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面積。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6 出入口外牆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3.0.7 建築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8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定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9 對於建築物間的架空走廊,有頂蓋和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3.0.10 對於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11 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12 附屬在建築物外牆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13 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3.0.14 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有圍護設施(或柱)的簷廊,應按其圍護設施(或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3.0.15 門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16 門廊應按其頂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有柱雨篷應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無柱雨篷的結構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在2.10m及以上的,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3.0.17 設在建築物頂部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18 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的樓層,應按其底板面的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3.0.19 建築物的室內樓梯、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煙道,應併入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有頂蓋的採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淨高在2.1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20 室外樓梯應併入所依附建築物自然層,並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3.0.21 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3.0.22 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3.0.23 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3.0.24 建築物的外牆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的水平截面積計算,並計入自然層建築面積。3.0.25 與室內相通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併在建築物建築面積內計算。對於高低聯跨的建築物,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3.0.26 對於建築物內的裝置層、管道層、避難層等有結構層的樓層,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3.0.27 下列專案不應計算建築面積:1 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建築部件;2 騎樓、過街樓底層的開放公共空間和建築物通道;3 舞臺及後臺懸掛幕布和佈景的天橋、挑臺等;4 露臺、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5 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6 勒腳、附牆柱、垛、臺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在2.10m以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雨篷;7 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7 室外爬梯、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8 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9 建築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獨立的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等構築物。這本規範關於計算規則還是說得挺詳細的,我認為建築工程造價專業的必須人手一本,最好能背下來【要求真的不高】,其它建築相關專業的從業者最好能瞭解,畢竟“利潤不是幹出來的,而是算出來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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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優居太太
樓上已經說得很好了。我就稍微補充一下吧~
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的具備條件
☆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原則上應具備的條件
☆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範圍
☆計算一半建築面積的範圍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原則上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計算建築面積的有關規定和規則,能夠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普遍性的條件:
1、應具有上蓋;
2、應有圍護物;
3、結構牢固,屬永久性的建築物;
4、層高在2.20m或2.20m以上;
5、可作為人民生產或生活的場所。
其中:層高係指房屋的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至地面,或樓面至屋頂面的垂直距離。樓板面至屋頂面的垂直高度也包括樓板面至房屋頂平臺面的高度,但房屋頂面或平臺面都不應包括隔熱層的高度。
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中所指房屋層高2.2m以上的計算建築面積,都包括2.2m本身,其含意是層高在2.2m或2.2m以上的計算建築面積。
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範圍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這裡說明:房屋的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這裡的多層房屋係指兩層或兩層以上的房屋。單層房屋層高高於2.2m也只能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層高低於2.2m的房屋都不能計算建築面積。
2、房屋內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及其梯間、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2m以上部位計算建築面積。
梯間、電梯間是指進出樓梯或電梯的房間,還包括突出房屋屋面,有頂蓋、有圍護結構、永久性的、層高不低於2.2m的、供上升屋頂頂層維修房屋或安全出口的房間,或供停放檢修,升降電梯用的房間。
夾層、插層、技術層也稱附層,是指建築在房屋內部空間的區域性層次,是安插於上下兩個正式房屋層中間的房屋。從外表看不出來,這些增加的房屋層,有的是結構層,即屬於整個房屋整體結構的一部分,有的是技術層,是加插進去的。不論是結構層還是技術層,只要其層高不低於2.2m都可以計算建築面積,凡層高低於2.2m的部位,均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3、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不論其層高,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
這裡所講的穿過房屋的通道,係指房屋內部的通道。
門廳、大廳內的迴廊部分,層高在2.2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因功能需要,其層高較高,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中規定的通道、門廳、大廳不論其層高,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其含義是指層高不論高於2.2m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而層高低於2.2m的通道、門廳、大廳是不能計算房屋的建築面積。
門廳、大廳有的因層高很高,一般在沿廳的周邊設有樓層式的走廊,我們稱其為迴廊。這一部分凡高不低於2.2m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迴廊下邊的廳,如其層高在2.2m和2.2m以上部位仍應計算建築面積。
4、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
樓梯是指供房屋各層間上下步行的交通通道;電梯是指房屋各層間垂直上下的電動交通通道;提物井是指專供房屋各層間垂直上下提升或放降物品用的通道井;垃圾道是指專供房屋各層傾倒垃圾用的井道;管道井是指房屋各層的各種管道(如:上下水管、暖氣管、電纜、通訊線等)上下集中透過的井道。
由於這些井道,有的並不構成明顯的層,但又都佔用了房屋的建築面積,因此應跟隨房屋的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作為房屋自然層面積的一部分,一起計算房屋的建築面積。
房屋的自然層數是指按房屋的樓板和地板結構分層的層數。
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平線以上計算。地平線以下為地下室,按負層數計算;採光窗在室外地平線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不低於2.2m的計算自然層數;層高在2.2m以上的架空層也計算自然層數。
有關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這兩個名詞,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沒有明確界定其含義;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範》對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有以下術語和解釋,可供參考:
地下室是指房間地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淨高的一半者;半地下室是指房間地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淨高的三分之一,但不超過一半的地下室。
當房間地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超過房間淨高的三分之一者,則不能算作地下室,也不算半地下室。
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等不計層數。
由於現代房屋設計的多樣化,樓梯、電梯等井道到達的部位不同,有的直達地下室各層、有的服務於不同型別的樓層,服務物件和使用功能也不相同,因此在對這些共有建築面積進行認定和測算時,還是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5、房屋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築,層高在2.2m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及斜面結構屋頂高度在2.2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以上所指層高在2.2m以上是指層高在2.2m或2.2m以上的房屋。
天面是指房屋頂面上,四周有圍護結構的,可供人民正常活動的平臺,也叫天台。
房屋天面上的樓梯間是突出房屋屋頂,有頂蓋,有圍護結構,供人民出入屋頂面進行維修或作為安全出口的步行通道的建築物。
房屋天面上的水箱間是突出房屋屋頂,有圍護結構的蓄水裝置的建築物。
電梯機房是突出房屋屋頂,供電梯升降、或停放、或檢修電梯的電梯專門用房。
斜面屋頂的房屋是指在房屋屋頂或天面上另有一永久性的、可供人民居住用的或儲存物品用的斜面屋頂房屋,對這類斜面房頂的房屋,按其層高達到2.2m的部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
上述規定包括房屋天面上或房屋屋頂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以及斜面屋頂的房屋。
上述有關斜面屋頂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的規定,也適用於其他斜面屋頂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即所有斜面屋頂的房屋,都按層高達到2.2m的部位計算房屋的建築面積,以保持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標準的一致和統一。
6、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挑樓是樓房向外懸挑出底層的封閉樓層房屋,層高不低於2.2m,按樓房處理。
陽臺是供人民休憩及晾曬衣物用的房屋設施,是戶內與戶外的過渡空間。封閉陽臺按其外圍水平投影計算面積。不封閉陽臺按其外圍水平投影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封閉與不封閉以設計圖紙或其他批准檔案為準。所謂封閉陽臺,係指陽臺採用實體欄板作圍護,欄板以上用玻璃等物全部圍閉的陽臺。
7、屬於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室外樓梯是位於房屋外部的、供人民生產或生活的、上下各層的步行通道之用的、有圍護結構的永久性建築物,屬房屋的附屬設施。
當上層樓梯設計為下層樓梯的頂蓋,且可以完全遮蓋的,可視為該層室外樓梯有頂蓋。
室外樓梯的面積按實際層數各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此處所指和房屋相連,是指走廊的頂蓋和柱與房屋的結構相連,即兩者的梁、柱、牆相連,走廊的柱為承重的結構柱。
此處所指走廊是指此廊是供人民在生產或生活中,出入或經常通行用的走廊。
9、房屋間永久性的封閉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架空通廊是指兩建築物之間供人民通行用的空中走廊。封閉的架空通廊,係指架空通廊採用實體欄板作圍護,欄板以上採用玻璃等物全部圍閉的,有的架空通廊和房屋一樣,是由牆體全部圍閉,並有門和窗,這都是封閉的架空通廊。架空通廊的層高低於2.2m的也不計算建築面積。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應出入口,層高在2.2m以上的,按其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保護牆)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採光井是指為地下室提供光線和通風用的地下室牆體外的地下空間。
防潮層是指一種用於防止地面上各種流體和地下水滲透地下室和地下室牆體的隔離層。
保護牆是指和防潮層作用相同的隔離牆體,地下建築物為抵抗周邊的壓力,外牆的厚度隨著掩埋地下的深度而增厚。增厚的這一部分牆體也是保護牆,它起著防潮和抗壓的雙重作用。
上述這些增厚的牆體都不計算建築面積,故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建築面積計算按上口,即以地上部分的牆體為準計算。
11、有柱或有圍護結構的門廊、門斗按其柱或圍護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門廊和門斗是指房屋門前有頂蓋,有支柱或圍護結構的進出通道,支撐頂蓋的是柱稱門廊,支撐頂蓋的是承重牆體時稱門斗;門廊和門斗時房屋門外的房屋附屬設施,它主要起防雨、防塵、避曬、擋風、防寒、隔音等緩衝作用和分隔作用的建築物。門斗在主牆體以內的部分的建築面積,可包含在底層房屋建築面積之中。
門廊和門斗必需具備與房屋相連的永久性的、結構牢固的頂蓋。這個上蓋可以是獨立的頂蓋,也可能是房間或挑廊的地板,或挑樓或陽臺的地板,也可以是屋簷。門廊和門斗的層高不低於2.2m。
門斗的維護結構應為結構牆體,可能是房屋承重牆體的一部分,也可以是自己具備的獨立的與頂蓋相連的牆體。
門廊和門斗都是進出大門的主要通道。
獨立柱和單排柱的門廊,應按其上蓋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無柱或無圍護結構或圍護結構殘缺的都不計算建築面積。
12、玻璃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計算。
這裡所指的玻璃幕牆,是指這一部分的房屋沒有磚石等結構的外牆體,而是以玻璃幕牆直接作為房屋的外牆體。
13、屬永久性建築有柱的車棚、貨棚等按柱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這裡所指的柱是指承重的結構柱。裝飾性的柱、非承重柱,以及柱的裝飾性部分應除外,不能據以計算房屋的建築面積。
這些車棚、貨棚的層高不應低於2.2m,低於2.2m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獨立柱和單排柱的車棚、貨棚按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4、依坡地建築的房屋,利用吊腳架作空層,有圍護結構的,按其高度在2.2m部位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這裡指的是依坡地建築的架空房屋的下方,利用吊腳做架空層的房屋。吊腳是指利用打樁、築柱等承重結構來承托架空房屋底板的一種建築結構,這一部分建築物如果加上圍護物,而且圍護物有一定的高度,並且是永久性的牢固的建築物,架空層內再整修有底板,就可以作為人民生產和生活的場所而加以利用,也就可以對層高不低於2.2m的部位計算建築面積。如果架空層未整修有地板,也未利用,僅作為堆積餘土,或作為架空防潮之用時,則可以不計算建築面積。
15、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同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伸縮縫是指建築物與建築物之間設定在基礎以上的豎直縫,未使相鄰兩建築物分離而形成的空隙,以適應溫度變化時所引起的建築物的伸縮,避免建築物由於伸縮運動而危害建築物出現拱裂。
上述規定也適用於沉降縫,伸縮縫與沉降縫通稱變形縫。
沉降縫也是設定在建築物與建築物之間的豎直縫,沉降縫常設定在負荷或地基承載力差別較大的部位,以及新舊建築物之間,以避免兩建築物下沉速度不勻時使房屋出現裂縫。
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定》規定,不論伸縮縫的寬度,只考慮是否與室內相同,能否利用,作為伸縮縫是否計算建築面積的標準。
因此,伸縮縫、沉降縫等變形縫,不論其寬度,只要其與兩邊房屋中任一邊相通,具有房屋的一般條件,又能正常利用的,則可以計算房屋的建築面積。
計算一半建築面積的範圍
1、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柱的走廊、簷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走廊是房屋牆體外有頂蓋的、作為人們進出和行走的通道。
與房屋相連的上蓋,可以是挑樓或挑廊的底板,也可以是自備的專制頂蓋。
頂蓋是由屋簷延伸而構成的底層無柱走廊,稱簷廊;頂蓋由樓體或挑廊或挑樓底板構成的,底層無柱走廊,也是簷廊。
有和房屋相連的頂蓋,有永久性的牢固的圍護結構的簷廊,按圍護結構外圍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簷廊兩端均有與房屋相連的牆體作為圍護結構的,視為有圍護結構的簷廊。
有圍護結構的簷廊還應是房屋
進出的通道,或作為生產或生活的場所,層高不低於2.2m,才計算建築面積。
沒有頂蓋或沒有圍護結構,或生產和生活都無法使用的,或層高低於2.2m的,均不宜計算建築面積。
2、未封閉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未封閉的陽臺、挑廊都應該有永久性的、結構牢固的圍護結構,且層高不低於2.2m。
圍護結構還應有一定的高度。陽臺與挑廊都必須具有頂蓋,並且與室內相通。其中頂蓋可以是上層陽臺或上層挑廊,或上層挑樓,或房屋的底板,也可以是屋簷的延伸或自備頂蓋。
3、獨立柱、單排柱的門廊、車棚、貨棚等屬永久性建築的,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單排柱是指排列成一行的柱。
4、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的一半計算。
該室外樓梯應該是永久性的、結構牢固的、人民生產和生活正常使用的建築物。有關解釋見7.4.3的g)有頂蓋的室外樓梯。
5、有頂蓋不封閉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不封閉的架空通廊應該是永久性的、結構牢固、層高不低於2.2m的,並有結構牢固的圍護物。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層高小於2.2m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於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為統一標準,所有層高低於2.2m以下的房屋、房間、房層、樓梯間、電梯間、水箱間、走廊、簷廊、陽臺、挑廊、挑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都不宜計算建築面積。這也是作為人民生產和生活空間的最基本的需求。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臺階、無柱雨蓬等。
構件是組成房屋結構的各單元,如房屋的梁、柱等,這裡指的是突出房屋牆面的梁、柱等構件。
配件是組成房屋的零件或部件,這裡指的是突出房屋牆面的部件,例如磚和瓦等部件。
裝飾柱是指為裝飾或點綴房屋而用的非承重柱,承重柱是指對房屋起承重作用的結構柱。承重柱有時在外表附有裝飾性的部分。裝飾柱或承重柱,以及承重柱的裝飾性部分的認定,以設計圖紙為準。
裝飾性的玻璃幕牆是指附在或架在房屋外牆面上起裝飾作用的玻璃幕牆。
垛是指房屋牆上,向上或向外突出的部分,如突出房屋牆面的磚、瓦以及水泥構件。勒腳是位於房屋外牆面下部,突出房屋外牆面的,為保護牆基和牆體的、防水浸蝕、防腐蝕的、附在房屋外牆面下端的表面構築層,它由磚或混凝土或三合土等材料構成。不是所有房屋都有勒腳。
臺階在這裡是指室外臺階,室外臺階是房屋的輔助設施,不單獨計算建築面積。
室外臺階是房屋室內外地面聯絡的過渡構件,是根據室內外地面之間的高差而設定的。
無柱雨蓬這裡指的是無柱的、位於門上方或窗上方的為防雨和防曬用的頂蓋。頂蓋一般由混凝土構件(板)構成,與房屋的牆體或房屋的樑柱相連線,頂蓋的下方無承重柱或承重牆支撐,頂蓋下方可能是房屋的進出口或人行通道,沒有圍護結構或圍護物。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這裡還應包括無上蓋的挑廊。
4、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房屋的天面是指房屋屋頂面上,四周有圍護結構的,可供人民正常活動的平臺,也稱天台。
挑臺是指挑出房屋外牆或伸出屋面,有圍護結構無頂蓋的平臺。
這裡的天面上的花園、泳池都是指房屋天面上無頂蓋的花園和游泳池。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的箱、罐的平臺。
這些平臺是指安置於建築物內部的,供操作、上料、安放物品用的平臺。這些平臺的特點是沒有自己的頂蓋,也沒有圍護物。
6、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這裡指的是騎樓或過街樓的底層,又是社會性公用通道的道路或街巷的那一部分。
7、利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這裡指的是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下面建造的房屋,而房屋的頂蓋是利用引橋橋面,或是利用高架橋路面、或利用高架路路面的房屋。但有些地方,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下面建造的房屋,沒有利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路面作為頂蓋,而自備頂蓋的房屋,不在此條規定之列。
8、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不是永久性的房屋都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9、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幹、支線。
10、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沉降縫。
回覆列表
根據《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05)規定,房屋建築層高(樓地面至樓板頂面高度大於等於2.2米按一層樓計算,不足2.2米計算一半面積。室內淨高在1.2米至2.1米之間計算一半建築面積,不足1.2米不算面積)。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用於編制預算面積依據,《房產測量規範》用於產權證面積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