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董醫森
-
2 # 寧可孤獨也不要虛情假
到現在了,有時間還會去翻一翻《哈利波特》。倒不是幼稚,這本書於我,早已不是一本兒童讀物了。年歲漸長,讀到的東西也就越多。
羅琳在這小說裡的細節和伏筆鋪設實在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任何一處小細節,細細想下來,都能找到相對應的點。比如在《混血王子》裡的斯內普魔藥課本上來看,斯內普應該是個在魔藥學上相當有天賦的學生,而斯拉格霍恩卻對莉莉的魔藥學才能讚不絕口,隻字未提斯內普。那麼當年,斯內普在上魔藥課的時候,是不是暗地裡幫助莉莉了呢?再比如,書裡寫的伏地魔和他的追隨者,與鄧布利多和他的鳳凰社,其實代表的是巫師界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政治觀點。就好像左派和右派。伏地魔政權崇尚巫師極權,推行純血統,歧視血統不純的人,這些都和當年希特勒的政治觀點不謀而合。伏地魔本身或許是可以戰勝的,但是他所代表的是巫師界長久以來的一個政治派別,這可比伏地魔本身要難以戰勝地多。鄧布利多不像是傳統書裡的那種高大全的領袖人物,他帶著點頑童般的狡黠,又有著超脫一般人的智慧。在最後一部還發現,這麼些年一直和伏地魔鬥智鬥勇的也是他。他親手發掘了伏地魔,現在他要親手將他毀滅。這麼複雜的一個人物很難用一兩個詞來概括。同樣的,這個特點還出現在《哈利波特》很多人身上。能夠將這麼多人物刻畫地如此真實,還能將整個格局放的這麼大,《哈利波特》早已超越了優秀的範疇了。
還有,知乎上最近提到了,看似神棍的占卜課老師特里勞妮卻是一個例無虛發的先知。她所預言的大多數東西,都在後來實現了。在《混血王子》裡,她一邊翻撲克牌一邊說:“心煩意亂的年輕人,得不到他想要的東西”,說的就是馬爾福。
書裡描寫麥格教授的很多細節也很有意思。在烏姆裡奇執掌霍格沃茲的期間,皮皮鬼處處和她對著幹,而眾教授睜隻眼閉隻眼的期間。皮皮鬼正在擰一個吊燈,這時候謹慎嚴肅,一絲不苟的麥格教授在旁邊說:應該往另一邊擰。
再比如說,納威他報選魔咒課提高班的時候,他奶奶覺得魔咒課是圖省事。麥格教授說:我要寫信提醒一下,不能因為你奶奶當年魔咒課不及格,就覺得這門課是圖省事。總的來說,麥格教授是一個很萌的人。
書裡有趣的細節我只列舉一二。畢竟這不是我要說的重點。我覺得,哈利波特之所以偉大,是因為書裡的人物,雖然繁多但一個個卻很真實。哈利正直,勇敢,卻在小事情上缺乏忍耐和細心;羅恩虛榮,愛出風頭,可是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的時候絕不猶豫。赫敏聰明絕倫,卻過於教條,很多事情需要人推上一把。(這麼看來,羅恩和赫敏算是互補吧。)當然還有韋斯萊家一貫擁有的優秀品質:樂觀,幽默,勇敢,善良。當然,還有愛。
雖然在鄧布利多詳細布局,看似和伏地魔行事方式無二的計劃裡,其實也是一直貫徹著愛的觀點。斯內普之所以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去做間諜,是源於他對莉莉的愛;哈利之所以不死,是源於莉莉對他的愛;哈利能夠堅持完成一個又一個魂器的毀滅是源於赫敏和羅恩對他的支援和理解;而哈利最後決定坦然赴死,也是因為他對巫師界的愛;伏地魔最後沒有能夠發現哈利死去,也是因為納西莎對馬爾福的愛。這些從理性上很難解釋的東西,但卻阻止了伏地魔,最終讓他失敗。所以,鄧布利多才說,愛是最高深的魔法。伏地魔之所以棋差一著,就是因為他至死,都不知道愛的力量。
但是縱觀全書,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哈利波特與火焰杯》裡的結尾:該來的總會來,而一旦來了你就必須接受。這句話在我沉淪的時候,無數次地鼓勵過我站起來面對困難。最近家裡發生了一個比較大的變故,而這句話又再次地告訴我面對困難,然後要戰勝它。
大抵如此。
-
3 # 趙佳巖律師瀋陽
我是在初二那一年第一次接觸到哈利波特的,在小書店買的,那時候是一起出到了第四本,後來陸陸續續的出,陸陸續續的買,直到上大學了才買的最後一部。
老實說,如果說初中的時候是因為喜歡所有科幻,玄幻,總之帶“幻想”一類體裁的小說的話,那知道上了大學還買就純粹是“收集癖”了,就為了久違的大結局了。直到去年還買的那個舞臺劇本,就純粹是情懷了!現在吧,大概是歲數大了,我現在不喜歡哈利波特系列了!我覺得魔法界的成年人都是廢物!廢物!他們那麼大人了,卻指著哈利波特拯救世界!如果就偶然一次也就罷了,竟然是整整七年都讓哈利波特去拯救!要是沒有哈利波特,伏地魔早就回來了!那幫成年人幹什麼去了?魔法界養著他們就為了吃乾飯的啊?!
好啦,說回來,小時候喜歡哈利波特,是因為它第一次打開了我關於魔法界的大門!我們那年代,小時候看什麼啊?必須武俠啊!射鵰英雄傳,神鵰俠侶,天龍八部……還有還珠格格,老房有喜,情深深雨濛濛,神話劇有西遊記,新白娘子傳奇和封神榜!看看這些題材,就知道當哈利波特第一次出現在我面前,猶如一股清流流入了我的心頭!我第一次知道原來魔法世界是正派的!因為小時候看童話故事,白雪公主的後媽是魔女,森林裡的那個老魔女專門吃小孩,天鵝王子的後媽把王子們變成了天鵝……總之,魔法啊,魔女啊都是邪惡的!就算是睡美人的教母是好的,但是她也是被個魔女詛咒的才有了活不過16歲的命運!所以,對於我們這些看著格林童話,安徒生童話,伊索寓言的小孩子們來說,魔法是邪惡的!魔女是應該被火燒死的!但是哈利波特完全是另外一個樣子!有古老的城堡,有9¾站臺,有魔法寵物,有隱身斗篷,有好人,也有壞人!主角們也是小孩子,沒有去拯救麻瓜世界,至始至終,都只是魔法界!這種對心靈,對頭腦的啟迪,是任何語言所形容不出來的!總之,哈利波特,對我們這代人開發想象力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其實老實說,哈利波特的中文譯本單論文筆,並沒有什麼特別吸引人的地方!如果不是故事極其有意思,小時候的我是看不進去的!即便是現在,我都沒有一字一字的讀過哈利波特,都是挑著感興趣的地方讀,因為有些段落真的挺沒意思的,而且大概是文化差異吧,有些內容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要費盡筆墨去描寫!我只能說,單論文字,哈利波特並不吸引我,吸引我的是哈利波特這個故事的精髓---魔法世界!魔杖,魔咒,戰鬥,伏地魔怎麼又復活了等等!
無論如何吧。哈利波特這一整套書,作為兒童讀物,絕對有啟迪兒童想象力的重要作用!這套書可以傳家,以後留著給我的孩子看,告訴他:“看,你媽小時候也看這個書~”哈哈!
-
4 # 亦話
但是開始看《哈利波特》,是源自小學四年級時爸爸的推薦。記得他說“這是西方的西遊記”。但真正看入迷,是初中。出第五部鳳凰社時正趕上某學期末,爸爸說數學考80+就給買。然而考數學前一天晚上,去書架那裡找草紙,摸到了還沒開封的《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幸福滿滿。
那次數學居然考了90+(。・ω・。)ノ♡
-
5 # 白米耗
說實在的,當初《哈利波特全套》是我爸在我過生日時送我的。我是先看電影,然後再看書。不過現在我已經變成原著黨了。
在反覆看了幾遍《哈利波特》後,我已經選出了自己喜歡的書。這本書是第三部《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囚徒》。當時我還在上小學,也不知道怎麼選出來的。現在一想,可能是因為這本書冒險很豐富而且結局最圓滿吧(哈利三人組成功解救了鷹頭馬身有翼獸和哈利教父小天狼星)!
現在,我已經“移情別戀”選擇了《哈利波特與鳳凰社》。這不僅僅是因為這是全套裡最厚的一本。而且這是全套裡面有意思的一本。比如說在烏姆裡奇這隻癩蛤蟆當校長的時候,所有教授聯和反對她(為了不得罪魔法部,他們都給哈利加分)。麥格等教授給哈利想方設法的加了幾百分。最出格的是特里勞妮,她當著全校的面預言說哈利不會早死,他會當上魔法部長,還有十二個小孩。更好笑的是雙胞胎兄弟離開霍格沃茨時放了一大堆煙火,還在大廳裡變出來一個沼澤地。麥格教授可以用一秒鐘把它們變沒,但她沒有那樣做,反而讓這些煙火到處亂飛,還嘲諷烏姆裡奇。
最後,我寫了一本關於哈利波特的同人小說。寫這個不是為了賺錢,而是想修改小天狼星等巫師的命運,守護住哈迷們對《哈利波特》這本書的回憶。
回覆列表
我可以說,因為那個魔法掃把嗎?!很炫酷,上天還可以和太陽肩並肩,從此開啟仙掃奇俠傳,一路打怪升級,走向人生巔峰,迎娶白富美!騎起來屁感應該很舒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