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每一個明星給我們展現的都是他光鮮亮麗的一面,而他(她)背後的努力卻無人得知,既然如此,我們究竟該不該對她(他)們的行為做出評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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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角大王的蛋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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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風來了
我認為應該分情況而定,明星始終是充滿光環的人,在公眾場合犯錯應該評判,既然有光環,就該多傳播正能量,他的一言一行都應該注意。如果他只有顏值,卻負能量太多,這種人應該不適合當明星。但如果,有人去曝光他的私生活,正如我們所說,明星也是人,私生活在被幹涉,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事情。本來我們沒有權利去幹涉別人的私生活,在這種時候,我認為應該指責的是無良媒體。我所指的私生活,包括,他的家人,朋友,婚姻狀況,那些本不應該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的生活。
我記得最近娛樂圈的鄭爽,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輿論是有力量的,這種力量的傾向有時候會惡化,在惡化的時候,輿論就變成一個強大的武器,大家都可以看見鄭爽這幾年的變化,真的,快變成一個精神病女孩了!竟還有人那她炒作,吸引注意力。麻煩無良媒體給她一個生存的空間,人家也是朵善良的小花,而不是扎人的荊棘,如果是荊棘,那也早就扎人了。
剛剛我說的,輿論有惡化的傾向,但同時,他也可以散播正能量,讓社會充滿愛(⑉°з°)-♡,我們不應該不評判,止住我們的聲音,反而,我們應該多出聲,畢竟,好人還是很多的!
該與不該都是相對的。明星是公眾人物,他們的行為語言都會影響到我們,在此基礎上我們就要分辨明星們所作所為的好壞。好就是好,壞就壞。這是原則問題!不能因為他們是明星就被帶節奏!評判,“評”有好有壞,好的我們學習讚揚,缺點就要批評。“判”的意思就是需要我們有原則判斷對錯,不要盲目跟風。明星也是人,都會犯錯誤,及時改正錯誤就好!
(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