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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麻麻滴超級宇宙無敵新小酒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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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草夜談
這種行為,家長千萬不能責怪孩子。建議可以這麼做。
1.告訴孩子,這個東西是屬於學校的,所以不能帶回家。告訴孩子關於物品歸屬性的問題。
2.如果喜歡,那麼想帶回家玩,可以跟老師申請。老師同意之後才能帶回家。
3.現在已經帶回家了,那麼這個行為不正確,就要去改正。第二天可以帶孩子去學校跟老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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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來的我66
我覺得孩子拿幼兒園裡的公用東西他是覺得好玩想把好玩的東西佔為己有。但不論是出於什麼原因只要孩子拿了不屬於他的東西回家我都會第一時間帶著孩子把東西送回去的,因為我不想讓孩子養成隨便拿別人東西的習慣,這個習慣我覺得孩子小的時候如果縱容就是害他,就是對孩子的不負責。在送回去前我會跟孩子說明為什麼要把東西送回去,告訴孩子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不經人允許拿回來的東西就叫偷。這種行為是不對的。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的孩子會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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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費歐娜陳
如果孩子把幼兒園班級的東西帶回來了,第一時間聯絡老師,跟老師說一聲第二天帶回去。當然一定要讓孩子主動帶回去。在家裡要跟孩子好好溝通,既然孩子往家裡帶,他肯定也比較喜歡。要跟孩子說:“既然你喜歡,別的小朋友肯定也喜歡,班級上的東西是老師準備好的給大家一起玩的,老師也知道小朋友都喜歡這些玩具所以才給大家買的。如果你把它帶回咱們家了,別的小朋友就沒法玩兒了,那別的小朋友會多傷心。你也不想讓別的小朋友不開心吧?為了大家都玩得開心,明天你把它帶回班級好嗎?好東西應該大家分享才會快樂!以後媽媽發現有很有趣的東西我也會給你買的。”只要好好的跟孩子溝通我相信孩子都會很願意還回去的。家長不要來不來就責備,畢竟孩子還小好多東西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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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獸Time
我們姐姐在中班的時候,有過這樣的敏感期!我們把這樣的敏感期叫做藏的敏感期!
在很多大人眼裡,可能,他就是把幼兒園的東西偷回來了,把別人的東西偷回來了,但是在孩子的眼裡,他只是覺得他很喜歡這個東西,她想把她帶回家,他沒有意識到這個東西不屬於她的,不是她的,她不可以帶回去。
當一開始老師發現我們家姐姐有這種新聞的時候,他們會把他拿的東西從他書包裡面取出來,放回原來的位置。
有一次,我們姐姐去兒童樂園玩太空沙,她覺得特別喜歡,就把太空沙放在口袋裡面藏回來了,是我婆婆帶去的,她沒有注意到,然後我就跟他說,必須把這些太空沙還回去,因為他不屬於你的,是屬於那個兒童樂園的,是給大家一起玩的。
當孩子知道了物權的時候,他知道那些東西不屬於他的,不是他的,他就不會去拿了。
所以,當小孩子有藏的行為出現的時候,不必過於緊張,不要跟他說,你這種行為就是偷,他肯定也不懂什麼叫做偷!
老師說可以給他準備一些,比較精緻的,小小的東西,他比較感興趣的東西,放在一個小袋子裡給他用來當做寶物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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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蘭心伊悅1
家長可以帶孩子去商場逛一逛,看到一件衣服,問問孩子,這件衣服媽媽特別喜歡,可不可以直接拿回家,不給售貨員錢呢?問問孩子超市裡的東西是不是想吃什麼隨便拿?不用花錢?孩子保證會說不可以 。為什麼呢?他自己就會說出原因。
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我們沒有經過別人的允許是不能拿的。如果看別人有的東西,你特別想要,可以向別人借,如果人家借給你,你才可以拿。
學校的東西我們也是不可以隨便拿的,我們明天再把東西送回去好不好?孩子一定會答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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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孩子偷東西的事是不會發生的。但是,我們又發現,即使生活條件很好的家庭,也時常會出現孩子偷拿別人東西的事情。從兒童心理學來分析,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是由兩種心理因素引起的:一是孩子有一種強烈的佔有慾望,他對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既好奇又想獲得,而且企圖馬上獲得。在私慾的引領下,他便悄悄將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另一是孩子有一種異乎成人的冒險心理,他們心想,我拿了別人的東西,只有自己知道,別人卻不知道,這是多刺激和神秘呀。偷東西的行為大多發生在孩子幼年時,大多數孩子並不清楚偷盜這種行為的卑劣之處。因此,我們的家長要注意在這個方面進行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在對孩子進行此方面的教育時,同樣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光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不激發他們的對抗與報復心理,或產生對自身的厭惡,從而失去自信心。我們要針對事情,而非人的本身。明智的教育既能使孩子改正自己的不良行為,又能樹立正確的道德觀,保持良好的心態,增加對別人的關切之情。父母應隨時隨地教育孩子有關整個社會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懂得作為社會的一分子,要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不給他人造成傷害。惟有如此,社會每個成員才可以享受平等、幸福的生活。子浩的姨媽開了一個小超市,7歲的子浩經常到超市去玩。有一天,姨媽發現子浩趁人不注意的時候從店裡拿巧克力,這讓她大吃一驚。開始她以為,孩子小,拿點就拿點吧。後來她發現子浩又拿筆、小刀和乒乓球,而且總是在環顧四周沒人的情況下偷偷塞進口袋,等做完了這些,他還裝得極為正經,儼然一個十足的小偷。姨媽覺得再不指出來會毀了孩子。一天,姨媽趁店裡只有她和子浩兩個人時,用很慈善的眼光看著他,將他抱在膝頭。然後告訴他,她聽說昨天有人從一個店裡偷東西的事,她接著講自己在五年級時,曾從店裡偷過橡皮。她知道這是小偷行為,心裡很害怕,這樣做後,很長時間都覺得慚愧,有犯罪的感覺,所以認為這樣做很不值得,不應該,以後便不再這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