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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新知傳習閣

    我們熟悉董宣是從一個千古流傳的故事開始的。

    故事說,董宣擔任洛陽縣縣長(當時東漢的國都在洛陽,因此任命董宣做洛陽縣長,就是委以天子腳下重任)時,碰到一起案件,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的奴僕白天竟然行兇殺人。因為這個奴僕藏在公主的府中,董宣沒有得到聖旨的許可,不能擅入,但一直派人監視公主行動,等待機會。

    有一天,湖陽公主以為風頭過去了,就讓這個殺人的奴僕跟她一起出遊。董宣就在路上領兵攔截了公主的車駕,大聲宣佈公主的過錯,並且強制要求殺人的奴僕下車,並當場處以死刑。湖陽公主入宮向劉秀報告了這一事件,要求處置董宣。

    接下來,董宣和劉秀兩個人上演了一出好戲。劉秀是一個寬大為政的皇帝,也是至親至孝的倡導者,自然要給湖陽公主面子。於是劉秀假裝要打董宣,這時董宣就說:如果事事講親情,還要法律做什麼?還要執法官做什麼?就用頭撞柱子。

    劉秀讓宮中令小黃門扶他,強迫他向湖陽公主叩頭。他四肢撐地,誓死也不向公主叩頭。公主說:皇上呀,當年咱們在老家時,你為了起兵反抗王莽,到處招收武士,其中有不少逃犯和犯了死罪的人,地方官員也不敢上門問話。奈何做了皇帝,反而卻又不敢處置一小小縣令。

    劉秀卻說:阿姐呀。當時的天下是王莽的,我們是草民,所以才那樣做。現在和那時不同了,我們是皇族,自然要維持法紀,維持漢朝秩序。

    從此,董宣就在洛陽地面上強硬打擊豪強,沒有不震驚發抖的人,京師稱他為"臥虎",唱歌表揚他說:"董宣衙前無人擊鼓鳴冤。

    這個故事聽起來很精彩,實際上卻經不起推敲。

    董宣緣何故,那麼較真呢?顯然背後大有深意。

    劉秀是寬仁著名,但手下和身邊的人卻好多成了東漢地方豪強,為害地方。不僅民怨沸騰,還在一定程度上威脅到國家權威,這是劉秀不能容忍的。

    董宣是漢朝知名的酷吏,劉秀用他做洛陽縣令,自然是要他打擊豪強。上邊的故事就是由劉秀導演,並且親自當配角,由董宣當主角演出的大戲,就是要演給豪強看的。讓所有豪強明白,國家權威不容挑戰。

    三、

    一來,是歷史是記載大事件和重要事件的,這個歷史故事雖然有重要意義,卻不足以影響歷史程序。在歷史課日益減少課時的今天,被刪也是在情理之中。

    另一方面,董宣作為酷吏,濫殺過不少無辜的人,在歷史上有爭議。比如他在擔任北海郡國相時,因為地方豪強公孫丹殺一路人為自己的新宅沖喜,董宣直接藉機殺死公孫丹父子。公孫丹宗族和親信三十多人,拿著兵器就到董宣官府喊冤叫屈,董宣將他們全部處死,可見用刑之重。

    從上邊的這個案例,可以看出,董宣作為執法之人,自己也成了違法之人。只是因為他是替皇帝做事,替皇帝掃除地方豪強,所以才沒有被追究。

    顯然並不象歷史描寫的那麼剛正無私,這樣的人物不列入教材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不值得我們大驚小怪。

  • 2 # 狄飛驚

    一、舊版教材關於“強項令”董宣的內容

    舊人教版教材第12課《大一統的漢朝》,在介紹東漢光武帝時,以小字講述了洛陽“強項令”董宣的故事,內容大致如下:

    “光武帝姐姐湖陽公主的寵奴殺死人,躲藏到公主府,洛陽縣令董宣帶人把他抓獲處死,並指責公主的過失。公主向光武帝哭訴,光武帝命董宣向公主叩頭謝罪,董宣就是不低頭。光武帝賞識他的骨氣,賜給他30萬錢,讚許他為‘強項令’。”

    所謂“強項令”的字面意思是“硬脖子的縣令”,引申開來是讚譽董宣性格特別剛直,不畏權貴,不向強權低頭的骨氣。

    二、歷史上的“強項令”董宣其人其事

    “強項令”董宣的故事出自南朝著名史學家范曄的《後漢書·酷吏傳》,該書史料價值極高,記載是可信的。舊版教材在選入時進行了精簡,原文記載更加精彩生動。

    1、不畏權貴,不向公主認錯。

    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藏匿在公主家裡,由於東漢時的皇室權貴地位極高,一般官吏根本惹不起,官吏也不敢闖到公主府裡抓人。有一天,董宣探知這個家奴陪公主出門,便在半路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落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家奴仗著公主的權勢,諒他不敢怎麼樣便下了車,結果董宣直接把家奴打死了。

    湖陽公主立即回到宮裡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照顧公主的面子,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皇上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來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上演一出苦肉計,拿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

    光武帝是個明君,當然不能讓董宣死,他又命令宦官扶著董宣,讓他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宦官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終究不肯就範。

    公主十分納悶,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連一個縣令都搞不定嗎?”

    戲做足了,公主氣也消的差不多了,光武帝便笑著說:“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於是下令放了這位脖子縣令(注:即為“董宣”),還賞賜了他三十萬錢。這意思很明顯,我給了公主面子,你戲也演得不錯,咱倆心照不宣,你以後還是這麼幹就行!!

    董宣得了皇帝的默許和讚賞,執法更加嚴厲,大力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特別是那些橫行霸道,胡作非為的王室權貴,個個嚇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比起後來不畏權貴的北宋開封府知府包拯還要牛上幾分。

    2、執法過於嚴苛,被列入《酷吏傳》

    董宣曾在北海郡國任職,一個叫公孫丹的下屬官員自家蓋房子,給他看風水的算命先生認為要弄死一個人死才吉利(什麼鬼?),公孫丹竟這樣讓兒子殺了一個過路行人!董宣知道怒不可遏,把公孫丹父子逮捕殺死(沒問題!),結果公孫丹的家屬30多人到官府前上訪,喊冤叫屈,關鍵是他們還拿著兵器(要造反?),董宣認為公孫丹以前投靠過王莽,擔心這些人和海賊串通,就下令全部逮捕囚禁,很快把他們統統殺死。

    青州刺史認為董宣殺人太多,向皇帝上書告發,董宣獲罪入獄,被判了死刑,結果光武帝派人緊急趕去,大喊“刀下留人!!”,赦免了董宣的死刑,最終只是降級使用,後來還特例徵召讓董宣幹了洛陽縣令,用心十分明顯,那就是使用董宣打擊洛陽的權貴豪門。

    三、新版教材刪減這部分內容的原因分析

    2016年的部編本教材、2017年的統編本教材,均不再介紹董宣其人其事,原因可能有以下兩點:

    1、新教材“減負”的需要。新版歷史教材刪改之處頗多,扁鵲、屈原、冒頓、衛青、霍去病、王昭君、張衡、王充等名人及其事蹟都在被刪除之列,也引起了不小爭議。相對這些大V來說,董宣名氣小的可憐,估計很多70、80後從未聽過這號人物,其重要性十分有限,少了他對歷史沒有任何影響,刪減時自然首當其衝。

    2、不符合主流價值觀。“強項令”的故事具備其特殊歷史背景,光武帝劉秀出於打擊豪門權貴,強化皇帝權力的需要使用酷吏。在皇帝的默許支援下,董宣可以不必顧慮“科學執法、文明執法”,而是使用苛刑峻法,大肆打擊權貴,這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相悖離的,容易造成中小學生的認知困惑。

    大家都知道,歷史雖是歷史,卻要為現實服務,在歷史人物事件和主流價值觀衝突時,在歷史教材中捨棄“不合時宜”的歷史人物及其事件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 3 # 指動濟南

    1、一次殺掉公孫丹30多族人

    董宣在史書上被稱為“酷吏”。這與他的一次“壯舉”有關:他在當北海郡國相時,大戶人家公孫丹蓋了一棟住宅,風水師認為這是凶宅,會出人命。公孫丹就讓兒子殺了過路行人,把屍體放在屋裡消災。董宣知道後,把公孫丹父子逮捕後殺掉了。

    公孫丹宗族30多人,持兵器向董宣喊冤,董宣又把他們全逮捕並殺死。青州刺史認為,他殺人太多,就向皇帝告狀,董宣只好到廷尉接受質詢。要說明的是,公孫這個姓氏非同一般。

    因為在歷史上,國君之位都是由嫡長子繼承,他在繼位前被稱為太子,太子的兄弟稱為公子,公子的後代則被稱為公孫。董宣一次就殺掉這麼多國君孫子的後裔,自然要受到質疑。

    2、臨死前被漢光武帝“刀下留人”

    董宣關進監獄後,早晚誦讀詩文,悠然自怡。被殺前面對監獄送來的“斷頭飯”,董宣說:“我長這麼大,沒吃過別人的食物,何況臨死前?”同時被處死的有9個人,董宣排第二。就在即將處死前,漢光武帝派出的騎士到了,赦免了他的死刑。

    漢光武帝的使者訊問他濫殺無辜的事,董宣都如實回答,並說手下都是按他旨意辦事,沒有罪過,自已可以被殺,但手下不能被殺。漢光武帝知道後,把董宣降為懷縣縣長,不再查究他和他手下的罪行。

    3、一紙文書降“巨賊”,被召為洛陽縣長

    後來,江夏郡有一群“巨賊”侵擾民眾,董宣就被任命為江夏太守去治理。董宣到任後釋出文書:“朝廷認為本太守有能力捉拿你們,所以就接受了任務。如今已在江夏郡統率兵馬,檄文到達之日,就是你們的殺之日,請考慮下自己的下場吧。”

    一紙文書讓“巨賊”驚恐異常,立即投降。不用一兵一馬,董宣就取勝了。江夏有個都尉陰氏是個外戚,董宣瞧不起他,因此被免職。不久,又徵召他為洛陽縣長。而洛陽縣就在京城腳下,是皇帝的“父母官”。

    4、攔公主車駕,殺公主奴僕

    湖陽公主有個奴僕行兇殺人,躲進公主家,官吏不能闖進公主府抓人。終於,湖陽公主外出時,這個奴僕作為陪乘跟隨著。董宣聞訊後在路上等著,截住公主的車駕,用刀在地上划著,大聲列舉出公主的過錯,呵叱殺人奴僕下車並殺了他。

    湖陽公主立即回到宮裡給漢光武帝告狀。漢光武帝大怒,召來董宣,準備杖斃他。董宣說:“死前我請求說一句話。陛下聖德,中興了漢朝,卻放任奴僕殺害良民,將來如何治理天下?不用棍打,讓我自殺吧。”接著頭撞柱子,血流滿面。

    漢光武令人扶起他,向公主叩頭謝罪,董宣不服,被強迫按頭,他兩手撐地不肯。公主對漢光武帝說:“你當百姓時隱藏逃犯和死罪之人,官吏也不敢上門拿人。現在是天子,卻不能讓一個縣長屈服嗎?”史載,漢光武帝笑著說:“天子不能和老百姓一樣見識。”就命令放了董宣,還賜給他30萬錢,董宣則全給了手下官吏。

    5、死後家無餘財

    此後,豪強聽到“強項令”的名號,都嚇得渾身發抖,人稱他為“臥虎”,並編排歌謠:“董宣衙前無冤鼓。”董宣任洛陽縣長5年,74歲死在任上。發喪時只用布蓋了屍體,家中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

    漢光武帝知道後說:“董宣做官真是廉潔,可惜死了才知道!”就用大夫禮節安葬了他,封他的兒子董併為郎中,後來董並官至齊郡國的相國。

    董宣的故事結束了。作為被認為是“酷吏”的人,董宣在歷史上的形象是有爭議的,認為他用嚴刑痛殺,助長了其他吏員的疾惡邪亂,而威力與刑罰用到極處,會增加更多的違法之事。應該以仁信之道感化人,而不是枉殺,一味用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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