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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季我努學社

    首先指正一下,是“罪己詔”而不是“罪己招”。中國古代帝王統治時期,碰上國家遭受天災人禍、政權處於危機時,很多皇帝會選擇自省,透過釋出一種口諭或文書來向全國作檢討,也即“罪己詔”。和歷代相比,清朝皇帝下“罪己詔”的數量算是非常多的了,共有六位皇帝釋出了八次“罪己詔”,其中嘉慶皇帝在位期間就曾先後釋出了三次“罪己詔”。

    清朝第一位下“罪己詔”的皇帝是順治皇帝,他也是滿清入關後的第一位清朝皇帝,據記載順治皇帝是在瀕死前寫了長548釐米、寬93釐米的《遺詔》,裡面列數自己“罪狀”達十四條之多,對自己漸習漢制、早逝無法盡孝、與親友隔閡等事情作了自責,同時宣佈由八歲的兒子玄燁繼承皇位。不過很多人猜疑這份《遺詔》其實是出自順治母親孝莊皇太后之手,因為順治帝是得了天花,這種急性傳染病的症狀是高燒低迷,病人在死前是不太可能神志清醒的,因此很有可能是孝莊皇太后為了安定局面而替順治帝寫了這份《遺詔》。不管這份《遺詔》究竟出於何人之手,一般認為它是清朝皇帝的第一份“罪己詔”。

    順治皇帝

    第二、三個下“罪己詔”的皇帝是康熙和乾隆皇帝,眾所周知康熙至乾隆在位期間,清朝出現了“康乾盛世”,這與幾位皇帝的勵精圖治離不開關係,而一旦出現天災,康熙、乾隆也都發布了“罪己詔”。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庚申巳時京城發生了8級地震,“城垣坍 毀無數,自宮殿以及官廨、民居,十倒七八”。據統計,僅僅京城即倒房一萬二千七百九十二間,壞房一萬八千二十二間,死人民四百八十五名。康熙帝發了“罪已詔”,“朕御極以來,孜孜以求,期於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治未協……” 還遣官告祭天壇,並數次率諸王、 文武官員詣天壇親行祈禱,同時又令戶部和工部撥款賑災。乾隆皇帝是在其任太上皇時寫了“罪己詔”,嘉慶二年(公元1797年)十月二十一日傍晚,乾清宮不慎失火,藏在交泰殿的“天子御寶”遭到毀壞。此時乾隆已87歲高齡,身居太上皇位,也差點在這場大火中丟了性命,對此,乾隆慨嘆:“足徵神佛垂佑,實乃不幸中之幸。” 第二天清晨,乾隆帝親自禱告:“虔誠禮謝, 以答靈貺”,但他仍承擔了主要責任,頒佈“罪己詔”中說“皆朕之過,非皇帝之過。”

    嘉慶皇帝

    嘉慶皇帝即位後,也是十分地勤政,力圖延續清朝的“康乾盛世”,實行了多項改革,但往往不遂人意,反而招致百姓不滿,民間叛亂不斷。不過嘉慶皇帝非常注重反省自身,在嘉慶四年,他頒發了第一次“罪己詔”,主要是因為京師大旱,哀鴻遍野,嘉慶帝擔憂天災會再度誘發農民起義,於是下了“罪己詔”,說大旱是上天對他“以言罪人”的懲罰,同時釋放“以言獲罪”的洪亮吉,“使內外諸臣知朕非拒諫飾非之主,實可與言之君;諸臣幸遇可與言之君而不與言,大失致君之道,負朕求治之苦心矣。” 嘉慶八年閏二月,嘉慶帝外出回宮,結果遭到一位叫陳德的原內務府旗人家奴持刀行刺,脫離危險後,他下令將陳德凌遲處死,同時下“罪己詔”,說“舉朕所漸懼者,風化不行,必有失德,始有此警予之事;當謹身修德,勤政愛民,自省己咎。”

    到了嘉慶十八年八月十五日(公元1813年),嘉慶帝又第三次頒佈了“罪己詔”,起因是嘉慶前往木蘭秋獮,造成京師防備空虛,七十多名天理教徒闖入紫禁城燒殺搶掠,雖然叛亂最後被平息了,但引起了京師內外的恐慌,嘉慶帝不得不終止祭祀活動,連發諭旨,一面嚴懲這些教徒,一面下發了《遇變罪己詔》,其中有言:“今日大弊,在因循怠玩四字,實中外之所同。朕雖再三告誡,舌蔽唇焦,奈諸未能領會,疏忽為敬,以致釀成漢唐宋明未有之事。” 雖然其後嘉慶又罷免了相關官吏,並嚴查民間教會,但此後年間叛亂屢起。

    圖為1895年5月17日,光緒帝為解釋被迫簽訂《馬關條約》而寫的硃諭,也是光緒帝所下的“罪己詔”。此硃諭現存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晚清有兩位皇帝也頒發了“罪己詔”,分別是咸豐皇帝和光緒皇帝。咸豐三年(1853年)正月初八日,咸豐帝因太平天國運動下“罪己詔”,檢討由於自己“不能察吏安民”,致成禍亂,對此,自己“寢饋難安”,“再三引咎自責”。1895年《馬關條約》的簽訂,在朝野上下引起了一片反對聲浪,群臣上奏說:“地不可棄,費不可償”,華人疾呼“廢約決戰”。在這種情況下,光緒帝在5月17日釋出了親筆硃諭,陳述被迫與日本簽約的無奈。硃諭中先肯定群臣“皆發於忠憤”,緊接著表示自己“萬不獲已之苦衷,有未能深悉者”,雖然和議代價太大,但迎敵實在勝算渺茫,又逢“海嘯成災,沿海防營多被衝沒,戰守更難措手”,不得已同意定約,此中情由“天下臣民皆應共諒”,這也被視為光緒皇帝下的“罪己詔”。此外1900年7月21日,八國聯軍進佔北京,逃亡途中,慈禧太后以光緒帝的名義發出了一道“罪己詔”,表達了與列強求和的想法,其有言:“今茲議約,不侵我主權,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見諒,疾愚暴之無知,事後追思,漸憤交集。” 字裡行間皆是諂媚之意。可以說,到了這最後一份“罪己詔”,已不再是帝王自責之意,而變成了對列強的一種妥協、退讓。‘

    參考文獻:

    王巖梅:《“罪己詔”與嘉慶帝政務認知研究》,遼寧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冷月:《清宮四案之謎》,內蒙古出版集團、內蒙古文化出版社2014年8月版。

    倪道善:《略議古代帝王的“罪己詔”》,《檔案學通訊》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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