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乘坐飛機會因為各種原因遇到飛機延誤,延誤是誰也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對於“不幸”遇到了航班延誤,作為乘客該不該要賠償,以及怎麼獲得合理的賠償呢?
民航局於2004年6月25日公佈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中寫到: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或者延誤超過8小時以上,對於這兩種情況,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透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里程等方式予以兌現;在航班延誤的情況下,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誤,經濟補償一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航空公司可以採用登記、信函等方式進行;機場應該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誤後,採取“罷乘”、“佔機”等方式影響航班的正常飛行。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於2010年11月1日釋出《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範(試行)》。其中規定航班延誤分為承運人原因和非承運人原因。承運人原因造成延誤是指航班計劃、機務原因、航班調配、運輸服務、機組等原因。
由於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在1小時至4小時以內(含4小時)的航班,要及時向旅客提供餐飲。在原預定航班離站時間後4小時至8小時(含8小時)內成行,還應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在8小時以後成行的,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非承運人原因是指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運人原因導致航班延誤不補償、不包住宿。也就是說該不該賠償,應當按照實際發生延誤的原因來看,不能一概而論。發生承運人也就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乘客要求賠償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
乘客乘坐飛機會因為各種原因遇到飛機延誤,延誤是誰也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對於“不幸”遇到了航班延誤,作為乘客該不該要賠償,以及怎麼獲得合理的賠償呢?
民航局於2004年6月25日公佈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中寫到: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或者延誤超過8小時以上,對於這兩種情況,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透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里程等方式予以兌現;在航班延誤的情況下,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誤,經濟補償一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航空公司可以採用登記、信函等方式進行;機場應該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誤後,採取“罷乘”、“佔機”等方式影響航班的正常飛行。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於2010年11月1日釋出《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範(試行)》。其中規定航班延誤分為承運人原因和非承運人原因。承運人原因造成延誤是指航班計劃、機務原因、航班調配、運輸服務、機組等原因。
由於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在1小時至4小時以內(含4小時)的航班,要及時向旅客提供餐飲。在原預定航班離站時間後4小時至8小時(含8小時)內成行,還應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在8小時以後成行的,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非承運人原因是指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運人原因導致航班延誤不補償、不包住宿。也就是說該不該賠償,應當按照實際發生延誤的原因來看,不能一概而論。發生承運人也就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乘客要求賠償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