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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ml木子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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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荊山隱士
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傳統和風俗。
從古至今的傳統,娶老婆是需要下聘禮的;嫁女兒是需要陪嫁的。並且,陪嫁的嫁妝絕對要比聘禮多,否則會被恥笑,女兒在婆家也會被看不起的。這也是有的地方把姑娘叫做“賠錢貨”的由來了。
傳統以外,還有風俗,有道是十里不同俗,很多地方的嫁娶觀念不一樣的。有的地方,女兒出嫁,聘禮多少就打發多少,父母不會貼錢的。還有的地方,父母不打發一分錢,婆家的聘禮,那也是要留下的。我是河南人,按照中原的習俗,現在大體分為三種:第一,男方拿來聘禮,女方全部留下,然後結婚什麼的,女方一概不管。第二,男女雙方父母商量,每家出錢,把孩子事情辦了,讓孩子貨更好的生活。歸結到問題本身,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咯。總的來說,不提倡父母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花孩子的聘禮錢。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如果讓我說應該是沒有權利消費,因為這錢是男孩的父母給未來的媳婦準備的,親家消費不合適,再說了你把女兒養大了,人家把兒子養大了,都付出了,兒子娶媳婦,女兒嫁男人這只是禮節而已,前提是兩人相愛組成家庭,過自己的日子,生兒育女延續後代,至於兩邊父母老了都需要照顧,並不是只照顧男方的父母,所以我認為女方父母不應該花彩禮錢,應該也力所能及的也為小兩口出點力,這樣才好意思晚年讓子女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