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這些”國學班“取得了辦學資質,在未開設一般學校開設的課程(數學、英語、自然等等)的前提下,讓小孩退學去上,合法嗎?如果開設了,依然違法嗎?如果違法,將會如何(或者如何能夠)處置?
附材料:
盧女士的女兒原來在貴陽一公立小學讀書,後來接觸到了一個國學班,短短一個月的學習,讓盧女士徹底顛覆了她對女兒的教育觀。盧女士說,和公立學校注重語文、數學等知識不同,國學教的是武術、書法、音樂、國學經典等,更關注孩子做人做事的態度,到三年級才接觸數學,六年級學英語。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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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簡愛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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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當代師說
問題下面的描述中其實已經涉及到了問題的部分答案,就是這些國學班是否具有辦學資質,是否取得了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證。
擁有辦學許可證的國學班,要對看對應的學段,如果對應小學學段,則承認接受了義務教育階段的小學學段,如果對應初中學段,則承認接受了九年義務教育。很明顯,只在小學學段的國學班完成學業,就必須繼續接受三年的初中階段教育,這樣也就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這種情況下,肯定是不違法的。
沒有辦學許可證的國學班,屬於非法辦學,教育部門不予承認,學生在這裡接受教育,不會被承認接受了義務教育。一箇中國適齡兒童少年,沒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對於這類國學班,公民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有責任有義務責令其整改、停止招生,直至獲得辦學許可。
違法的哦!
針對近年來興起的“國學班”現象,9月5日,在教育部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進行了迴應:
呂玉剛表示,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適齡兒童少年應該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因為我們國家規定,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的教育。如果家長不送孩子到學校去上學,這是和義務教育法相牴觸的,首先亮明這個觀點。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具有強制性。
呂玉剛說,國家統編的義務教育語文、道德與法治、歷史三科教材到2019年要實現全覆蓋,在新的教材當中,進一步充實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篇目。如果覺得還不夠,業餘時間到一些機構去學習一下,應該只能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它不能替代我們正規的規範的學校教育。
對家長沒有送孩子上學,沒有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送適齡兒童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怎麼辦?
《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專門針對這些情況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首先是要做好勸返工作。發生這些情況了,學校要摸清情況,及時和家長保持聯絡,在學籍資訊系統進行標識,並進行勸返。
第二步要責令改正。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沒有送孩子去上學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提出嚴肅的批評,講清法律的規定,當然也要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步,依法處置。對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的司法文書,敦促其保障輟學的學生儘快復學;情節嚴重的或者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