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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京平律師事務所

    1.確定房屋徵收範圍

    在作出徵收決定前,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對房屋徵收範圍進行審查,並對範圍內的建築、居民等社情、民情進行調查。

    2.擬定徵收補償方案

    徵收決定作出前,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

    3.徵收補償方案的論證與聽證

    徵收方應當對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必要情況下進行聽證。

    4.徵求公眾意見

    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與聽證外,徵收方還應當將徵收補償方案公佈,聽取公眾意見。

    5.修正徵收補償方案

    進行聽證與論證後,徵收部門會結合聽證內容和公眾意見進行修改並公佈。

    6.落實徵收補償費用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政府對於徵收補償費用會進行了解和研究,在決定徵收時,該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7.公告與進場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要依法公告,把那個張貼於徵收範圍內以及周圍較為醒目的地點,也可以透過報紙、電視 等新聞媒體予以公佈。公告內容應該包括徵收範圍、徵收目的、實施單位、補償方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救濟方式,然後就可以委託實施單位進場開展工作。

  • 2 # 趙立冬律師

    1、徵地告知(擬徵地公告)

    2、土地現狀調查及確認

    3、徵詢意見,組織徵地聽證

    4、徵地材料的組織、稽核及上報

    5、徵地的稽核和報批

    6、釋出徵地公告

    7、辦理補償登記

    8、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9、舉行聽證(第8項是否有不同意見)

    10、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1、實施徵地、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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