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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喜歡記錄生活

    他不是不念父女之情,他是沒辦法,他如果把小女兒送走,那不就是意味著事情敗露了嗎?

    說真的,從他的談話當中,還是可以看出來,他還是比較牽掛小女兒的

    他之所以對來女士痛下殺手,那是因為他的心太野,太高,太膨脹了,他想通過炒股發大財,結果事與願違,一次次炒股,一次次失敗,把他自己手裡的錢都敗空了,如此一來,來女士肯定是要反對他的,在經濟上不用講,肯定要控制他,但是這個人是容易被控制的嗎?從他的經歷可以看出來,他是一個野心勃勃的人,一心想幹大事,掙大錢的人,所以呢,他就不甘心,再說家裡放著七位數字的存款,而自己卻是一無所有,於是一不做二不休,他要讓來女士消失,自己成為房子,票子的老大,所以他不念夫妻之情!

    女兒畢竟是他的女兒呀,他還是有關愛之情的,在他的談話當中,他不也說嗎,他的女兒怎麼辦呀?其實那時候他一定在想,如果自己也進去了,事發了,他的女兒怎麼辦呢?我想那個時候的他,心裡一定很痛苦,很後悔,所以她在媒體面前發出了我女兒怎麼辦的感嘆!

    “虎毒不食子”,許某最後那幾天帶著自己的女兒,也是想多陪她幾天,那是他最後跟女兒相處的時光了!

    所以,作案後把小女兒留在身邊不是不念父女之情。

  • 2 # 几几都得幾

    如果許某有情,怎麼會“有預謀”的迫害女兒的媽媽呢?如果許某有情,怎麼會“有預謀”的用殘忍手法把妻子送別人世間呢?如果許某有請,怎麼會想不到事情敗露後,會對女兒傷害有多大呢?

    許某有情嗎?也許有,但自從謀害妻子的念頭升起之時,這個“情”就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首先說說夫妻之情

    許某跟來女士是青年時期的青梅竹馬,恩愛非常,(那時候應該是有情的吧),因為家庭或者別的因素,最後沒有走到一起,導致許某遠走當兵,也許在那時候就埋下了禍根,畢竟有時候得不到的總是有特別的吸引力,

    幾年後他們兩人也各自成立了家庭。來女士有了女兒,許某某有了兒子,本是各自生活毫不相干的生活軌跡,在來女士跟許某重逢後打破了,兩人重逢後不久就一起同居,許某為了鬧離婚曾跟原配妻子動手。

    不知這時許某對來女士有沒有真情,有沒有真愛,我覺得很少,更多的是一種彌補當年失去的遺憾,有句歌詞用在這裡很合適,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現在重逢能滿足當時被迫分離失而復得的那種滿足感或者說佔有慾大於“情”。這也能說明最後許某能毫不猶豫,有預謀的痛下殺手,如果有請,如果有愛,為什麼非要毀掉心愛之物呢。變態嗎,

    其次說說父女之情

    父女之情我覺得有,但沒有被許某看的最重要,不然他不知道只要實施他的作案計劃,就會讓孩子失去一份真誠的愛嗎?自己暴露後女兒就完全沒有了父母的愛,不禁失去父母的愛,還有來自各個方面的傷害,親生經歷一場這樣的變故,小女孩如果心理調整不好,那將會引起非常大的心理問題。長伴一生。小女孩的親屬要對小女孩心理狀況做輔導。

  • 3 # 萌萌說感情

    許某作案後,之所以還讓小女兒住在家中,絕不是隻是顧念父女之情,更是有如下有幾種原因。

    一、為了掩飾自己作案的嫌疑

    因為如果在作案的時候他把小女兒送走,肯定會引起警方的警覺和懷疑。不但警方懷疑,一般鄰居也會有所懷疑。

    所以,為了掩飾他的殺妻惡行,他必須把小女兒留在家裡,並且他殺來女士不是臨時起意,是有預謀的謀殺,肯定會計劃周全的。

    至於為什麼小女兒不知情,估計他可能給小女兒吃了安眠藥,沒有讓小女兒看到殺妻的現場。

    ②據說在7月6號那天小女兒還給來女士大女兒和來女士姐姐家打電話,問母親可到她們家去了?如果她知情就不會打這個電話了。所以,她應該是不知情的。

    說明許某在作案時確實支開了小女兒。

    許某再凶殘,也是因為怨恨來女士沒有把房子給兒子結婚,錢也不給他炒股才殺了她。而小女兒畢竟是他的親骨肉,從常理上說,如果小女兒沒有發現他的作案現場,他沒有殺害小女兒的理由。

    當然如果他在肢解分屍來女士時,被小女兒發現,很難保證他會不會殺人滅口。因為按照他那麼冷血,殺紅了眼為了不被警方發現是他作案,很可能他會殺了小女兒。

    況且農村出來的許某,骨子應該是極其重男輕女的,兒子可能就是他的根,為了給兒子結婚弄套房子,他可以不惜把相濡以沫十幾年的妻子殺害肢解,對女兒可能就沒那麼上心了。

    所以,如果小女兒發現他的罪惡,很難保證他不會動手再次殺人。

    也是為了向外界傳遞出來女士就是失蹤的假象,表明現在他和小女兒已經處於正常生活狀態了。

    據他的老朋友和弟弟弟媳去看他,確實看到了他和女兒似乎一切生活恢復如常了。

    (end)

  • 4 # 閒情逸致66

    許某肯定不念夫妻之情,因為他是喪屍人性的惡魔,扭曲人類的心靈,不念夫妻之情竟然對枕邊人下如此毒手,無論何種原因都不應該對枕邊人施以毛骨悚然的舉動。真是一個心毒手辣,手段殘忍的暴徒。

    許某不念夫妻之情,作案後讓小女兒住在家中,肯定是不念父女之情。“兔子不吃窩邊草,虎毒不食子”,許某一不念夫妻之情,二不念父女之情,乃謂當今毒男的典型。解決方案很多條,為何不走法律途徑?殺枕邊人之妻,留親生女於家中,是何等的殘忍無比。許某殺妻後,讓小女兒住在家中,是隱藏自己的殺妻行為,又是何等的殘忍和鎮靜,也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而做出的無情舉動。如果說許某念父女之情,就不會讓小女兒住在家中,拿幼小的心靈做自己罪惡的擋板,又是何等的醜惡嘴臉。許某變態的行為激起人們的憤怒和不解,殺妻不顧子,讓小女兒住在家中,許某即使念父女之情,也是不念父女之情的行動。罪大惡極,極其殘忍的人,往往都是做出不顧一切的舉動,最終都會受到世人的憤恨以及法律的嚴懲!同時使人們對案發事件陷入了沉思,也給人們的婚姻大事敲響了一次警鐘!警鐘長鳴… …

  • 5 # 平淡人生一帆順

    許某某於7月5日凌晨,趁妻子來某某熟睡之機,以枕頭矇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碎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衝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於是就有人問:許某某不念夫妻之情,難道也不念父女之情嗎?

    答案是否定的。虎毒不食子。許某某還是知道的。從分屍碎屍支開女兒、不惜為頭婚大兒子婚房屠殺妻子,從中還是看得出這許某某對自己親生的一兒一女還是有點情份的。

    案發後,許某某把小女兒留在身邊,除了給自己做個伴外,更多地是為了把自己要演的戲演得逼真。讓左鄰右舍、親朋戚友,特別是當地公安機關認同自己的妻子來女士是失蹤了。半夜三更神不知鬼不覺,跟野男人私奔了。大家看看我,如今又當爹又當媽,好可憐呀。老婆你到底去哪了,什麼時候能回來呀。

    只可惜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到頭終有報。許某某太高估了自己,自負滿滿地以邪壓正,以一敵百,以寡對眾,最終落得個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如今,東窗事發,身陷囹圄,腳鐐手銬,等待他的是血債血償,不是槍決,就是注射。從7月23日1時起,許某某再也難念父女、父子之情了。而且是這輩子恐怕都沒有機會了。

    以身試法,許某某罪有應得,死有餘辜。警鐘長鳴。人生路上風雨多,諸位且珍且惜吧。(文原創。圖片來自網路,侵權聯刪)

    (

  • 6 # 七彩飛揚

    來女士的案件,也打破了來女士原來生活的三堡北苑小區居民寧靜的生活。有些人在發現來女士化糞池的地方獻上了花圈,是對死者的祭祀!

    當鄰居提及到許某某與來女士的11歲小女兒時候,在言語之中也有著嘆息:“這個孩子太可憐了……”

    許某某讓小女兒居住在家中原因

    現在,討論一下凶手許某某為啥作案之後讓小女兒待在家。可能這個許某某是一個演技精湛的“演技派”,比較會裝。如旁人對許某某的印象就是一個沉默不語的人,平日言語不多,也沒想到他居然幹這一種事情。

    而且,來女士的大女兒也表示曾經質疑過許某某,但見他後來出了十萬元的懸賞,彷彿很在於妻子,覺得懷疑是錯誤了。實際上,真正在乎妻子,許某某知道失蹤之後肯定會難過,不會如此淡定,可以看到他是非常虛偽、偽善,裝成一個老好人,實質上也是地道的偽君子!

    根據媒體記者從警方那裡得知,大女兒沒有與許某某、來某某同住。許某某在作案的時候,就找了一個藉口把小女兒支開了。小女兒十一歲不諳人事,也被父親哄走了。這樣,許某某就有足夠時間來處理殺人的現場,並且不被他人發現。

    許某,虛偽的演技派

    可以看到,這個許某某是一個演藝嫻熟的演員與演技派,可真是狡猾與惡毒!可以想想,7月5日凌晨許某某先在妻子來某某睡夢之後把她殺掉,然後處理屍體。可能,他先讓小女兒吃下一些助眠的藥物讓她一直在熟睡,不知道自己的舉動。然後第二天早上時候,許某某就以某些理由讓小女兒出去玩,之後可以單獨一個人在家處理屍體了!

    來女士的小女兒,面對是失去雙親的痛苦

    來女士的小女兒失去了母親很痛苦,但筆者認為覺得失去了這個鐵血無情的父親也是沒什麼。據來女士的前夫對媒體記者透露,來女士與凶手許某某的結合,就是在許某某的誘惑把前夫給甩了。所以,凶手許某某也就是為了利益,用花言巧語方式來騙取來女士與之結婚。

    如此毫無溫情,不懂得愛,沒有善良之心的父親不會給孩子更好的教育,所以失去也沒啥。只是希望這個小女兒能找到一個好的監護人,能夠關愛她,呵護她成人,使她今後有一個健康與快樂的人生。

  • 7 # 思陌談情感

    許某作案後讓小女兒住家中應該有幾方面的考慮。

    轉嫁關注視線

    當這樣的案件發生的時候,身邊最親近的人往往也是最容易成為懷疑物件的。這個時候他需要做一些事情來轉移警方的視線。說明自己問心無愧,說明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女兒是最好的掩飾。

    想要給女兒最後的陪伴

    妻子因他而慘死,在作案後看到無辜的女兒,或許有一些惻隱之心。女兒覺得媽媽只是出門了,但是他知道女兒再也沒有媽媽了。

    所以他想陪伴女兒也無可厚非,畢竟是他讓女兒從幸福的小公主,一夜之間變成了孤兒。而且將會揹負一生的陰影。

  • 8 # 奇妙的葩葩君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許某某連妻子之情都不念,他還為念小女兒的情誼嗎?真有可能不會,像他這樣的野獸。為什麼這樣說呢?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然而,許某某和來某某結婚之後,他們的過了也不少於百日之多。他們要有那麼多年的情誼,而許某某卻沒有念他們之間的情誼,做出如此慘絕人寰的行動,實在令人憤怒和不恥。

    可以說這是一種極可怕的心理,他在做了如此壞事之後,還能表現的像沒事人一樣,這種心理是所有人都害怕的。然而我們深究這種心理之外,還有什麼因素呢?不只是這種因素,可能還有其他因素的存在,他為了自己的兒子,做出如此可怕,又令人憤怒的事情,簡直在全世界範圍內都少有,而且他們兩個之間的感情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了。

    綜合整個案件得出

    許某某不念夫妻這個事情,這個事情是肯定的。然而她也不念小女兒知情,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的心中根本沒有這對母女兩個,如果有了他們,就不會殺他的自己的妻子;如果真有了小女兒,也不會變成這個樣子,他真真的愛的是他的前妻和他前妻的孩子,這是他心中的所願所想。

  • 9 # 心惢芯蕊

    我認為許某某能狠下心殺害妻子,但絕對不會對自己的親生女兒動手。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從案情上看,許某某雖惡殺妻,但沒有惡到殺害親生女兒的地步。

    如果許某某能對自己的親生女兒下手,我想那天許某某在作案時就絕不會留下活口為自己留下隱患。

    作案後,許某某仍和小女兒在家中正常生活,我猜測那時的許某某已經後悔了,但沒有回頭路了。

    許某某或許知道自己難逃法律制裁,希望在生命最後的時間裡,能多陪陪自己的親生女兒吧。

    事情的發展正如他所想,辦案民警在最短的時間裡找到了確鑿證據,將他抓捕歸案。

    你說許某某有後悔過嗎,我想肯定後悔過,但世上沒有後悔藥,有時候人生中一旦走錯一步棋,結局就是跌入萬丈深淵。

    在整個案件中,最可憐的就是那個只有11歲的小女孩,還沒有經歷多少世間的美好,就遭受“家破人亡”的人生,我們只能希望在今後的日子裡,她能夠堅強的活著。

  • 10 # 春雨荷風

    整個案件是許某某所設計的,從許某某能夠親手殺害自己的妻子來女士可以看出,他已經陷入了罪惡的深淵。如果說從許某某殺害來女士能夠尋找到相關原因,那對於他的小女兒來說,會是怎麼樣的呢?

    首先,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已經發現許某某和來女士之間有一定的矛盾存在,而許某某殺害來女士的真正動力,可能就是為了獲得新的房產,當然,也包括那七位數的存款。在許某某陷入房產和金錢的誘惑中時,他確實成為了惡魔,害了來女士後,許某某覺得終於能夠獨吞。但是,對於一個小女兒來說,本來年紀尚小,不懂世事,許某某憑什麼會傷害她呢?再者說,作為自己的女兒,許某某沒有傷害她的動機和理由。當然,對於這個解釋也可以從反面思考一下。

    案發中間的過程,許某某採取某些手段故意支開了小女兒,小女兒根本沒有看到事情的經過,所以小女兒也不會對許某某產生某種威脅。如果說,許某某想要傷害小女兒,那他為什麼要特意支開小女兒,或者趁著小女兒睡覺而不知情的情況下才動手。因此,許某某作案後讓小女兒住在家中,他會感覺這一切都是很正常的,父女之情還在,只是他和來女士的夫妻關係就此以悲痛的結局而結束。

    當然,也有可能這樣認為,那就是許某某讓小女兒繼續和平常一樣住在房間內,也更加符合他向警方報案宣稱來女士只是失蹤的事實,借用這樣的方式來擾亂警方的判案視線,保證許某某報警的真實性,讓許某某自身洗脫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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