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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輕兵器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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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hoimixmu
提問者想問的大概是HK公司研製的4.6×36mm勺尖彈吧?
這個彈的主要優點是不對稱的彈頭接觸目標後產生劇烈的翻滾,迅速傳遞能量,因此殺傷力非常強。另外該彈體積小、重量輕、長度短,初速高,射擊精度與5.56mm北約彈不相上下。
缺點是談不上通用性。世上只有一種槍發射這個彈的,就是不太成功的HK36。
未完待續
偏尖彈這個可能存在誤區,筆者以為如果子彈彈尖是偏移的,子彈必然會發生與運動方向平行的旋轉,由於子彈向前方向運動速度極快,所以這種運動極易產生馬格努斯效應,從而使得子彈受馬格努斯力的作用極不穩定,而偏離原彈道路徑,使子彈減速失準。
我的理解分為兩種:一種是空尖彈,一種是小口徑的翻轉而得到的名字。
首先空尖彈得名於子彈的彈頭採用中空的凹型設計,這種子彈呢是早在1870年就已經被開發出來了,這種子彈的設計使得子彈在進入人體或者液體等大阻力物體時,結構薄弱部位破碎,比如內部的鉛丸會被後面具有高密度高質量的銅向前擠壓展開,併產生大量細小鉛粒,從而增加子彈的正面截面積,而造成更大的創傷。由於傷口會被大量銅片撕裂,以及被大量鉛粉汙染,所以難以醫治,在1899年的海牙公約則是將這種子彈定義為戰爭不可使用子彈。
有點呢當然是在於殺傷巨大,比如說美國CCI生產的gold dot在射擊展開之後,其9mm子彈截面積幾乎和.45空尖彈面積相差不多,並且由於展開破損,大量的動能都變成了受害者身體的創傷。
只要在軀幹或者頭部t區可以較快速殺死目標,保全自我。但是問題就在於穿透力不強,對於防彈衣難以穿透。
其次是小口徑。與普通的步槍子彈一樣,小口徑幾乎就是普通30cal子彈的縮小版本,但是這一縮解決了很多問題。在二戰時期,大量的30cal附近的(7.62mm)子彈都有著威力過甚過多穿透的問題。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各個國家。而7.62的威力過甚其實並不是威力太大,而是子彈穿透人體後,只是穿了個洞,不能給器官造成有效創傷,停止目標行動。而小口徑解決了這個問題。由於現代子彈都是隨著膛線高速旋轉的,而小口徑的彈頭直徑較小,所以自然轉動慣量就小,所以比較容易受到外界影響。
由於子彈的流線型結構。而當子彈射入液體之後,由於子彈的阻力中心在重心之前,所以子彈極不穩定,當阻力大過轉動慣量時子彈變開始失穩旋轉。旋轉之後子彈正面的流線型結構不再對準運動方向,從而阻力更加巨大,從而子彈上的動能得到釋放,造成殺傷。並且由於防彈材料很薄,所穿過的長度難以讓子彈翻轉運動一圈,而小口徑的截面積又極小,所以對於防彈材料有著比30cal(7.62)口徑更好的穿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