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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檢驗科易醫生

    肝癌是所有肝臟疾病的最終歸宿。哪些疾病可以加速誘發肝癌的發生呢?

    1.各種肝炎病毒的感染,特別是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

    2.肝硬化的發生。

    3.黃麴黴素是肝臟最主要的致癌劑。

    4.其他一些因素包括化學藥品、某些口服避孕藥、肝寄生蟲病。

    肝癌早期一般都缺乏比較明顯的臨床症狀,能被確診時大部分都屬於中晚期。肝區的疼痛、肝臟變大、黃疸、噁心腹脹、消瘦、食慾減退、肝掌、蜘蛛痣、肝病性面容等等,這都是中晚期的症狀和體徵表現。

    如果有條件進行換肝的話,建議還是不要等到肝癌這一步再去進行。因為繼發性肝臟腫瘤均為惡性,是由其他臟器的癌轉移到肝臟或繼發肝內的轉移,因此也稱為轉移性肝癌。一旦發生癌細胞轉移,你換了肝臟其他地方再有癌症也是沒有辦法的。

  • 2 # 科學需要嚴謹

    肝移植是目前可能治癒肝癌的唯一手段

    當然,肝移植是有適應症的,如果肝癌病灶侷限於肝內、無遠處器官轉移,全身其他臟器功能可以耐受手術,則可以進行肝移植。如果有遠處器官轉移,則不能進行肝移植。

    肝移植同時解決了三個問題

    (1)肝癌;(2)肝硬化;(3)慢性乙型肝炎。

    肝移植術後病人可恢復正常的生活,有較高的生活質量,但肝移植手術費用較高,術後需長期服用免疫抑制劑是其缺點。

  • 3 # 萬法不空

    肝移植目前可能是治療終末期肝病的唯一手段,能夠透過肝移植實現延長患者生命的目的,但並不是所有肝癌病人都能做肝移植的。

    我看見下面很多回答都說的不夠清楚,因此做個補充。

    首先,對晚期肝癌的患者應慎重進行肝移植。

    晚期病人通常都已經遠端轉移,最常見的就是淋巴轉移和肺轉移,只要轉移瘤一旦生成,移植的意義就不大了,即使移植成功,癌細胞依然在人體內到處流竄,根本沒有達到根治的目的。 但有些特殊情況可以考慮移植,對於肝功能很差,預期壽命短於3個月,但是有經濟條件的大肝癌患者,為改善其生存質量,延長存活期,可以爭取進行綜合治療的機會,可以在供肝資源相對充足的情況下考慮實施肝移植。但是不提倡,也不優先考慮。

    第二:什麼樣的肝癌病人才能做肝移植

    對肝膽系統惡性腫瘤是否適宜進行肝移植的問題,醫學界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爭議。但從長期的臨床實踐經驗來看,以下幾種情況接受肝移植的效果較好:

    沒有遠端轉移

    沒有癌栓

    當單個腫瘤侷限於一個肝葉內,尚未侵犯血管

    或者雖然有多個腫瘤,但腫瘤都很小

    雖然肝內小血管有腫瘤侵犯,但腫瘤為單發,且直徑不超過3CM。

    所謂的效果好,是指這些肝癌患者進行肝移植後腫瘤復發的危險性很小。對於小肝癌患者來說,如果肝臟功能尚好,仍應優先考慮肝癌切除術,只有當患者出現明顯的肝功能失代償,手術切除風險較大時,才應考慮實施肝移植。

    不過隨著技術越來越成熟,這些適應症條件都在逐步放寬,為了生存,有些病人在更為惡劣的條件下也做了嘗試,並且成功存活下來。我相信以後有條件移植的人將會越來越多。

    第三,要移植的誤區

    並不是真正到了終末期、人快不行了才考慮進行肝移植,選擇適宜的移植手術時機十分重要。一般認為,如果患者病情已發展到了住院依賴期,即每隔一段時間就需要住院接受保肝和支援治療,患者預計的生存期在半年到一年,就應該接受肝臟移植。此時手術治療效果好,且風險比較小,手術費用低。

    很多患者害怕做肝移植手術,認為風險很大。其實,肝移植手術已發展了40餘年,手術技術也日臻完善,重症監護水平不斷提高,術後病死率已經降至3%以下。因此,肝移植手術是非常成熟且安全的,其手術風險、併發症和病死率基本等同於常規腹部大手術。不過特別需要明確指出的是,肝移植術的風險和恢復情況同患者術前狀態有著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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