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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阿志啊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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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人一起,從相知相識到相親相愛再到厭惡分離,分手的原因各種各樣,關於戀愛的分析也充斥著我們的視野,就連從未戀愛的人也能說上幾句,宛若情感專家。

    而被提及最多的,似乎是性格。

    有一句流傳已久的話:性格相似的人適合當朋友,性格互補的人適合當戀人。

    但性格互補的人真的就適合當戀人了嗎?

    性格相似的兩個人,可能會給人產生 “其中一個人顯得多餘”的感覺。但有時候兩個強硬的人可以有吵吵鬧鬧的樂趣、同仇敵愾的相惜,兩個木訥的人也能有不言於表的默契、互相諒解的包容。

    而性格互補的人或許會有互補以完整的好處,但也可能衍生出互相不理解的問題進而引起衝突。

    而不管是顯得多餘還是不理解的衝突,大家都習慣在評價總結的時候歸咎於“性格問題”。

    如果性格能說話,大概會來一首《你還要我怎樣》獻給大家吧。

    ☊02

    其實,不管兩個人的性格是相似還是相反,真正影響兩個人相處的,是雙方的三觀。

    對於三觀相合的人,相反的性格才是互補,否則就是針尖對麥芒,而相似的性格也是如此。

    不同層次的三觀並不是說“高層次”的三觀就比“低層次”的好。

    但就相處而言的確會有很大的差異——你看到遠方美麗的風景,看到那裡的詩與原野,而我眼前卻是層層遮擋視野的大山

    你看著下方雜亂的花園心煩意亂,而我卻能嗅到清雅的花香,細看每一朵嬌嫩。

    或許我們都很珍愛不同層次的對方,想把自己感知到的所有美好與之分享,但對方往往無法感受、無法理解。

    我不能說這種情況一定會導致兩人的分離。但無可避免的是,享受完了無視一切的熱戀期後,總會至少有一方承受著無法理解帶來的痛苦以及苦苦支撐的包容。

    如果雙方都不想作為包容的一方又不願放手,那最大的可能是互相喜歡的兩個人互相折磨著彼此,也折磨著自己。

    很多人都會感嘆說學生時代的愛情最美好,因為不受大多世俗事物的影響。那是因為學生階段的我們三觀還處於塑造當中,除了少數人以外,不同的層次感還不會太明顯。

    再加上不管自願與否,目前來說國內的中小學生的重點還是在學業方面,大家同為社會主義接班人,三觀以及家庭背景帶來的“地位”差別基本不會太大。

    所以說,學校(尤其大學)真的是戀愛的天然保護傘呢。

    但是,隨著我們步入社會,在家庭背景、自身能力的影響下,我們會長時間接觸到不同的事物,三觀的差距也會逐漸拉大,尤其是價值觀。

    ☊03

    三觀相近並不要求說你們喜歡一樣的東西,而是相處的時候能讓你覺得舒服,彼此之間能夠求同存異,能夠理解並(不強迫自己的)接受甚至是欣賞對方。

    你們可以一個喜歡歌劇一個喜歡流行樂,但不會覺得對方低俗無趣或是故作高雅。

    最好的結果當然是兩者都喜歡,但無需也不要強迫自己喜歡,不然本來還能和諧相處的關係容易變成不堪忍受而讓你萌生退意。

    這也是很多人明明是三觀不合卻把鍋丟給“愛得不夠深”的原因。

    三觀不同真的是一件不好解決的事情,因為這不是三觀不正,而是雙方都有各自的道理卻無法達成共識。

    但三觀畢竟是一個日積月累塑造出來的東西,因此當然也會有其階段性,也會隨時間而變化。

    但這種變化往往是有一定的軌跡的,三觀方向不同的人,要改變過來,很可能就是一個重塑的過程,需要慎重再慎重。

    不過這也不是說你想重塑就一定能重塑的。

    通常來說,我們對一個人三觀的認知來自於與之相處時對方所表現的舉動,談論的觀點等方面,這些都需要長時間的有效的交流。

    ☊04

    最後,如果已經到了你覺得可以考慮結婚的時候,不管你對彼此的三觀相合方面是否已經有了一定的確認,我都建議你們來一段婚前蜜月長途旅行,而且是一段需要耗費精力體力的行程。

    平日的約會,我們或許都能儘量保持完美的“對外狀態”,但旅行絕非一件易事。

    撇開長時間的舟車勞頓不談,單是要處理好兩個人在面對同一件事時發生的選擇分歧,就要消耗好多的耐心和精力,更別說其它瑣碎的細節以及突發情況,而我們也能更容易從中發現真實的對方。

    這就像錢鍾書先生在《圍城》中借趙辛楣之口所說的話那樣:

    “結婚以後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顛倒的,應該先共同旅行一個月,一個月舟車僕僕以後,雙方還沒有彼此看破,彼此厭惡,還沒有吵嘴翻臉,還要維持原來的婚約,這種夫婦保證不會離婚。”

    你要告訴自己,婚後的對方比起這段旅程中的ta會更加不堪,那你確定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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