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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拍了一套法拍房,之前的戶主不願意騰房,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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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榨汁小二郎

    申請法院依法強制騰房。

    來說一下我瞭解的一個案例吧。某公司參與人民法院的淘寶司法拍賣,併成功以最高價拍得一套房子的所有權。之後該公司按規定及時向法院專戶支付了剩餘的拍賣款項,法院向他出具了拍賣成交確認書。然後執行法官帶著他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了過戶手續並順利拿到了房產證。

    但是,雖然房子在法律上已經屬於該公司了,但是公司缺無法實際佔有並使用該房屋。原來,這個房子之前的房主,還欠佔用房屋人的錢,佔用房屋的人見要不回錢來,就強行佔用了原房主的房子。在某公司要求下,執行法官上門對佔用房屋的人做工作,告知他們現在房屋的狀況,要求他們儘早搬離。佔用人以原房主欠他錢為由,一直拒絕搬離。

    執行法官向領導彙報以後,領導決定強制騰房。在騰房時房屋佔用人據不配合並且採取措施阻撓妨礙執行,經執行人員電話請示領導,由法警將其強制帶離現場送到法院控制。之後通知搬家公司的人,開始逐步清理並搬運東西,把佔用人的所有東西都運送至其指定的地點。最後,讓開鎖公司的人現場換鎖並把鑰匙交給某公司的人手中。

  • 2 # 冰焰

    如果房屋的佔有人拒不騰房,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佔有人支付逾期騰房的佔有使用費。我剛好承辦了這樣一起真實案件,下面,我就簡單介紹一下有關法律知識。

    2012年10月17日,甲乙簽訂了《營業用房租賃合同》,約定甲將其所有的一間門面共150㎡出租給被告,租賃期限為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金標準為23216元/月。

    2016年11月29日,A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將甲所有的上述門面交付給丙,用於抵償該院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所確定的部分債務。隨後,丙通過該執行裁定書將該門面過戶登記至自己名下。

    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甲與乙訂的《租賃合同》租期屆滿,丙和乙並未達成新的租賃合同。丙自租期屆滿後便一直要求乙搬離門面,把門面還給自己。但乙卻以要繼續在這裡經營生意為由拒絕返還,一直無權佔有至今。於是,丙將乙告上法庭,要求乙返還門面並賠償損失。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當人民法院作出以物抵債裁定後,該房屋物權就變動至丙的名下。這時候,丙作為房屋新的所有權人,當然有權要求乙搬離房屋。如果乙拒不搬離,則丙有權要求乙賠償逾期騰房的佔有使用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 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在分割共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等案件中作出並依法生效的改變原有物權關係的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以及人民法院在執行程式中作出的拍賣成交裁定書、以物抵債裁定書,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

  • 3 # 安軒樂coco

    首先還是以協商為主,如果可以協商讓其搬離,對雙方都好,也可以免去一些後顧之憂,付出少量的好處達到讓其騰房的目的,法拍君認為是合算的。

    但是如果真的遇到很不講道理的原屋主,可以合法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強制遷出,依法騰空房屋,以保證買家對房屋佔有使用的權利。

    這裡要提醒的是,購買法院拍賣的房產後,被執行人拒不騰退,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但是更建議買家在競拍前事先諮詢房屋的騰退情況和拍賣的方式(是否不交吉),只有將風險提前預估和識別,才能夠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4 # 姚志明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明確:“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於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佔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由此可見,在買到法院拍賣的房屋後,被執行人不搬離的,權利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遷出,依法騰空房屋,以保證權利人對房屋的佔有使用的權利。如果被執行人仍不騰退房屋的可能還會被司法拘留,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的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 5 # 法拍君

    但是如果真的遇到很不講道理的原屋主,可以合法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強制遷出,依法騰空房屋,以保證買家對房屋佔有使用的權利。

    這裡要提醒的是,購買法院拍賣的房產後,被執行人拒不騰退,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但是更建議買家在競拍前事先諮詢房屋的騰退情況和拍賣的方式(是否不交吉),只有將風險提前預估和識別,才能夠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6 # 南京二手房新房全攻略

    買法拍房,一定要在拍前規避風險!

    1,實地考察看房,確定房子是否騰空,如果沒騰空,問法院負責法官是否協助騰房。

    2,如果後期被執行人“拒不騰房”,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7 # 幸福家Home

    在買到法院拍賣的房子後,被執行人不搬離,權利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遷出,依法騰空房屋,以保證權利人對房屋的佔有使用的權利

  • 8 # 哈爾濱房博士

    這是典型法拍房後遺症之一,建議找賣房!如果留尾款還好協商解決,如果沒留尾款那協商解決比較麻煩,

    看看為什麼不搬?得有理由,強行霸佔住房?還是欠費?瞭解清粗之後儘快解決。

    能走到法院這部的都是不按照套路出牌的,你想解決也不能按常規處理!即不違法還能解決問題是有辦法可行的!

    你瞭解清粗了是怎麼回事?我告訴你。

  • 9 # 有房客串

    這種房子都是二遍手續,能買到大多對法拍房不懂,不去了解標的,拍賣公告必須要求要有展期,不看就買,還是物業,過戶稅責任全付的法拍房。摔跤也是因為不當心呀!第一遍過戶,第二遍再起訴。問題不,二審大概小一年,再走個強制執行,結果一般能住上,就是費神。都說法拍房費事,不說人貪便宜沒好事,這還算好的,有的重新執行,交了幾百萬沒房證,錢在法院等著,一年了。

  • 10 # 小侯說房

    您好,我是小侯,一名職業房產經理人,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如果法院已經拍賣成功,您本人拿到裁定書並辦理過戶手續了,而原房主拒不騰房,你可以起訴對方侵權並要求搬離並主張佔用費的方式予以解決,不要自己用強制手段!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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