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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
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被單位辭退,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除非勞動者存在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用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形而導致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勞動者存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用人單位出現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等需要大規模裁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五,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這7種情形被辭退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如果能夠證明員工符合以下7種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勞動者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另外,如果勞動者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司法實踐中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