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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暖心人社

    兩年沒簽合同,是不是超過時效沒有賠償?

    這是勞動維權的時效問題,正確的說是沒有超過時效。

    雖然中國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違法行為的追訴期是兩年,但是,追訴期的開始計算時間是從,違法行為結束之日起開始計算。

    兩年沒有簽訂合同,你現在如果還在這個單位的話,你的追訴期還沒有開始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沒有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一年之內支付雙倍工資,一年之後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倍工資的申請計算時間,應當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時間,開始算起。你的話應該是從一年前開始計算,也就是說,還有一年的有效期。

    不過這兒有爭議,原因是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反正是各地有自己的把握標準,可以諮詢當地的勞動維權部門,12333。

    記住單位給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索要雙倍工資。即使是他給你交了保險也不行,如果他拿出一份假的勞動合同呢?那就屬於勞動爭議,你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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