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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股權觀察室

    在旅遊時,許多人選擇報旅行社。而社會上各種旅行社五花八門,旅遊專案千奇百怪。一不留聲,就被帶進了旅行社的陷阱中。

    作為律師,我提醒大家,提高甄別能力,謹防旅遊貓膩。那麼,作為消費者的我們,要怎麼維權呢?

    市民王先生打算帶家人外出遊玩,看到一家旅行社打出了海南遊千元的報價後,徐先生來到該旅行社諮詢。

    在聽了工作人員的極力推薦後,王先生十分心動。

    徐先生正打算和旅行社簽訂完合同,卻被告知除了要交一千元外,另外還要再交近千元。

    旅行社對此解釋說,額外交的這些費用,是必選消費,包括機場建設費、一些景點門票等,這部分費用不包含在基本報價內。對此,大老遠趕來諮詢的王先生感到不滿,廣告上為何不提及這部分費用?但此時也只能印著頭皮籤合同了。

    2.低價遊變購物遊

    很多旅行社,組織旅行團,報價很低,有時甚至象徵性地收上一兩百元的接待費用,不收遊客住宿酒店、餐飲和接團的費用。

    這些低價遊,吸引了大量遊客。但是,當真正參與其中時,卻發現變成了一場購物遊。遊客一到旅遊地,被領到購物場所購買奢侈品例如珍珠水晶、翡翠等,然而這些物品真實鑑定的價格遠遠低於標價。

    原來,旅行社導遊等,由於低價的團費,根本沒有利潤,而相應地從遊客購物和自費專案的消費中提取利潤。相應地遊客的旅遊時間被佔用,很多景點僅是路過,遊客根本沒時間遊覽,而是把大把的時間浪費在了購物上。

    律師提醒

    類似的旅遊陷阱還有許多,這裡不再一一舉例。

    消費者要怎麼做呢?

    首先,需要理性消費。在外出旅遊方面,消費者應當有一分錢一分貨的觀念,不要因為價格便宜就和一些沒有品牌的“黑社”簽訂協議。其次,要明確行程中的景點和費用,明白團費包含哪些旅遊專案。

    在旅遊行程開始後,任何超出行程的費用,遊客都可以拒付。對於自己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清楚,明確哪些有旅遊服務。對於旅行社的各項口頭承諾,要在書面的合同中體現。出現糾紛,權益受侵害應及時到行業主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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