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努力的老紅
-
2 # 露峰山雲淺
你好,不可以的。
即便是你已經分戶了,也不可以。嚴格執行一戶一宅,你繼承了父母的農房,農房下面的宅基地也就被你使用了,你是不可以再申請了,這相當於已經給你宅基地了。
另外還要看你的戶口問題:
如果你的戶口仍然在村內,你可以申請翻建父母的農房。
如果你的戶口不在村內,只能以父母的名義翻建農房。蓋的結實點,可以佔有宅基地到房屋倒塌為止。
如果父母已經不在,而你繼承父母的農房,你的戶口還不在村內,不可以翻建。只能等房屋倒塌,村內收回宅基地,或者你自願退出宅基地。超過兩年不居住,村集體有權強制收回宅基地。
如果,你戶口在村內,已經分戶了,自己也有宅基地了。父母過世了,然後又繼承了父母的農房,那麼根據新政策,你需要退出一塊宅基地。
宅基地雖然一直以來都是農民的固定資產,但是農民只是擁有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農民所擁有的只是作為集體的一份子,所擁有的那一份使用權。
土地確權嚴格執行農村一戶一宅政策,就是隻要是一戶,原則上都可以分得一塊宅基地。一個戶口本只能得到一塊宅基地。一戶:這個主要是根據戶口本的,一個戶口本就代表一戶。這與人數多少沒關係,單身漢是一戶,一家十幾口也是一戶,一戶人數最低是一個。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登記:
1、所申請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用地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
3、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住房的;
4、宅基地權屬爭議尚未處理結束的;
5、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6、農村宅基地經批准後連續兩年未使用建設的;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不予確權的。
繼承父母房屋後 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宅基地?
現在申請宅基地是有條件的,你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不過看你的情況是不可以繼續申請宅基地的。
農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1)農村的村民沒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也就是說一塊宅基地都沒有的農民可以申請。
(2)農村的居民除了身邊留一個孩子以外,其他的成年子女確實需要另立門戶,而且擁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267平方米就可以申請宅基地。
(3)回到村裡面定居,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員軍人,還有華僑港澳同胞等,需要在村裡面建房,但是沒有宅基地的,這樣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4)原來的宅基地,因為影響城鄉規劃,需要收回搬遷,而沒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根據國家對申請宅基地的政策,你現在繼承了你父母房屋,雖然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國家的政策是“地隨房走” 所以在你繼承了房屋之後,對於房屋所佔據的宅基地,也有著使用權,但是你必須要像當地的管理部門呢,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將宅基地的名字變更成你的。這樣你就有自己的宅基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