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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AE玖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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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冰兒
我給你說個忘記的好辦法,那就是張愛玲講的新歡,時間。
忘記一個走心的人確實需要時間,但是如果有其他人可以代替就好一點。
我去年愛上了一個小鮮肉,愛得沒有了自我,還給他送了很多禮物。可是他忽然消失了,除了拒絕接聽的電話,我怎麼也找不到他。那陣子,我暴瘦,寢食難安……
好在,半月後我意外認識了一個大叔,他的溫暖讓我很快找到愛的替代品。我知道自己必須學會堅強。
現在,我和大叔在一起一年了。如果不能愛,那就選擇被愛吧,也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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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一路到站
愛上一個人哪有那麼輕易,只能算得上是喜歡,他的某一個行為是你一直所追求的,比如說,你喜歡心地善良,Sunny的男生,那麼當他看到有流浪貓狗,會把自己吃的東西餵給它們吃。很有正能量,信仰車到山前必有路,有困難要解決困難的態度。當你注意到他這些好的品質的時候你就會對他有好感了。這隻能算是初級的印象,如果你們之間有很多的交集,比如說同事,一起工作,一起玩樂,這就會加深他在你心理的地位以及對他的好感。當你們不得已要分開,你就會很傷心,這是因為你從心裡是不接受這個事實,更重要的是他已經在你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除非你腦子壞掉了。
總之一句話愛一個人的時候努力愛,分開了就徹底分開,否則雙方會把之前的好感都給磨滅了。
祝素未謀面的你我活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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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為娛樂圈操碎了心
一見鍾情?有時候真的很神奇,看一眼就會喜歡上那個人,很喜歡很喜歡。然後在慢慢相處的過程中會發現你們的不同,慢慢的有爭吵,分分合合重複不斷,怎麼都忘不了。直到有一天,你撞到了南牆也攢夠了失望,即使再不捨忘不掉,你都會堅定離開的。忘不掉離不開真的是失望沒攢夠。其實,好多人的愛情都這樣,忘記很難但不是做不到,只要到了心如死灰那個點上,就只是時間問題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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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到中年了
愛上一個人是需要付出情感,一旦感情付出去了就像是養了一個小動物慢慢會培養出感情,即使分開了也會掛念。之所以說人是一個高階動物,也就是用情感溝通的方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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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黃令不溜秋
愛本來就是成長的一部分 想長大沒有不受傷的 就像小時候受傷後傷口癒合總會不自覺的撓著傷疤 某天看到了傷疤就會記得曾經經歷的疼痛 憧憬愛情總是甜蜜的 但是卻在破滅後帶來了甜蜜的惡果 明明知道自己種下的一顆永遠無法發芽的種子 卻每天澆水耕耘苦心有一天希望它能生根發芽 開花結果 。。。舉例不太恰當 但是愛一個人本來就是灼灼其心。 愛過的人 始終是我們成長的經歷者 和見證者 請好好保留這一份來之不易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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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jianchi
這很正常,你對對方是一見鍾情,說明對方漂亮帥氣,性格開郎活潑,所以你就愛上了對方,(我之所以說你的前任性格開郎活潑,是因為你是重感情的人,這從你做夢都會夢到前任,又忘不了前任,把自己陷入到情感折磨之中就能看出來,你是很內向重感情之人。)而且你對前任也投入了全部的感情,感情投入太深,便難以自拔,但一個重感情而內向,一個活潑且外向,你倆的性格確實合不來,所以你對前任感情投入越深,對自己的傷害就越重,但既然戀情已無可挽回,那就必須放下,感情投入再深也必須忘記,你可以試試學習,看書讓自己放鬆,逐步的從想念對方的陰影裡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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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感恩身邊有你
輕易的愛上一個人?我認為真正意義上的愛上一個人,不是一個輕率的決定,時間越長證明自己的真愛越難!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忘記本來就是難,我們愛了就是刻骨銘心的,為什麼要忘記?不能忘就不勉強。擁有是另外一回事。我們有自己的生活,把這份愛放在心底,偶然想起也是幸福。看自己的期待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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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星爾昇
愛,就是深深的喜歡。漫長的一生,總會有插曲出現。無論發生多少插曲,最終的結局,只有一個,即使不是最喜歡,最動心的,卻是自己選擇的,最適合自己的。所以,長長的路,自己會堅持到終點,也許,會有磨合,正常的。即使磨腳,歇息後,繼續向前。
愛上一個人,忘記那麼難。說明,一,你是個多情的人。二,你們兩個不合適。否則,不會選擇忘記。
人是感情動物,卻也是有理智的,理智會告訴你,該斷則斷,選擇正確的。沒有人會不計得失任意妄為的。
所以,實在真心喜歡的,有人會放在心底。繼續過自己的正常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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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旭日2098
在沒有愛,或其它因素下,人才會去巡找令一半,如找到了就要好好診惜,去愛,怎麼來的忘,不要去拿別人看法,一人一個思路,你的經歷別人也不知道。這種求助,只能讓你無助。可以試婚,行就行,不行則斷,再去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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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成金海2
有喜歡才會有愛,愛是喜歡的最高層次。愛有一廂情願與兩情相悅之別。兩情相悅是愛的完美結合與體現,是我們一生都在追求的目標。而一廂情願自作多情似的愛,就是你所說的那種狀況,我們很多人也都有過其類似的經歷。愛上一個人很容易,想要忘記從心裡真正地徹底放棄,卻又是那樣地不易。為何會如此?因為我們愛上的並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人,我們愛上的,是我們心裡所鍾情所羨慕的一切美的化身!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對於自己感覺美麗的東西,當然會愛上,喜歡無比卻又不可得,自然也會難以忘懷不忍捨棄!這是人之常情,不足為怪。
人去樓空,物是人非,雖已時過境遷,我們可能會淡漠以前所愛的人,但絕對遺忘淡漠不了那份深深的愛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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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一句歌詞“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你的這個問題本身沒有那麼複雜,這不是“愛”,只能簡單說是“喜歡”或者僅僅是所謂的“一見鍾情”。你是男生,面對自己喜歡的女生主動一點有何不可呢,即使最終被拒絕,也總好過現在的迷茫與想念,現在她未嫁,你未婚,難道要等到60年以後,白髮蒼蒼,拄著柺杖,暗自神傷麼~有些事可以等,有些事真的不能等,有些人錯過了就是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