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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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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秋綺夢
校方和老師看問題的角度就兩點:維護老師的權威以方便管理,老師永遠都是對的,錯了也不能認。這樣做維護的只是學校和老師一時的面子,對於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沒有任何正面的意義。
是人都會犯錯,老師也一樣,關鍵看犯錯後的補救措施有沒有一錯再錯。單看這次事件,老師起碼犯了三個錯:一是違法違規強迫學生捐款,二是體罰學生侵犯學生的隱私權名譽權,三是在家長群發表不當言論。再看這位老師的補救措施:只向家長道歉,學生就算了。在我看來,這是一錯再錯。
我們不妨作個假設,該老師向這十多名學生私下道歉了,老師損失的是一時的面子,換來的是學生髮自內心的理解和原諒,以後他們對老師也會更加尊敬。這些學生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上遇到問題犯了錯誤也會像老師一樣勇於承擔,成為一個品德高尚的人。如果老師在全班甚至全校公開向十多名學生道歉,那起到的正面影響將會進一步擴大,會有更多的學生受到教育,在全校形成良好的風氣。這種德育,《思想品德》課本上是學不到的,那上面都是理論,這才是實踐,而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才能讓學生獲得最好的教育。
新聞的最後提到,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準備在學校開展師德師風建設,這麼做是很好的補救措施,如果能從要求老師向學生道歉開始,相信會取得很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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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睿小寶雜談
小寶說:逼迫捐款本就讓捐款變了味,拍照發朋友圈使得教育不再是以人為本,而是以錢為本。
事情發生在茂名茂南區一間叫朝陽學校的民辦小學,學校裡一個孩子發生重病,班級組織集體捐款。然而在捐款當中,有十幾個學生沒有當場捐款,老師就讓孩子們排成一列站在講臺上,拍照發到家長群裡,並且直接說,這十個學生還沒捐錢。家長對老師的行為提出了質疑,老師卻聲稱,這些錢不是捐給她個人的,之前還沒遇到過不捐的情況。
雖然事後老師向家長們道歉,並且辯解是因為替生病的學生著急,所以才會貿然做出這樣的行為。
但是這其中,究竟是老師真心替生病的孩子著急,還是學校有捐款任務壓力給老師,就不得而知了。
1、逼捐讓捐款變了味,拍照發圈更讓孩子寒心。捐款本就是個人自願的事情,不能因為不願意捐款就否定這個人, 好像他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壞事一樣。每個人的家庭條件不同,個人想法也不同,如果用是否捐款來衡量一個人的品格,也未免太有失偏頗了。
而當自願捐款變成逼捐,那捐款的意味也就完全變了,這哪還能叫捐款,已經變成了“交費”了。以前讀書的時候也遭遇過類似的學校逼捐的情況,雖然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幫助他人,但是當這種幫助變成強制的時候,任誰心裡都會不舒服,都會有抵抗的心理。
說難聽點,誰家的錢都是自己掙來的,也不是偷來的搶來的,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憑什麼你說要捐,就必須得捐呢?不捐還要被老師批評,拍照發到朋友圈裡,弄得人盡皆知,難道不捐款就是十惡不赦了?難道不捐款的學生就低人一等了?同樣都是人,生病和不生病的難道不應該是地位等同的嗎?
捐款是做好事,不捐款也不應該過分的苛責別人,即使希望別人捐款,也應該用事實和情感來感動他人,而不是用道德來綁架他人。老師自己想要幫助生病的學生,可以自己多捐一點,過分要求學生就讓人有點難以接受了。誰也不欠誰的。
2、孩子自尊心受到的傷害,可能在以後很長的時間都難以癒合。因為沒有捐款就被老師如此羞辱,這個老師的所作所為,簡直已經是在威脅學生和家長了。讓孩子們排隊站在講臺上拍照,這些孩子以後都會被別人貼上“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捐款”的標籤,以後還如何能夠與其他人好好地相處?
明明孩子沒有任何的過錯,卻要飽受非議,讓其他人看不起,被其他人鄙視,這難道是一個為人師表的老師應該做的嗎?為了一個生病的孩子,就拋棄了十個原本應該快了成長的孩子?
我認為,老師光在家長群裡給家長道歉是不夠的,應該在班級裡公開向這些被拍照的學生道歉,讓其他人知道他們並沒有犯錯。否則在以後,可能這十個孩子的人生就此要改變了。
在別人的心上釘了一顆釘子,即使拔掉了,還是會留下一個空洞的傷痕。現在這些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傷害,可能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都難以癒合,更何況人言可畏。很可能以後原本活潑的孩子會變得沉默寡言,自卑;或者變得暴戾,將自己的憤恨透過一些不合理的手段來發洩出來。如果真的發展成這樣的話,這些孩子的人生很大程度上就是被老師給毀了。
用理性看世界,走在逆襲的路上。我是睿小寶,關注和分享也是一種美德喔~ -
4 # 廖彩琳律師
強制捐款本是違法行為,捐款得自願
看這位老師的嘴臉,曬照批評其離譜,很明顯這性質就是強制捐款了。
捐款本是一個奉獻愛心,美好的過程,是一個發自內心的自願活動,一旦強制就完全變味了。
《慈善法》規定,開展募捐活動,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向單位或者個人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將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
在公益事業捐贈法中,也有“捐贈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禁止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規定。
嚴重來說,強制捐款不僅僅傷害的是個人的愛心,更是一種變相侵佔他人財產。
(離譜都寫不對)
孩子的自尊心其實老師這麼做很明顯是知道這樣的行為,是會傷害到學生和家長的自尊心的,才會故意而為之。
正如家長所言,老師還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除了強行捐款本身的違法以外,那就是學生的自尊心的深受打擊。
學生為什麼不願意捐款,可能是家庭的條件不好,說難聽自己窮的揭不開鍋還給他人捐款,現實嗎?可能就是單純的不願意,不願意怎麼了。
我記得我小學的時候,一個男同學出了車禍,不嚴重,但是老師要求所有人捐款,我那時候卻選擇了回家不告訴我媽媽,然後我沒捐款,老師批評我的時候,我很委屈但是我一點也不後悔我不捐款。
為什麼,因為這個出車禍的男同學,經常欺負我,我現在都記得他扯我的辮子的每一個場景,可以說我當時上學都覺得害怕,而當我聽到這個人出車禍的時候,我很坦白的說,我好開心,因為他車禍而來上學,甚至還因此留級,終於我不會被欺負了,我直到今天小學群裡我看見他都很討厭。
你說,面對這樣的人,我怎麼可能捐款給他。
所以,我真的特別心疼那幾個孩子,他們沒有自尊心嗎?他們憑什麼沒有拒絕捐款的自由。因為你是老師可能他只有被迫的站在講臺上,但是我不覺得他們做錯了任何事。
正如那個家長說的,孩子也是人。希望不再有太多變相的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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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道是天道
“學生未捐款被上臺拍照曬群”也是一種逼捐
江德斌
近日,在茂名茂南區一間叫朝陽學校的民辦小學,有一名學生家長不幸患了重病,師生們都紛紛給這名學生家長捐款。然而有學生家長就給我們報料,說老師強迫學生捐款,不捐款的學生還被拍照發到了家長群。十名學生站在講臺上,有的低著頭,兩手背在後面,有的不敢直視下面的同學,其中還有幾名是女生。有幾位家長隨即在微信群裡對老師的做法提出了異議,但就反倒被老師教育了一番。
學生家長患重病,學校發動師生為其捐款,本身是一個好事,值得表揚和點贊。可是,卻有老師簡單粗暴搞逼捐,將未捐款的學生,全部拉上臺拍照曬群,面對家長的質疑,還不以為然。這樣的做法,顯然違背了捐款自願原則,有脅迫學生家長之嫌,且傷害到學生的自尊心,破壞學生對慈善的正確認知,難以被公眾所接受。
眾所周知,慈善捐贈要遵守自願原則,不能搞任何形式的逼捐,也不得搞道德綁架,要讓人發自內心的主動去做慈善,儘自己所能捐贈錢財,幫助他人,這才是慈善的真諦。唯有如此,才能確保行善者感到內心愉悅,也即慈善業所倡導的“贈人玫瑰 手留餘香”,從做慈善獲得成就感、滿足感,方可保障慈善事業能夠持續下去。
然而,該校老師對未捐款學生採取“上臺拍照曬群”的粗暴行為,違背了慈善事業的基本原則,扭曲了捐贈助人的本意,將好事變成了壞事,引起大家的反感,令捐款救人變了味,只是為了滿足老師的“全班都捐款”。老師將照片曬到群裡,就是想以此為由,讓學生和家長的顏面盡失,以逼迫家長儘快捐款,可見這就是赤裸裸的逼捐。
此舉也令這些學生和家長的心理都會因此受到傷害,試想讓他們站在臺上拍照曬群,其潛臺詞就是不捐款是錯誤行為,應該受到全班人的批評、侮辱。如此一來,就會令學生和家長產生羞辱感,容易誤解慈善的真實意義,甚至會對捐贈救人產生厭惡和牴觸心理。事實上,此前各地就曾屢次上演過逼捐事件,涉及到學校、政府機關、企業等多個領域,引起當事人和公眾的強烈批責,其中就有部分人因此對慈善失去信心,公開宣稱再也不捐款了。
事發後,當事教師已向校長作檢討,校長進行了批評教育。而且,老師已在微信群裡向家長們賠禮道歉,並得到了家長的原諒。事件就此過去,引發的思考仍將繼續,各地逼捐事件不斷上演,說明慈善原則和法律尚未深入人心,沒有得到徹底的執行。因此,對各種違法逼捐、違規募捐的行為,需要加以禁止和處罰,以樹立正確的慈善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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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英明果斷夢想家m0
網上流傳著這樣一則聖母與聖母BIAO的分別:各國變法,無不經流血而成。今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如有,請自嗣同始。
這句話是譚嗣同說的,就是聖母,可若是康有為說的,便是聖母婊了。
聖母婊,喜歡以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以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這位老師若是真的擔心自己學生的病情,何不拿出自己的積蓄為學生治病?這樣傷害沒有捐款學生的自尊,還打著正義的名號,實在可笑。
也不知哪裡來的老師,做人最簡單的道理都不懂,也配為人師表?
建議貴校不要用這樣的老師了。
那十幾個沒有捐款的孩子,說不定是生活所迫。也許他們的父母尚為生計奔波發愁,這位老師卻用這樣的舉動侮辱人格,除了噁心,我真的無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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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司法江湖
一、事發經過
近日,在茂名市茂南區朝陽學校,有學生家長患了重病。有家長稱:老師強迫學生捐款,不捐款的學生還被拍照發到了家長群。群截圖顯示:10名學生站在講臺上,有的低著頭,兩手背在後面,有的不敢直視下面的同學。
二、既然是捐,就請不要逼小學生既沒經濟能力,從法律上說,也還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讓小學生捐款,說白了就是讓他們家長捐款。不捐款的小學生拉到講臺上拍照示眾,併發到家長群裡,表面看,是讓這些沒捐款的小學生“丟丟臉”,實則是在公然打這些學生家長的臉。一來,這會令這些無辜小學生的自尊心“很受傷”;二來,也是對未捐款學生家長的公然冒犯。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情形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民辦小學也不例外。
結合本案來看,老師讓未捐款的學生站在講臺並拍照,是否惡劣,仍待商榷,但此事對孩子心理和家長造成的傷害,顯然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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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雨後聽松
老師的做法肯定不當。現在各種捐款早已經變味兒了,不是自願捐款,而是被迫捐款,甚至是直接從工資里扣。學生捐款,成了班級之間的所謂榮譽比拼。學校開會要表揚捐款多的班級,批評捐款少的班級。教育局也要通報各學校捐款多少。班主任為了榮譽,各種動員,奇招迭出。我想問,國家為什麼不杜絕讓學生捐款的事?學生又沒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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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咔芒
哈哈哈,道德綁架,這個老師也是厲害,舉個例子:自己連饅頭都吃不起,一個乞丐去找他要饅頭吃,這個該不該給呢?給了你餓死,不給被人罵!做人難啊,做好人更難!不做好人更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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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凡如自然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裡面有一個自由,有一個平等。無論從自由還是平等來說,老師的做法已經違背了這兩點。老師只教育孩子們應記應誦,可是應知了嗎?
為人師表,連最起碼的尊重都不能給孩子和家長,又如何能獲得別人的尊重呢?!如果老師是為了任務的完成,或是校內的攀比,那這樣的老師會教育出怎麼樣的學生呢?!
溝通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種,教師肩負重任,唯有將日常行為貫穿點滴,才能給孩子以最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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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下產生的原因:學校每次捐款都有不能拿上臺面的任務,那就是哪班捐得多,哪班捐款率100%,說明班主任有號召力、聽話。應該是學生有捐款力,但拒絕捐款,班主任氣急產生的。
但作為成人的班主任應該考慮周全,學生不捐款可能不是看重錢的問題,也可能是對自已一些行為不滿意,產生的消極抵抗。還有可能是近期存錢想實某種願望,總之,學生不會無緣無故不捐款,深度瞭解有利於解決問題,而不是洩私憤。
教師一定要用好青少年心理學,不然會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