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一蘇姓男子在高雄機場託運一隻小狗回金門時,疑因無法出示施打過狂犬病疫苗證明檔案,遭地勤人員拒絕託運。該男子竟當場摔死小狗,並將小狗屍體留在機場後搭機離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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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猶自吹笙碧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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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改變從現在
首先,必須對該男子的無人道的行為做出批判。相信看過這則新聞的任何一個人,都是震驚不已的。當時的場面更加無法想像,機場人員所作所為均是為了人們的安全所考慮,沒打狂犬疫苗的狗萬一咬了別人呢?如果稍微對那隻狗有一點的疼愛,或者還有一點人性的人,我相信,這種悲劇都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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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Naturally
有句草泥馬當講不當講!還有我並不是聖母婊,但是也看不下去!你可以把它扔了,讓它成為流浪狗!但是你TM有什麼權利摔死它!如果是錢能解決的!給你兩百萬把你賤命給我啊!不對,兩百就夠了!本事不大脾氣大!真TM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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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淺水光色
當然,小狗也是有生命的,他也是一個弱小的生命,男子這麼做還不如曰本鬼子,如果你是這隻小狗,你會好受嗎?
你做事必需也替另一個人、動物、物品等東西想。
你這麼做就是沒人性!
還記得有條新聞父親把剛死的母嬰扔進垃圾桶只為坐車,我能理解父親的苦衷,但我不會諒解他的行為。
這一條新聞,我既不能理解他的苦衷,也不能諒解他的行為。既然不愛小狗,為什麼要養它,既然養了,為什麼不能善待它。
新聞中的男子有很多種做法解決問題,他偏偏選擇了最噁心的一種。虐待動物是病態,不僅僅是道德問題,對生命的漠視隨意處理,我能斷言他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是一個與人為善的人。
不愛可以,不要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