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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切歸鈴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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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たんたん
我覺得應該是付出了太多,守的也許是那份執著吧!24年的時間早已習慣了彼此的存在,也許就是心裡的那份執念太深,然而會放不下!不能給對方一個家那應該慢慢放下,而不是糾纏不清,藕斷絲連!希望他(她)們往後餘生,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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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下雨天會更想你
其實,這些年他們已經成為習慣,是一種離不開特殊的親情。不能刪了,即使刪了,心裡依然有你,一定放不下。真的刪了,也是不是感情方面刪了,一定是為了一方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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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悠然留住美好
24年的時間可是挺漫長的,這期間幾乎會經歷了正常夫妻間會經歷的過程,比如愛情甜蜜期,七年之癢,以及以後的相濡以沫。但是年紀越大應該是心境越平和了,越應該清醒,24年了,仍然沒有成為真正的夫妻,那肯定是有無法逾越的問題,是不可能再有結果了。但是感情肯定是真實的,如果有自己的家庭,那就把心思放在自己的家庭上吧,不聯絡也是好事,可以永遠放在心裡,祝福對方,只要倆個人都平安幸福,不聯絡又能怎樣呢?
如果沒有自己的家庭,對對方的感情又很深,那隻能自己調整,你再痛苦也仍然是傷心的結果,還不如早點接受,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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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抹空一世期待
24年已經融入了生命裡,就算沒有了愛情,也成為了親情跟永久的習慣,四年分開都已要了半條命,24年生命裡還有多少個24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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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莫生氣你好呀
完了,我怎麼刷到這樣的話題
我也很無奈呀。
不知道你是男還是女?是你刪她還是他刪你?
我猜,如果刪了就證明不想再繼續這樣的關係了。如果你們都有家庭了,或者一方有家庭,就證明不應該再繼續下去,對雙方都好。
其實有24年的情人關係,那證明你們原來還是有感情的,不然也不會說刪了就刪了。
有感情多少還是會痛的吧,哪怕不是真正的夫妻。有句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這話也很適用,就差個紅本本的事。
刪了就刪了,糾結幹嘛,對方又不會跟你結婚,只是臨時夫妻。沒事別去打擾人家,對方肯定也是這麼想的。
中間肯定也有過分分合合,不可能說刪就刪了。
分手沒辦法說出口,也沒辦法面對。只有用這樣的方式去解決。也許慢慢的就會淡忘。
做情人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人,對雙方的家庭都有很大的影響。總是要回歸原來的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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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語晨微
情人終究是會分手的吧,只是早晚分手的事情。能做到24年的情人,也是長情的人了,可對家庭終究是有愧的,對彼此家庭負責,再好的情人總要分手。要說是怎樣的痛,我沒情人可說不出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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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跳舞的傑姐
二十四年了,怎麼能說刪除就能刪除呢?那該有多痛啊!二十四年的情人,有親情,也有愛,如果沒有愛不會走二十四年,在雙方都有家庭的情況下,堅持二十四年,雙方愛人應該都知道,二十四年,一輩子能有多少個二十四年,風風雨雨二十多年啦,為啥要刪除呢?四五十歲的人了,何必再去經歷那錐心的痛呢!幾十年的感情加親情,已經融入到各自的生活裡了,堅持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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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抽離麥芒的青稞N
看問題感覺應該是女人做了男人24年的情人
太厲害了
24年的備胎
絕對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老天爺挺殘忍的
24年都不讓你開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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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向陽而生y
做了24的情人,還沒能結婚,應該是雙方都有各自的家庭,或者一方有家庭。
至少說明你們不是真愛,能夠在一起24年,只能說明是彼此已經習慣了!但也不願意放棄自已的家庭,就這麼拖著。
就是心痛,也要轉身,否則一輩子做情人,最終你什麼也沒有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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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守望幸福99375661
24年不是說刪就能刪的,能堅持24年真的太不容易了,說明他們二個是真的有感情,婚外情也有真愛,聽你一說我又相信愛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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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淡泊老張雜談
24年了,應該像是親人了吧!我想即使有點遺憾,內心也沒有太大的波動。
24年的維持,說明感情還是比較深厚,不然不可能維持這麼久。但有一點,即使感情再深,也可能只是平淡到屬於朋友那種關係了。既把對方當作情人,但還是把對方當作朋友的情分多一些。
夫妻之間幾十年的感情說分就分,有的甚至變成了仇人,而且還有共同的孩子。何況一個本就不能白頭到老的人,況且由情人變成了親情般的朋友,說有怎樣的痛不太相信。
可以想象,如果24年還真愛著外面的一個人,感情如此之深,就一定會對家裡那位有所冷淡。難道家裡那位就沒有發現一點蛛絲馬跡,還能讓你們的感情維持這麼久。24年的時間,家裡都沒有發現,只說明一點,你更愛家裡那位,外面的只是還有點朋友的情分而已。細品這其中的原由就明白了。所以還是不要自欺欺人,覺得很愛對方,分開了有多痛,其實只是掩耳盜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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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風輕雲現
痛一下,可以下決心了斷,痛一下才知道,這麼多年幹了什麼。24年,該努力的都努力了,該經歷的也經歷了,人生能有幾個24年,各自過活,各自安好,不復相見,對誰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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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忘秋水1366
我覺得刪不刪都一樣,時間長了感覺也行變淡,不聯絡,不見面一段時間後就沒啥感覺了。曾經我也以為自己很愛一個有婦之夫的男人,也好了十來年。到現在才想通,他擁有的,我得不到半分。早點想開,早點淡忘,珍惜身邊的老公,老公賺的有自己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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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我是逗小豆
你難道沒有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無恥的問題!
如果這情人從小學開始算的話,應該沒啥毛病,如果是成年後算起,那雙方都結婚了吧,請問你是怎麼做到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既然感情那麼好,為啥不乾脆結婚算了!偷來的很爽是嗎?
跟情人歡快的逛街喝茶吃飯,回家後再擺著個臉子給人看嘛!抱完情人,再抱家裡那位,還能有啥感覺!
兩個都愛嗎?不可能的,真正的愛是容不下一粒沙子的,所以,你就是個無恥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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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火星王者歸來
如果情人處了24年,有三個傻子。頭兩個傻子是被背叛的兩個受害者。你想,妻子或者丈夫背叛你24年將近七千多天竟然沒有察覺蛛絲馬跡,不是傻子?或者察覺了,忍氣吞聲,不也是傻子。為什麼說還有一個傻子,因為一對情人還有一個傻子,被對方騙了。因為真的能愛24年沒有變心,說明雙方都是痴情人,既然這樣早就離婚在一起了。既然沒有在一起,說明有一個人在玩對方。既然是玩,肯定喜新厭舊。我的一位學生在兩年前找到我哭訴,說自己不想活了,因為相愛十年的情人,竟然背叛了自己,在跟自己確立關係之後,還有另外一個女人,跟那個女的已經來往了八年。她說,“他對我太好,太會裝,我一直相信我是他唯一,他在我面前也沒有露餡。我想跟他結婚,他開始兒子還小,怕影響孩子學習。後來說等兒子大學畢業。直到他出了車禍,我聽說後去醫院看他,見到一個女的也坐在她床頭,他哄妻子說是同事。但是我憑直覺,知道那是他情人,他康復後,向我坦白,說他很愛那個女的,讓我選擇,接受不了的話就分手。”所以好了24年,以為他對你是真情,你也是傻到家了。刪除了有什麼好傷心的。如果還想尋求邂逅,尋求愛人,天底下多的是,再找個就是,根本沒有必要痛。反正是不正當感情,見不得人。奉勸你懸崖勒馬,好好過日子,別再睡別人老公,或者別人老婆。違反社會公德,還會出人命,好好珍惜你的配偶才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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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我是夢囈
情人是一個敏感且複雜的問題,之所以說它敏感和複雜,因為隨著社會的進步,它已經從最初的,單純的定義,演變成為現實多元化的成份,揹負著更深層次,更復雜的理念了。
如果說男女之間在組成家庭之前,透過互相接觸,瞭解,鍾情這一階段,稱為有情人的話。如果說婚外,因志同道合,互相仰慕,進而互相傾心,雖無正當名份,仍深愛不棄也稱為情人的話。那麼因為婚姻不幸,內心空虛而長期苟合的男女,算不算有情人?,,,我們說因情依存,都可視為情人,只是分高階,低階罷了。
甚至還有似是而非,濫竽充數的有情人,如現實稱為"小三”的,如一方為滿足性慾,而另一方為索取利益的,如一方專心傾情,另一方卻順水推舟的,如此等等。
所以,要謹慎使用情人這一稱謂,更不能輕易用時間的長短,去介定是否是真有情人。至於二十四年屬於什麼樣的情人情份?因何有始無終?只有當事人最清楚,外人無法推測,也就無法言說其中真實的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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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跨洋時差五小時
緣分盡了的時候就放手吧,一切有開始就有結束,都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數,別遺憾別留戀,看開了你會明白都是你人生的課題,到了終點的時候再捨不得都得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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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媛媛的mother
都已經過了24年了身份認證還只是情人,估計也就定格在這了,還有朋友你難道是餘則成嗎?潛伏那麼久,還沒有暴露,真是好手段。趁家裡還風平浪靜,還沒有雞飛狗跳妻離子散的時候刪除,應該是徹底放下的踏實,不再有緊張怕東窗事發的焦慮,那顆一直提溜的心終於放下來了,史無前例的輕鬆,終於可以好好睡一覺了,不用擔心忽然來的微信,忽然傳來的電話鈴聲,再也不用鬼鬼祟祟的溜出去,總算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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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天馬行空WD
正常情況下,應該是一種切腹之痛或者是一種撕心裂肺、無以言表或無可名狀地感覺,但也有一種如釋負重的感覺。
我的一個發小,結婚後一直到前兩年才與自己所謂的情人斷絕一切來往,他跟我說起此事的時候,沒有看出他有多悲傷心痛,相反從他臉上的笑容和說話的爽朗的聲音中,卻感覺他有一種終於卸下包袱的感覺。
發小的情人是他的初戀。
就在他們戀愛三年準備結婚的時候,因為雙方都在異地工作、家庭困難還買不起房子等原因忍痛分手了。
分手後各自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和愛人,但他們始終保持著親密的聯絡和親密的行為。
開始的前幾年,發小還沒感覺到什麼,後來也許是良心發現,總怕東窗事發影響到自己和對方家庭的幸福。
無奈,他的初戀始終對他心懷好感、始終放不下那段感情,雖然他也有些自省,但也總抵擋不住婚外情感的刺激,每次心裡說不見不見又見了、不做不做又做了,就在這反省與自責的過程中,兩人的情人關係保持了十多年。
有一天,兩人見面激情過後,他的初戀忽然對他說孩子都大了,丈夫對她也很好,她不想因為此事失去這個家庭,不想因為此事揹負罵名,她說我們從此都斷了吧,相互都留個好印象。
發小聽到初戀說了斷的時候,沒有太悲傷的感覺,就是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情人,但從字面上來理解是有情之人,是有情有義之人,應該說是一箇中性詞。
但是,現在也不知是社會變化太快還是人們揣著明白裝糊塗,輕而易舉地就根據自己的需要,把情人這個詞變成了貶義詞,情人這個詞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其實大可不必把情人這個詞看作洪水猛獸,因為很多情感外移的人、出軌的人是以金錢或性慾為目的,她們不應該稱之為情人,應該稱為“小三”“第三者插足”之人。
真正的情人就應該是把純潔的感情放在第一位、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沒有肌膚之親而真正是靈魂知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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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啦,還24年的情人,雙方都是有家庭的吧。你們還真能作,24年了也沒影響到對方哪個離婚。典型的家裡紅旗不倒,片面彩旗飄飄。
我有這樣一個同事,她在90年中期吧,就有了一個情人。當時我同事的條件一般,去舞廳跳舞時認識了一個事業單位的男人,這一跳就把兩人跳到了現在,也是20多年了。這男人因為單位好,錢用不完吧,從他們開始就每月給我同事錢花,單位發的購買券也都給這同事,兩人也十分膽大,經常一起喝茶逛街,還邀同事一起打牌吃飯,那男的都在一起的。而且我同事的老公也是我們一個單位的哦,這女的常說她喜歡她老公,但又喜歡外面這個男人,期間她與情人之間也發生過矛盾,終因她捨不得,因為每月到時要給她錢。又幾次三番分了又去找別人複合,直到現在,他們幾乎隔天見面喝茶吃飯。其實我們內心真的是看不起這女同事。她老公人也不錯的,為啥她就要那樣呢。為她不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