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小逗闢

    是可以向學校索賠的

    學生在學校體育課時摔傷了胳膊,屬於教學意外事故,根據規則,學校應該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受到的傷害給予一定的賠償,因為學生在學校上體育課是屬於教學活動,這個行為的後果應該由學校承擔,所以家長可以向學校索賠。

    其次,學生在學校體育課時摔傷應不應該由學校來賠償主要看三點:

    1,首先是學校的體育設施是否是完好無損的,如果有損壞,學校因為沒有修好,而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所以要給予賠償。

    2,要看上課時老師管理的是否到位,如果老師翫忽職守,上課不管學生,這樣學校更應該給予賠償。

    3,要看老師是否在上課的時候做過安全提示,如果老師沒有做過,則學校有義務進行賠償。

    如果學校上面的三點都做到了,那學校的責任反而不大,當然也要和家長協商。

  • 2 # 坐看雲起歌聲嘹亮

    孩子上體育課摔傷,家長是否找學校早看上課的老師是否盡到了管理責任。

    體育課不同於其他文化課,他是戶外運動課,由於孩子天性活波,如果教師課堂管理鬆懈,孩子容易受傷那麼上課老師就有責任!根據中國的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管理規定:教師盡到教育、管理責任的不需要承擔責任,家長去學校找也沒用!

    比如,孩子在上體育時,體育老師讓孩子熱身運動。教育孩子要慢跑、要注意安全,但是孩子摔倒了,摔斷了胳膊!這就於老師沒有責任。

    不過現在孩子都買了學平險,在校出現了摔傷事故可以走保險報銷!

  • 3 # 強哥V

    沒有故意行為的事故都屬於以外事故。學生受傷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學校不應該為此事擔任主要責任,應加強管理杜絕類似事故發生。如果一味的強加學校負主要責任那麼以後的體育課只能在教室學習理論了。學校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如果學校對學生沒有參加保險那麼家長應該理智的與學校協商共同解決。祝你早日康復。

  • 4 # 卸甲憩

    基本上只要學生在學校出現問題學校責任推脫不掉的。家長一鬧、一告教育局對該校考核是一票否決的。學校一般都會息事寧人或推出肇事教師自行處理的寒心事。其實學校是有校方責任險的,但在一票否決下一般校長不會用。更最主要的還是一鬧一告必然有回報。誰也不會和錢過不去。孩子小學畢業家長告原學校幾年前受傷的事情,結果被判賠錢的唏噓事都有,還有什麼不可能的呢。

  • 5 # 稻糧謀者

    作為法醫,工作中經常遇到家長諮詢這樣的問題。學生安全,至關重要,希望家長好好看看我的回答。

    向學校索賠,是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在校期間,學校有義務保障孩子的安全問題。但是,也要具體分析孩子受傷的原因是什麼。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七五普法系列宣傳) (教育部令第12號) 第一章第二條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的處理,適用本辦法。此規定告訴我們:上體育課摔傷了胳膊,此事的處理,適用該辦法。

    同時第四條規定: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所以,學生摔傷的原因是什麼?體育設施不安全導致的?還是場地不平導致的?還是同學推倒的?還是孩子自己的原因用力過猛動作過大導致的?學生有沒有遵守規章制度和紀律?學校有沒有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如果摔傷的主要原因是孩子自身的問題,學校管理設施是次要原因,或者救助不及時,那麼按照上述辦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以,根據事件發生的實際原因,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與校方責任及其與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至關重要,各方過錯程度的比例將對最後的責任分擔即索賠比例起到重要作用。當然,或許其中還有第三方的作用,那將更加複雜。家長向學校索賠並無不當,因為家長並不一定了解真相。

    同時,如果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如果,息事寧人,自願撫卹安慰家長,另當別論。

    實際問題很複雜,建議諮詢律師取證,必要時提起民事訴訟賠償,保護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 6 # 邊河靜靜流1

    我校的學生都買了意外傷害險,如果出現體育課受傷情況,歷來做法就是:請來家長帶學生去治療,學校負責聯絡保險公司予以賠付。同學們可以自行去看望或者幫他補課。

    哪有一出事就該學校負責的?學校還敢舉行運動會嗎?我校的學生就愛運動,籃球水平不錯,連續五年獲得樂山市中學生籃球賽冠軍。

  • 7 # 沙漠遇見大海

    問題中未對學生因何原因導致摔傷進行說明!家長的無理索賠是不可取的!

    但作為學生在校園發生傷害,學校有責任進行及時救護和善後工作,作為家長應該按照事件的發生原因進行協商處理合理承擔責任!

    當然學校應該做好風險防範及自我責任的保護工作,減少自身管理中的失誤責任!

    故本人從事件的傷害原因進行假設點評!

    一、休育課上學生因教學器械使用過程中方法不當受傷!

    上課時老師會先做示範和講解,並對會出現的意外會作防護!但學生畢竟不是個個熟練,出現意外失誤受傷很正常!家長向學校索賠也正常!但這些失誤傷害,學校都透過學生意外傷害保險進行風險轉移了!將學校應承擔的責任風險由保險公司來承擔,減少了家長與學校的責任負擔!

    二、上課時學生打鬧受傷!

    這個受傷的責任要根據受傷的程度、打鬧的學生責任、學校監護責任進行分解!具體由學生家長、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協商!有不少學生打鬧傷害程度不大,也可以通保險來轉移!

    三、因學校相關防範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的學生意外傷害!

    這個責任應該由學校先承擔再向相關措施單位、措施提供人進行責任追究!按風險存在的情況及時進行校園整改,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結束語:

    總得來說,不管上課下課,學校有責任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對學校做好風險應急方案,做好安全風險防範措施,是很有必要的,同時應該讓學生家長進行學生意外傷害保險以及校園責任險等透過保險進行風險轉移來保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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