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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下論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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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嘴角上揚的小姐姐
企業年金: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職業年金:中國公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補充養老保險,是指公職人員補充養老保險。
如果電動工作的話要看你新工作的性質,公司的制度,確定是否可以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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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樹先生7056
企業年金:是在2017年12月公佈的。2018年2月1日開始施行。在這裡我說個大概,詳細內容還是參考網站上的。它是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體系,是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帶有自願性質。
職業年金:是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人員的單位福利制度,也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
領取企業年金:1.達到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以從企業年金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2.退休死亡後企業年金有餘額的可以繼承。3.可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例如你之前有企業年金在繳納,換工作之後企業沒有繳納企業年金的可以原企業繼續保管,如果新企業有那是可以轉接的。
職業年金: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
職業年齡具有強制性,而企業年金帶有自願性。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繳納比例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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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暖心人社
職業年金,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後建立的一個補充養老機制。
目前來看兩者不能劃等號,畢竟還是兩種機制的問題。
職業年金內部調轉是沒有問題的。事業單位之間工作調動可以對職業年金進行接續。
企業年金也一樣,可以跨省調轉,只要要調路的地方有企業年金的管理部門和機構。如果變動工作單位兒,對方又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話,可以暫存在原工作單位。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未來之間,我們的企業年金制度會越建越多,越來越普遍。
職業年金制度也會跟企業年金制度實行轉移接續的,絕對沒有問題的,畢竟養老保險制度,我們都在並軌。
人才在國家企業之間的自由流動,養老保險制度不會繼續成為困擾人才的一個障礙。
回覆列表
不一樣,下面分兩個部分解釋一下。
第一,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不同。職業年金是國家在2014年10月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設立的專門面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一項補充性的養老待遇的制度設計,面向的物件只有機關事業單位。也是為了減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阻力!
而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大概從2003年原勞動部發布過的一個試行辦法開始的。2017年底人社部又出臺了正式的《企業年金辦法》,從2018年2月份開始實行。其性質也是“自主性質”也就是說不像基本養老保險那樣具有法律規定的強制力,是一個補充性質的。
第二,可以轉移,前提是新工作單位已經建立了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已經參加職業年金(企業年金)的,工作單位調動之後,新的單位如果已經建立了職業年金(企業年金)的,個人賬戶權益應當隨同轉入新就業單位企業(職業)年金,也就是說可以隨同轉移。
如果新的單位沒有沒有建立企業(職業)年金的,原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以暫時由原管理機構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託機構發起的集合計劃設定的保留賬戶暫時管理。
機關事業單位已經全部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但對於企業來說,現在還剛剛開始,而且不是強制性的,所以,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還不是很多,尤其是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