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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光精神病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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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憶瀟湘
電梯裡抽菸有失公德,一是電梯內空間狹小,吐出的煙霧對抽菸人感覺不大,但對不抽菸的人,有如活受罪;二是電梯系公共設施,為了安全,嚴禁抽菸。所以說,鄭州醫生楊先生善意提醒,勸阻老人抽菸是合理的。後來,老人引發心臟病猝死,法庭秉持正義,判楊先生不擔責,原因也在此。
老人之死,的確與楊先生勸煙沒有因果關係。試想,老人本身沒有心臟病,楊先生再怎麼勸煙,老人也不會有事。真的硬要找出原因,那也是老人抽菸引起的後續的事來。老人沒抽菸,楊先生何來勸煙?家屬據此索賠,有欠厚道。
現在是講法制的時代,凡事以法律為準繩。同時,還需要從人性和情理來看問題。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所有人不是千篇一律的,也沒有一個人是一成不變的。作為群體的一分子,個人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影響到他人。那麼,日常相處中,儘量設身處地,不給別人惹麻煩。偶爾不慎添了麻煩,也應及時說聲對不起。這時,佔理的一方,也該大度,包容,切不可得理不饒人。
楊先生勸煙事件,理在楊先生這邊。但的確也存在得理不饒人的地方。試想,老人倘若是自己父親,在電梯抽菸,我想楊先生在說一兩句後,恐怕就由他去了,絕不會與老人爭執到對簿公堂(保安處)的地步。
人活到一定年紀,習性近乎孩子。自我管控能力隨著年老而降低。老小孩就是這個意思。對待老人和孩子不應按正常人來要求。所謂的尊老愛幼,說白了,不就是照顧弱勢群體嗎?
每個人都有老人,而且也將成為老人。今天,你如何對待老人,他年,你將得到怎樣的對待。
筆者也是一個煙槍,煙癮來了,一支接一支,常挨老婆和孩子們的罵。但罵歸罵,用不著對簿公堂,因為我們是親人。當然,筆者還未到老糊塗的年紀,所以公眾場合,不會犯了眾怒。
一般的老人自然做不到。這時,旁人就該多多包容,與人為善。
前不久,湖北一位老人闖紅燈,遭遇年輕人一頓胖揍。對此,網上居然有"打得好″。我不知現在人們怎麼了?老人闖紅燈肯定不對,真有個閃失,也是自負全責。然而,那位年輕人卻以正義的化身暴揍老人一頓,合理合法嗎?是有法可依?還是有章可循?老人即便犯法,也應由法律制裁,而不是個人私下了斷,這跟私設公堂有何區別?退一步說,如果老人是自己父親,出門闖紅燈捱了一頓毒打,你會怎麼想怎麼辦?
總之,日常生活中,大家都應寬厚待人。佔理時,得饒人處且饒人,厚德才能載物;失理的,更不要無理究三分,因為無理寸步難行。記住,包容比排斥好,謙讓比擠兌好。以上就是我對電梯勸煙案的個人看法。
去年5月,河南鄭州醫生楊歡(化名)因在電梯內勸阻一位老人吸菸與其發生爭執,老人突發心臟病去世。老人家屬將楊歡告上法庭,要求40餘萬賠償,因不滿一審中楊歡與老人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向老人家屬補償1.5萬的判決,繼續上訴。
1月23日,本案二審上午9點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駐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審判庭公開宣判。二審撤銷一審的判決,包括1.5萬元的補償,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認為勸煙者無過錯,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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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夫的主觀意願是好的,符合公序良俗。在勸說前他也無法知道吸菸的老人有心臟病史,不存在主觀故意。
其次,在勸解過程中,並未與抽菸者發生衝突,反而是抽菸的人不依不饒,情緒激動,糾纏爭辯,對自己侵犯他人權益毫無認識。
再次,在抽菸人犯病之後,作為醫生的他積極施救,盡到了公民義務。一審判決我不贊同,作為非法律畢業的人,我不知道它錯在哪,但我知道一旦以這個判決為準,那以後不會再有人勸阻在公共場合吸菸的侵權者,更多的人將會遭受侵害。二審判決才是公正合理,也是對社會秩序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