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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與侃爺筆墨紙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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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字空間
感覺你愛他比他愛你多一點,說多一點,好像也有點保守了,確切來說應該是多很多吧!你愛他比他愛你多很多,你比他主動很多,熱情很多,這個角色確實有點反過來了。他像是“女朋友“,你像“男朋友”,這一角色還真的被你說對了。
相戀30天,一個月左右就帶回家,確實有點太快了。首先是有點太快了,會讓他受寵若驚了吧。其次就是,如果你認定了他就是你此生的託付,那麼倒問題不大。不過還是要矜持一點好,作為女孩子。
帶回家吃個飯就行,其他的就等再談談再相處看看再談吧!太快了,反而看不清很多事情的真相。
嗯 其實你的家庭可能是比較開放的一種狀況,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也不知道你們雙方的年紀多大,如果較年輕,那麼其實這種現象越來越普遍了。
現在你有這樣的顧慮,其實是因為你的家庭與男方家庭不是一樣的觀念,導致了你現在這樣的進度在男方看來進度太快,他可能會躲,會有些膽怯,因為畢竟也才相戀三十天。
那麼其實你應該多瞭解你男朋友的狀況,這種情況不會導致很嚴重的後果,但是對感情可能會有一些小的影響,男方可能會覺得你不太顧及他的想法,感情的事還是應該慢慢來,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