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專業律師角度看這個案子的話,不大正常,簡單迴應如下:
第一,買房時的正常邏輯:
確認房屋產權無瑕疵。
首先第一步肯定是讓對方拿出來房本證明房主身份,現在媒體很發達,介紹房屋租客冒充房主賣房被起訴的案子在網上和電視上也會有,買房時看房本有無共有,有無抵押,是否存在遺產未分割等風險,你覺得房子看著好,是不是他的不管不驗就籤合同交錢,只能用,錢太多了,不在乎人民幣的表現來解釋了。
第二,要求過戶才付尾款。
在對房子和房主驗明正身後,雙方去網籤,約定過戶完畢再付尾款,網籤之前正常只交定金之類的。你要是把房款交清買了一把進門鑰匙,心夠大的。
第三,小產權過戶一般法律上不認可,但是實際中有很多,他們大多是在購房合同中改名字,然後就算交割完畢了,雖然違法但這麼操作的大有人在。
第四,買賣二手房是個人行為,跟開發商實力關係不大,就是開發商還在,你起訴的也應該是賣方,因為開發商跟你沒有關係,跟你有買賣合同關係的只有賣方。
現在專業律師角度看這個案子的話,不大正常,簡單迴應如下:
第一,買房時的正常邏輯:
確認房屋產權無瑕疵。
首先第一步肯定是讓對方拿出來房本證明房主身份,現在媒體很發達,介紹房屋租客冒充房主賣房被起訴的案子在網上和電視上也會有,買房時看房本有無共有,有無抵押,是否存在遺產未分割等風險,你覺得房子看著好,是不是他的不管不驗就籤合同交錢,只能用,錢太多了,不在乎人民幣的表現來解釋了。
第二,要求過戶才付尾款。
在對房子和房主驗明正身後,雙方去網籤,約定過戶完畢再付尾款,網籤之前正常只交定金之類的。你要是把房款交清買了一把進門鑰匙,心夠大的。
第三,小產權過戶一般法律上不認可,但是實際中有很多,他們大多是在購房合同中改名字,然後就算交割完畢了,雖然違法但這麼操作的大有人在。
第四,買賣二手房是個人行為,跟開發商實力關係不大,就是開發商還在,你起訴的也應該是賣方,因為開發商跟你沒有關係,跟你有買賣合同關係的只有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