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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eilp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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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哥是前衛
當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講學議政,逐漸聚合成一個政治集團“東林黨”的時候,另一批官僚,也逐漸形成按籍貫劃分的幾個“黨”,它們是:山東人的齊黨,湖北人的楚黨,安徽宣城人的宣黨,江蘇崑山人的昆黨,而以浙江人的浙黨聲勢較大。浙黨首領沈一貫、方從哲先後出任過內閣首輔。他們在當權期間,依附皇室、勳戚,交結宦官,不斷排斥官員;齊、楚、浙、宣、昆等黨的重要人物都官居要職。他們為牢固地保持自己的權位,以攻擊東林黨為首務,東林黨人則一再抓住對方的弊端加以參劾,於是出現了歷史上有名的明末黨爭。
東林黨與對立各派之爭,圍繞著是否擁立朱常洛(神宗長子)為皇太子這條主線,在“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三案中激烈爭鬥,其間,雙方都利用京察制度作為打擊對方的手段。
爭國本
明末黨爭始於所謂“爭國本”。“國本”,指皇帝的繼承人。國本之爭,是圍繞於朱常洛為皇帝繼承人的問題而展開的。
明神宗的皇后多年不育,皇長子朱常洛(後來的光宗)是妃子王氏生的。1586年(萬曆十四年),朱常洛五歲時,神宗的寵妃鄭氏生下皇三子朱常洵。按照封建禮制的“有嫡立嫡,無嫡立長”,應當立朱常洛為太子。但是神宗寵愛鄭氏,不僅封她為貴妃(常洛的生母王氏未封貴妃),還想立朱常洵為太子。內閣大學士王錫爵、沈一貫、方從哲等雖然也主張依制立長,但他們怕觸犯皇帝,有時態度曖昧。許多朝臣包括後來屬於東林黨的一派人,一則認為應該依制立儲,二則深恐鄭氏家族竊權,紛紛上書,堅決要求儘早立皇長子常洛為太子。立長是名正言順,神宗不好公然違反“祖制”,所以立太子的事拖了幾年也定不下來。1593年(萬曆二十一年)正月,神宗下詔將長子朱常洛和另外兩個兒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時封王,而不明確皇位繼承人,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為太子的機會。包括顧憲成、顧允成兄弟在內的許多廷臣,上奏阻止這一詔令的頒發。神宗迫於公議,於二月間收回了三王並封之命。
不僅許多朝臣,就連神宗的母親慈聖皇太后也堅持立長,因此到1601年(萬曆二十九年),神宗只得冊立年屆二十的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神宗同時封朱常洵為福王,但又不讓他到封地洛陽去,還以授給福王的土地不足四萬頃為藉口,繼續將福王留在宮中。當時東林黨人葉向高為內閣大學士,上疏堅決反對。在葉向高等人一再敦促下,1615年(萬曆四十三年)三月,萬曆帝讓福王赴洛陽,授給他的莊田也削減了一半。這就是“福王就國之爭”。
福王朱常洵到封地之後,鄭氏集團仍謀奪取皇位繼承權,一再策劃謀害太子朱常洛,因而發生了明末著名的宮廷三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
梃擊
梃擊案發生於1615年(萬曆四十三年)五月。一天,有個男子手持棗木棍,從東華門直奔內廷,闖入皇太子常洛居住的慈慶宮,打傷了守門的侍從,一直闖到前殿簷下才被抓住。神宗下令審訊。負責審問的浙黨官吏,說這個名叫張差的男子是個瘋顛病人,企圖糊塗結案,而內閣首輔、浙黨首領方從哲也不提出深究。東林黨人、刑部主事王之寀透過單獨提審和與刑部許多官員共同審訊,迫使張差供出:是名叫龐保和劉成的兩個太監,“令我打上宮門,打得小爺(指太子),有吃有穿”。這兩個太監是鄭貴妃宮內的。朝中的東林黨人和不少官員據此推斷,這是出於鄭貴妃及其兄鄭國泰的陰謀,於是堅決要求徹底追究。神宗只得親自出面,在慈寧宮召見群臣,下令立即將張差斬首,又把鄭貴妃宮內參與此事的兩個太監在內廷打死,草草了結了這件大案。而王之寀遭到反東林黨一派官吏的攻擊,神宗將他削職為民。
紅丸
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七月,神宗病死,皇太子朱常洛繼位,是為光宗。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光宗得病,宮廷醫生崔文升進了洩藥,光宗服後病勢加重。鴻臚寺丞李可灼自稱有“仙方”,光宗服了他進奉的兩顆紅丸後,不出一天,在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九月初一日突然駕崩,於是廷臣大譁[16] 。首輔方從哲還擬旨賞賜李可灼白銀五十兩,更激起了朝臣的責難。東林黨人楊漣、惠世揚、高攀龍等先後上書,指出故意用洩藥的崔文升是鄭貴妃心腹,責問方從哲為什麼加以庇護。還聯絡梃擊案,聲稱張差謀逆,是鄭國泰主謀。由於鄭氏集團和方從哲的阻撓,此案未予追究,直到1624年(天啟四年),朝廷才判處李可灼遣戍,崔文升貶謫到南京。
移宮
光宗剛剛繼位時,鄭貴妃為了控制他,將自己宮中的李選侍(選侍是沒有封號的宮嬪)送給光宗,很得光宗的寵愛。光宗死後,由十六歲的皇長子朱由校繼位,李選侍也應立即遷出宮內正殿乾清宮。李選侍企圖挾制朱由校以弄權,仍與朱由校住在乾清宮,不肯遷出。她還讓心腹太監盜竊宮中珍寶去賄賂首輔方從哲;又放出空氣說皇長子年幼,宜由李選侍以太后身分垂簾聽政。東林黨人楊漣、左光斗等人指出,皇長子已經成人,並揭露說,這是“將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惠世揚更大膽指斥“李選侍原為鄭氏私人,麗色藏劍”,並指責方從哲透過內監得賄,同她勾結。在這場爭議中,鄭貴妃、李選侍、方從哲不僅理虧,而且他們當時還沒有掌握最高權力,所以東林黨人終於佔了上風。李選侍移出了乾清宮,朱由校在東林黨人支援下,擺脫了鄭貴妃、李選侍的挾制,於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即位,是為明熹宗。
爭京察
在圍繞皇位繼承權進行爭鬥的同時,東林黨人同反東林各派展開了尖銳的權力之爭。這表現於許多方面,主要是爭“京察”。京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種制度,規定六年一次,稱職者予獎或晉升,不稱職者處罰或斥退。爭京察就是爭朝廷的人事大權。1605年(萬曆三十三年)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他在京察中提出要處分的人,有幾個是首輔沈一貫的黨羽。沈一貫的黨羽錢夢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不過,東林黨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沈一貫遍置私人、欺上瞞下,沈一貫也被迫謝病不出,於次年退休。1611年(萬曆三十九年)京察時,東林黨人、大學士葉向高主持朝政,這一次,齊、楚、浙、宣、昆等黨一些人物被罷了官。但在南京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面。原來明朝明成祖在1421年(永樂十九年)從南京遷都北京以後,仍在南京(時稱留都)保留了一套中央官署。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齊、楚、浙黨方面的官員,他們排斥了所有支援東林黨領袖李三才的東林黨一派的人。1617年(萬曆四十五年)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於是又排斥了東林黨人。終萬曆一朝,東林黨人大部分時間不掌握朝政,所以在京察中基本上處於不利的地位。他們支援熹宗繼位後,才受到重用。1623年(熹宗天啟三年),當時東林黨人葉向高是首輔,趙南星則以左都御史身分參與主持京察,他痛斥齊黨亓詩教、楚黨官應震等人,堅決罷了他們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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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音說歷史
第一,公元1624年,也就是天啟四年,這一年算得上是東林黨派的“滑鐵盧”。因左副都御史楊漣上書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大罪,結果一時間朝野上下眾說紛紜。而遠在深宮待著的天啟皇帝朱由校本來就是一個性格比較深沉,不喜歡錶露自己內心想法的人,所以平時就以傻愣的姿態表現在百官面前,時不時的還會去練習自己的木工手藝。於是,一朝軒然大波就這樣被掀起,以楊漣為首的東林黨準備利用朱由校的“無為”,來了一次大範圍的逼宮,試圖透過這一次徹底的消滅閹黨一派。楊漣之所以要逼宮彈劾閹黨也就是魏忠賢,這一點可能楊漣覺得自己是忠誠,無愧於民也無愧於心,甚至他楊漣還覺得魏忠賢一派就是奸人。不過事實證明楊漣與西漢的晁錯有點相似,想一己之力,整頓超綱,可他楊漣卻不是這塊料子。
第二,楊漣可能對“權衡”這兩個字有所誤解,以至於才會糊塗,他竟然忘記了魏忠賢是什麼身份,人家魏忠賢此時早已是內廷的扛把子,如果說內廷扛把子被東林黨幹趴下了,那麼整個朝局還不是直接傾瀉於東林黨?而這個時候,就會出現一種情況:天子必定為東林黨馬首是瞻,東林黨說啥就是啥!那麼這時候朱由校還是傻嗎?答案是不會!人家朱由校不傻,而且還很聰明,這一點不管是在他玩木工活玩得好之外,他會看著兩派爭鬥,讓自己成為天平上的舵手,不管結局如何決定權依舊還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裡。其實楊漣不彈劾魏忠賢,東林黨還能夠在朝會上有發言權,因為在前期,魏忠賢也明白東林黨勢力之大,甚至魏忠賢還有過攀附東林黨的舉動:魏忠賢雅重之,嘗於帝前稱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應星介一中書贄見,南星麾之去。當是時,忠賢益盜柄。以承宗功高,欲親附之,令應坤等申意!
第三,東林黨可看不起魏忠賢,覺閹人豈能與之為伍?結果直接打了魏忠賢的臉。不過後面魏忠賢卻慶幸自己沒有攀附上,因為如果一旦連魏忠賢都進了東林一派,那麼就意味著皇權被孤立了,這時候,朱由校肯定不幹,所以朱由校會任用魏忠賢,均以制衡東林黨。之後魏忠賢倒是上演了一出好戲,現實引蛇出洞,將東林干將汪文言抓捕,其實汪文言完全可以被處死,汪文言背地裡面幹了許多黑事,魏忠賢有足夠理由抹殺,但是魏忠賢卻沒有幹,最後還放了,因為大魚還在後面。透過東林一派的極力營救,汪文言不出意外的被救出,之後東林黨藉著汪文言一事大肆發難,整了一出魏忠賢二十四條大罪,目的就是要弄死他,而魏忠賢目的達到了,看到這樣要逼死自己的情況,魏忠賢深知朱由校該出手了,於是魏忠賢朱由校授意將東林黨打了個筋斷骨折,於是東林一黨高層基本全軍覆沒,均被打入大牢,而僅此一事,東林黨滑鐵盧,再無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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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問題太大了,梃擊 紅丸 移宮,哪個單拿出來進行深入分析,都可以隨便寫上萬字的評述說明與研究解析,不是這裡三言兩語可以講清楚的(何況即使寫上萬把字,也不一定能說清楚。)東林黨官員眾多,每個人在三大案裡都有不同的表現,或明或暗,或深或淺的推動了三大案的程序,建議找找相關資料多看看,先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有個大致輪廓,再來分析東林黨的那幫人。(可以讀讀明史,做個參考,但建議不要全信——畢竟是清朝人修的——自己多動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