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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評論家13579

    謝邀。千萬別跑題帶偏來討論,得看具體場合。保安享有的權力和義務應該是先經過培訓的。個人認為先報警,然後完全可看場面而定,如事主手上有槍有炮或等等直接可能危害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的,那完全可不顧一切採取法律允許範圍內的任何措施和手段及時制止。事實類似案例,不勝列舉了,關鍵就是如何去掌握分寸,因《法》就是法,沒有什麼可超越成份可言。

  • 2 # 一點點點的帥

    按有些人的說法,保安無權強制性阻止,應該等警察來處理。其實這種無權強制性阻止的說法危害性極大,完全忽略了整車人的人身安全於不顧。

  • 3 # 之了乙月

    保安勸說無效,公交車輛先安全停靠路邊。判斷撒潑撒野的具體情況,如果發現持械威脅或傷人,將歹徒與乘客隔開,讓乘客下車並儘快報警。如果有能力,就奪取兇器,如果沒能力,就借住一些工具,將歹徒控制在一定範圍。如果遇到一般的吵架糾紛,報警,停車,等警察,協助警察處置。

  • 4 # 金玉良緣x

    公共車輛配備保安的,保安第一時間站出來制止撒潑撒野的,這是他們的職責,否則配什麼保安,保安同樣保平安。有人說報警,當突發事件,等警察來了,事故早以發生了,保安能制止的為什麼不可以制止?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撒潑撒野影響大多數人或釀成大數人的不幸。

  • 5 # 各抒己見1000

    對誰撒野?影響到車輛正常行駛了嗎?影響到乘客的安全了嗎?保安是如何勸解的?他具有職業素養嗎?他是經過正常培訓後上崗的嗎?突發情況出現時如何處理沒學過嗎?如果乘客堅決不下車(但沒有影響其他人安全)保安有權使用暴力甚至打死嗎?

    我也要問一下:若有人撒潑撒野,其中包括保安、司機,大家怎麼辦?

  • 6 # 看日出吧

    保安職責是維護公共安全秩序,但女子沒妨礙車門開關,強行上下車等公共安全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拖拽她(真有任何人都有權利制止。)爭執警察來也是解決爭端為主,如果非下車不可可以幫女子撿好物品架著下去,不是以施暴為目的--文明執法,自己不違法。應該報警跟隨協助警察,只要保持他們兩個距離不打架就行了

  • 7 # 萌噠嘛啊

    哪輛公共汽車配保安了?這種問題就是為地鐵保安問的吧?公共汽車配保安那說明這路線可能非常複雜常出事。對這種情況肯定會給予這個保安比較大的權力。比如有撒潑鬧事大聲喧譁不聽勸解,可以要求其下車。並且報警,如其不危害安全駕駛,是不許強制趕他下車的。如鬧得太兇也可以在不傷害不侮辱,比如地鐵保安那樣幾乎扒光人家衣服那種侮辱性質的情況下讓其下車。如果僅是吵架罵人,勸不住的報警即可。對於會傷害別人的行為保安當然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如對駕駛員造成影響的或針對他那就自然就更要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了。只不過在其有這個苗頭時就可採取措施。如謾罵駕駛員,向駕駛員靠近等,即可阻止勸告。地鐵與這個不一樣,造成延誤的是保安,那種情況吵架喧譁並不會影響行車安全,也不對其它乘車人造成危險。這個完全可以報警,也可以要求其下車,在推拖她下車她死活不下,那這個尺度肯定不能大到拽下她的衣物或給她造成傷害。那隻能報警,真要賭這口氣(其實那個保安之所以不顧扯下她衣物也要把她拽下車就是不服這口氣:叫你下你不下,我非要你下來不可)那就喊幾個人過來把她抬下去。總之地鐵的安全性高多了,其沒有犯罪行為就不能對其採取極端強制措施。公交汽車上只要不影響行車安全,也同樣不能採取強制措施。而如果其有危害行車安全的行為,這個普通人都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保安難不成還袖手旁觀了?

  • 8 # 探路者2099

    一幫法盲,首先保安沒有執法權懂嗎?他是企事業單位聘請的臨時工,和單位看門大爺沒什麼區別,關鍵時刻也沒什麼吊用,北京過去公交也沒有保安,只有司機和售票員,難道那時大家會覺得坐車不安全嗎?再說了你讓拿幾百元的臨時工去除暴安良靠譜嗎?唯一可依靠的只有警察

  • 9 # 無名之俗人

    在公交車上先看此人手上有無危險物質,沒有,或者體力上並不構成危險,就打電話換個文化水平高口才好穩重的保安,在前方上車來處置,如乘客平息下來,任務完成。再不行,聯絡警方派人帶去警察局處理,保安配合調查。

  • 10 # 偃月冠

    首先,保安要站到駕駛室附近,切斷別人搶頓方向盤的路徑。然後開始語言勸阻,他要是不聽勸,如果沒有動手打人傷害別人說情況下,就上報領導,問領導是不是要停車報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這個社會,貧富差距這麼大,窮人還有翻身的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