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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然的一家子

    總的來說,我是覺得沒有愛了,就不要在一起了。

    婚姻中,最高的感情結合是兩情相悅,即使不能做到,起碼也要做到相互欣賞、共同認可,有一定程度的喜歡情愫才可以啊。不愛他,不想和他一生一世,你幹嘛給自己找罪受啊。至少你要給願意給你愛的那個人一個機會啊,不要“佔著茅坑不拉屎”。沒有愛,在一起也會很難受,沒有了愛,要不天天吵吵,要不天天不說話。如同陌生人,那天天在一個屋簷下,也沒有多大的意思。

    但是在婚姻中如果有了孩子,很多人又因為沒有了愛但是想到了孩子怕給孩子帶來了傷害而遲遲不離,用孩子來當做藉口。可是你想過孩子嗎?也許你們這樣的生活本身就給孩子帶來了傷害,還不如坦坦蕩蕩的給孩子講清楚。其實雙方的父母都是愛著孩子的,只是父母之間沒有了感情而已。讓孩子慢慢的取接受,取理解。不然有一天,你會突然把你所有的不願加給孩子,說當年都是因為你所有沒有離婚。什麼什麼的。

    所以綜上所訴,我覺得沒有了愛就放開對方。

  • 2 # 綠色的夢009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有的能,有的不能。

    (一)當初結婚就是因為愛,如果沒有了愛,婚姻便不能維持。在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裡,沒有了愛,婚姻自然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因此婚姻便不能繼續維持,也會隨之解體,雙方當事人緣份已盡,一拍兩散,各走各的路。就像馬伊琍與文章一樣,當初在一起因為愛,現在公開是因為無愛。

    (二)雙方的經濟條件、社會地位都很高很強,但兩人就是沒有共同語言,沒有感情,更談不上愛。但是表面上還要繼續維護婚姻的存在,而且在人前還要裝的若無其事,恩愛如初。就像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省公安廳廳長祁同偉與妻子梁璐,兩人在一起根本就沒有話說,多少年來過著無愛的婚姻生活,祁同偉在外早已有了新歡,但他們就是不離婚。兩人既不是為了義務,也不是因為責任,純粹是為了面子,因為雙方位高權重,地位顯赫,離婚,雙方都丟不起那個人。這種死亡婚姻可就是離不了。

    (三)雙方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相差懸殊,在婚姻中雙方並不平等,沒有什麼愛。但為了孩子,或者為了其他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選擇不離婚,繼續維持名義上的夫妻關係。

    總之,婚姻關係,是以愛為基礎,為前題的,沒有愛,大多是不牢固的,或者說是面臨解體危險的。即使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選擇不離婚,但那給雙方以及家庭子女所帶來的傷害,是非常之大的。

    因此,男女雙方在面臨感情危機的處境時,要適時調整,共同維護好夫妻關係。可是,一旦感情徹底破裂,雙方都應理智的面對,還是選擇離婚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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