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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務管理實戰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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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從頭開始自學java
共享房子一聽就知道是在炒概念,不實際,共享充電寶、共享馬紮、共享雨傘等等,都是概念的意義多於實際,所以我為什麼會不買房子呢?
我為什麼買房子買房子的原因千奇百怪的,而我買房子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貨幣是貶值的,與其等著貶值,不如換成房子,即使房子會當成白菜賣,那你也要想一想是幾年之後多少頓的貨幣可以買到這一套房子。
共享房子與共享單車共享房子要不所有權不是自己的,要不就是與別人共享所有權,換句話說你就是用更多的錢換來了相同的等價物,這跟租房好一點,但也差不多。
我不知道各位覺得共享汽車是帶給來你多大的方便,但是它們都比不上自己擁有一輛汽車,這輛汽車也是需要各種費用,但如果你經常使用得話,絕對是自己的最划算。
房子可是剛需,我可沒見過不需要住房子可以睡天橋的人,我們都是需要一個安居之地的人,所以房子最好是自己的,最好是把握在自己手裡,不要像共享單車一樣,交的押金隨時回沒了。
新概念現在的網際網路真的很喜歡炒作概念,比如共享經濟,比如區域鏈,比如大資料,有些是很有用,有些就是炒作概念有用,所以務必要警惕,不要讓自己落入了這種陷阱。
我奉勸各位入了區域鏈的坑的人還是及早退出來吧,我奉勸各位要明白共享房子無法創造兩個房子,我奉勸各位共享房子雖然帶上了共享兩個字,也拜託不了所有權的問題。
廣東政府的共享房子廣東省政府推出了共享房子,其實就是福利房,哎!福利房我們也可以擁有?這個想都不敢想!
廣東省政府的共享房是政府出一部分錢使用者出一部分錢,這個......我好擔心房子價格會偏貴!
以後使用者可以慢慢出錢回購回去,那麼使用者要出利息嗎?當然要啦!
如果房子價格利息都合理,這也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只要政府把納稅人的錢都拿來供共享房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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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房房友
第一次聽說共享房子,是產權共享?還是使用權共享呢?
產權共享,目前共享產權房已經有,是保障房的一種,即政府和個人共享房屋產權,個人不能隨意處分該房屋。這是保障中低收入者購房的一種制度安排。
使用權共享,應該是房屋租賃的一種,有點像分時租賃。比如我有一套房,我這一個月不住,我就出租一個月給別人。
但即使這樣,也解決不了,家庭住房啊,家庭要的是穩定,不是經常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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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商業模式解析
我覺得可行,不知道政策方面有沒有障礙,普通住宅可能性不大,不過學區房可行,學區房稀缺,價格比較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十幾萬一平的價格不是普通家庭能負擔的,但稀缺的教育資源又是每個家庭期待嚮往的,如果一套學區房五個家庭共享,這樣資源共享,房價均攤,房子有增值也可以分享,如果以後賣了還可以均分所得,前提是每個家庭孩子上學的年齡要分開,每個孩子差幾歲,沒孩子的也可以提前參與共享,只要分配好年齡差,就可以!學區房本就是短期使用,目的性和功能性很強,房價高,完全可以共享學區房,也是共享優秀教育資源,只要寫好協議,每個人需要分擔的責任和義務,最重要是規避法律或者政策風險,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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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尚舍書院李延唐
房子是肯定要買的,共享房子只是一個概念的炒作,是忽悠人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是買房買的是安定感為什麼要買房呢?為什麼需要擁有自己的房子呢,這最主要的就在於一種安定感,一種穩定感。所以這是買房和租房最大的區別,也是自有房屋與跟住別人房屋的最大的區別。
二是買房買的是一種幸福感我們在別人的房子裡,在不屬於自己的房子裡。我們的心態就是能克服就克服,傢俱也捨不得買合適的買電視電器舊了也捨不得買新的,反正不全是自家的房子,能將就就將就吧。生活的幸福感,就在這種將就中,慢慢的磨掉了。而一個人生活中最難得可貴的,就是內心的那種充實感和幸福感。
三是帶有情感性的東西是不能共享的單車作為一種工具,共享可以,汽車共享也可以,但是就沒有單車那麼方便了。但是房子是帶有心理性和情感性的,是具有個人屬性的。這個時候就不能共享了,就像不能共享老婆,不能共享小孩一樣,房子也是不能共享的。現在炒作的共享房屋,其實是一種概念的炒作,我覺得它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也不會從實質上改變房地產市場的格局和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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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事超人
共享房子我覺得暫時不符合市場 如果是共享酒店 還不錯 為什麼這麼說呢?
1.共享酒店流動性比較大 價效比也高,這樣做節約資源成本
2.共享房子產權歸誰,什麼時候回本,幾十年後又變動政策怎麼辦
3.房子不能帶走,對搬遷和裝修 衛生這些管理能不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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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話說大海南
呵呵,這是必然趨勢,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器、共享農莊等出現,必定有共享房子,因為房子也是人類的必需品。
其實,共享房子就是目前的租房升級版,管理上更加規範化,受眾更廣,而且共享的房子可以指定專人入住,對租房更有利。
不過,涉及到房子和土地了,就怕國家政策不透過,其他的,我都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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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夕令尊
共享房子,顧名思義,你可以用,別人也可以用。貌似30年前的福利房又要重出江湖了,可能方式有些變化,但性質大同小異。
我在之前的回答中也說過,今後,買房子的人都是“有錢人”。為什麼加引號呢,因為這個有錢不是絕對的。在一二線城市有套房的成本是很大的,也許舉三代之力買了房子,房子也升值了,但沒幾個人會賣掉,因為要住,要享受私住房帶來的優越性。所以除了房子,也許還有負債和貸款。推出共享住房也是為了給買不起房子的人,多提供一種選擇。也就無形中把等級劃分了。
還有就是三四線城市了,一般情況下都有住房,誰也沒有睡到馬路上去。但是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城市的發展,城鎮化發展,人們對居住環境必將越來越挑剔。所以,今後在三四線城市裡改善和剛需是買房的主力軍。至於共享和福利房什麼的,目前還沒有具體措施,估計門檻不低,一般人特別是進城的農民朋友們,沒有固定工作的朋友們,還真挺難享受這項福利的。
房子該買還要買。說得隱晦些,小康生活誰都在等待,可有幾個人真正小康了,還不是年年“拖後腿”?故共享暫時不可靠,不宜完全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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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穩定房價,建立房價調控長效機制,國家加大租賃住房土地供應,另外推行土地市場供應主體多元化。
這就意味著以後企業也可以作為土地供應主體蓋房出售,但目前來看這還只是政策的初步設計,還沒有走到具體操作層面,所以現在企業做共享房子就相當於房屋租賃,其最終所有權並不屬於住房人。
對於一般購房人來說,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子才是自己長久的家,從這一點來看,大多數人並不會因為出現所謂共享住房就放棄購房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