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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坊間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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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eLehscia673
《自私的基因》作為科普類書籍,之所以成為全球暢銷的一本書,是因為它的名字,首次看到書名可能會覺的這是一本小說又或者是對人理道德描述的一本書,然並卵。然而更加搞笑的的是,在這本書全球熱賣這種趨勢,絕大部分的讀者,連書的內容或者首頁都未閱讀的情況下,就自下定義地以為《自私的基因》是對自私這種性格的褒獎的書籍。本書作者是理查德·道金斯,他在書中寫到,人生來就是自私的,並且在文中支援了達爾文的演化論,並講到,演化的內在驅力不是動物,不是植物,不是微生物,也跟生命的形態種類無關,跟個體無關,跟群體更無關,演化的內在驅力是“複製子”(replicator),生物學裡把這種複製子稱之為“基因”。 基因是演化的基本單元,也是生命的原動力——它把自我的儲存和複製當作唯一的目的,用我們人類的眼光看,這就是“自私”。但是我們必須明白,這裡的“自私”,只是比喻,只是修辭,基因根本不在乎什麼自私不自私,它只關心儲存和複製。 基因的力量如此強大,以至於我們完全可以這麼看:所有生命都是基因的載體和工具,是“生存機器”(survival machine)。很多讀者看到以上觀點可能更加確信,道金斯在文中所談論的就是人性的自私。其實不是這樣的,就像我們不可能讓生老病死飲食男女等同於自私一樣,基因的自私與人的自私幾乎沒有邏輯上的關係。基因是生物性的東西,而所謂自私,必然是基於社會性的判斷,不可等而視之。人也不僅僅是基因的載體,他也是環境的載體。 只有把這個重點時刻記住,閱讀《自私的基因》才能獲得智性上的真正愉悅,才不會誤入歧途。
人本身就是自私的,我們所有那些看似無私的行為都摻雜著自私的目的。因為我們是基因製造的產物,我們的肉身會腐爛,但是我們基因卻會流傳下去,世代不朽。
我們算是基因的奴隸而已,我們為什麼而活著?我們僅僅是因為體內無數遺傳因子而存在,在時間、空間上作為一個載體而存在。我們只是一個暫時的載體,壽命只有可憐的八十年左右而已。
書中關於進化上的穩定策略:
ESS的概念使我們第一次能夠清楚地看到一個由許多獨立的自私實體所構成的集合體,如何最終變得像一個有組織的整體。作者證明在社會中各種角色都需要佔據一定的比例,社會才能穩定。
基因是自私的,它透過控制產生蛋白質等來控制個體,參與自然界的競爭。為了更好的穩定性,基因還建立了大腦,為它配備了本能和預測未來的能力,但大腦始終是基因的傀儡。